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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在职研究生网&#124;在职考研门户 &#187; 天津在职研究生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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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是最大的天津在职研究生招生和在职研究生报名平台，提供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同等学力申硕、GCT考试等在职考研相关政策咨询服务。</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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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GCT考试答题速度和答题质量哪个更重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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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9 Aug 2011 01:16:08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备考专区]]></category>
		<category><![CDATA[2011GCT考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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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要想提高做题质量和增加做题速度，大量题目的训练是必不可少的。大量做题比精做一些题目效果要好。因为，GCT考试的特点决定了考试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量做题覆盖面更广。其次，GCT考试时间紧，精做的话，慌乱中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特别是时间分配上。 我们模拟题做10到20套，后期的几套完全按照时间规定做!大量做题覆盖范围不会有太多的疏漏! 建议大家以参考书上的习题为主攻方向。如果有条件参加辅导班的话，以辅导班的教材和习题为主。 对于教材上的习题，有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处理： 大体上看一下各科目习题的套数，做好计划，安排好时间; 每科选2-4套题目先练一下，试下题目的难度和自己的强弱。这2-4套题目可以用一种平和的心态，不限制时间，用自己最大的可能做好，甚至可以超过1个小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总结前一段复习的经验教训，为制订更加周密的考试策略服务。这些题目做完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应很好地进行总结。 剩下的题目要逐步控制时间，譬如用最快的速度条件下再做2套题目，看看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发挥掌握的程度。 这样做过几套题目，自己的科目情况，发挥情况等等就比较清楚了，那么接下来就要仔细调整自己的考试策略，力求精准。如逻辑题目，你最长时间大约做了70分钟80分，最快速度情况下大约是40分钟60分，这种情况表明，逻辑科目的时间安排上大约是提高一分钟可以增加1分，那么在你今后做题中时间调整为55-60分钟看行不行，这是一种质量和速度的均衡，相应地要调整其他科目的时间，以求符合总体时间框架。譬如，逻辑给了55分钟，相当于超了10分钟，其中5分钟可能来自语文，5分钟可能来自英语，那么在做这两科的时候时间安排上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均以40分钟为限定时间，不可超过。这样渐渐增加质量和速度!各科目训练的最终目的是达到质量和速度的均衡。 做题的频度理论上讲当然是越多越好，越接近真实环境越好，但这样实现很困难。一般每天做2-3套比较好，剩下的时间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也不必完全精准地搞清，比如花很大精力在阅读中不认识的单词上下功夫实际上并不经济，倒不如多看一些，至少混个脸熟，考试的时候能反应过来就成。与之类似的还有表达部分的一些内容，如文学常识之类，这部分可以轻轻带过。逻辑是个例外，如果可能尽可能搞清楚每一道题目，做到彻底的理解。 &#16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要想提高做题质量和增加做题速度，大量题目的训练是必不可少的。大量做题比精做一些题目效果要好。因为，<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GCT考试</a></span>的特点决定了考试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量做题覆盖面更广。其次，GCT考试时间紧，精做的话，慌乱中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特别是时间分配上。</p>
<p>我们模拟题做10到20套，后期的几套完全按照时间规定做!大量做题覆盖范围不会有太多的疏漏!</p>
<p>建议大家以参考书上的习题为主攻方向。如果有条件参加辅导班的话，以辅导班的教材和习题为主。</p>
<p>对于教材上的习题，有一种比较好的方法处理：</p>
<p>大体上看一下各科目习题的套数，做好计划，安排好时间;</p>
<p>每科选2-4套题目先练一下，试下题目的难度和自己的强弱。这2-4套题目可以用一种平和的心态，不限制时间，用自己最大的可能做好，甚至可以超过1个小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总结前一段复习的经验教训，为制订更加周密的考试策略服务。这些题目做完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应很好地进行总结。</p>
<p>剩下的题目要逐步控制时间，譬如用最快的速度条件下再做2套题目，看看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发挥掌握的程度。</p>
<p>这样做过几套题目，自己的科目情况，发挥情况等等就比较清楚了，那么接下来就要仔细调整自己的考试策略，力求精准。如逻辑题目，你最长时间大约做了70分钟80分，最快速度情况下大约是40分钟60分，这种情况表明，逻辑科目的时间安排上大约是提高一分钟可以增加1分，那么在你今后做题中时间调整为55-60分钟看行不行，这是一种质量和速度的均衡，相应地要调整其他科目的时间，以求符合总体时间框架。譬如，逻辑给了55分钟，相当于超了10分钟，其中5分钟可能来自语文，5分钟可能来自英语，那么在做这两科的时候时间安排上要做出一定的调整，均以40分钟为限定时间，不可超过。这样渐渐增加质量和速度!各科目训练的最终目的是达到质量和速度的均衡。</p>
<p>做题的频度理论上讲当然是越多越好，越接近真实环境越好，但这样实现很困难。一般每天做2-3套比较好，剩下的时间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也不必完全精准地搞清，比如花很大精力在阅读中不认识的单词上下功夫实际上并不经济，倒不如多看一些，至少混个脸熟，考试的时候能反应过来就成。与之类似的还有表达部分的一些内容，如文学常识之类，这部分可以轻轻带过。逻辑是个例外，如果可能尽可能搞清楚每一道题目，做到彻底的理解。</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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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在职法硕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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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0 Jun 2011 02:48:25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央财经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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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财政经济管理等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鼓励金融、国资、财税、工商、建设、商务、发展与改革等行政部门或行业及银行、保险、证券、上市公司等其他企事业单位非法律专业人员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注：北京地区预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日9：00-7月14日20：00。考生报名网址：http://www.bjeea.cn, 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后点击“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 ”图标即可进入报名网站。考生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0年7月16日-7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在“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注意事项”中告知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本院网站相关信息，以免延误。） 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等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或办公室），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在复试阶段交我校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我校法学院负责组织。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没有设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可直接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④身份证原件；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1 、考试科目 初试2门（全国联考）：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仅为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招生代码为410100。 2．联考考试大纲和教材 （1）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五、 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2年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3月入学。 六、培养 1、培养方向 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硕士点为依托，开设金融法、公司法、财税法、房地产法、公共采购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十个研究方向，按照导师的专长和学员的兴趣为学员确定不同的研究方向，以适应在职学员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2、培养方案 结合我校经济学、管理学的学科背景，法律硕士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财经法律的教育，着重开设了物权法、金融法（含证券法、保险法等）、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税法、公共采购法、竞争法、不动产登记法、拍卖法、民事诉讼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等实用性极强的课程。此外，本校在在职法律硕士培养中实行 “全员全程双导师制”，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0（不含学位论文）学分 3、学习年限 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4、学习方式 为了同时照顾到北京和京外的学生，我校将采取业余学习（利用周末上课）和集中学习（每学期一个月左右）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学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选择。 5、住宿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宿舍，故请外地学员入学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食宿费用自理。 七、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在职法律硕士生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在职法律硕士学费39000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九、重点提示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及时告知我校法学院，以便及时通报相关事宜。 &#16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strong><br />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财政经济管理等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鼓励金融、国资、财税、工商、建设、商务、发展与改革等行政部门或行业及银行、保险、证券、上市公司等其他企事业单位非法律专业人员报考。<br />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br />
<strong> </strong><strong>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strong><br />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br />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br />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br />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br />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br />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br />
（注：北京地区预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日9：00-7月14日20：00。考生报名网址：http://www.bjeea.cn, 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后点击“北京地区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 ”图标即可进入报名网站。考生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0年7月16日-7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在“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注意事项”中告知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本院网站相关信息，以免延误。）<br />
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等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br />
<strong> </strong><strong>三、资格审查</strong><br />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br />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或办公室），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在复试阶段交我校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br />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我校法学院负责组织。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没有设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可直接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须出示以下材料：④身份证原件；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br />
<strong>四、考试</strong><br />
<strong>1 </strong><strong>、考试科目</strong><br />
初试2门（全国联考）：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仅为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招生代码为410100。<br />
<strong> 2</strong><strong>．联考考试大纲和教材</strong><br />
（1）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br />
（2）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br />
<strong> 3</strong><strong>．考试时间</strong><br />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br />
<strong> </strong><strong>五、 </strong><strong>录取与入学</strong><br />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2年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3月入学。<br />
<strong> </strong><strong>六、培养 </strong><br />
<strong> 1</strong><strong>、培养方向</strong><br />
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硕士点为依托，开设金融法、公司法、财税法、房地产法、公共采购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十个研究方向，按照导师的专长和学员的兴趣为学员确定不同的研究方向，以适应在职学员的个性化发展需求。<br />
<strong> 2</strong><strong>、培养方案</strong><br />
结合我校经济学、管理学的学科背景，法律硕士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财经法律的教育，着重开设了物权法、金融法（含证券法、保险法等）、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责任法、税法、公共采购法、竞争法、不动产登记法、拍卖法、民事诉讼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等实用性极强的课程。此外，本校在在职法律硕士培养中实行 “全员全程双导师制”，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br />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0（不含学位论文）学分<br />
<strong>3</strong><strong>、学习年限</strong><br />
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br />
<strong>4</strong><strong>、学习方式</strong><br />
为了同时照顾到北京和京外的学生，我校将采取业余学习（利用周末上课）和集中学习（每学期一个月左右）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学员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选择。<br />
<strong> 5</strong><strong>、住宿</strong><br />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宿舍，故请外地学员入学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食宿费用自理。<br />
<strong> </strong><strong>七、学位授予</strong><br />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br />
<strong>八、学费</strong><br />
在职法律硕士生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在职法律硕士学费39000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br />
<strong>九、重点提示</strong><br />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及时告知我校法学院，以便及时通报相关事宜。<br />
&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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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北京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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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0 Jun 2011 02:39:5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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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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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中的相关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在北京大学校本部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包括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生。现将招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报考在职法硕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要求具有3年以上的知识产权或相关工作经验，热爱并致力于知识产权工作。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推荐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招生名额： 100名（含知识产权方向）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我校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审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校内学籍。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在复试阶段交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考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请务必在表中“备注”一栏填写“知识产权”。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向北大法学院出示和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人事档案公章）； 5．报考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还需另提交详细的工作经历。 四、初试（全国联考） 1．联考考试科目 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和英语两门。 2．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3．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 五、复试 北京大学法学院将以面试形式组织复试，其内容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的时间暂定在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 六、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和录取的具体规则将在复试前公布。2012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2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七、培养 1．教学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45学分（知识产权方向为57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的培养计划将在原有在职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增设相应的知识产权方向的专业高级课程，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工业产权法专题、著作权法专题等，并要求学生完成知识产权方向的学位论文。专业高级课程的师资除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现有师资外，还将聘请部分来自知识产权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旨在通过基础法学以及知识产权专业的专门学习，使学生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 2．学习方式 学生需切实安排好自身的学习时间，北京地区学生为不脱产学习，非北京地区学生需脱产1－1.5年时间在校上课。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入学后四年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推荐单位在学生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将在一年半时间里安排教学计划内的所有课程供学生选修，全部必修课将安排在周末和晚上，选修课将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一年半内完不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的，可跟随下一届学员选修需要的课程。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即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 3．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二至四年的弹性学制，最短学习年限为二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4．住宿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宿舍，故请学员入学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食宿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习费用 学费为5.1万元。第一学年入学报到时交纳2.6万元，第二学年注册时交纳2.5万元；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学费标准为6万元，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3万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2011年招收<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中的相关规定，<span id="more-6390"></span>我校2011年继续在北京大学校本部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包括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生。现将招生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strong>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p>
<p>报考在职法硕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要求具有3年以上的知识产权或相关工作经验，热爱并致力于知识产权工作。</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推荐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p>
<p>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p>
<p>招生名额： 100名（含知识产权方向）</p>
<p><strong>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strong></p>
<p>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p>
<p>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p>
<p>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p>
<p><strong>三、资格审查</strong></p>
<p>我校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审查。</p>
<p>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校内学籍。</p>
<p>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在复试阶段交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考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请务必在表中“备注”一栏填写“知识产权”。</p>
<p>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向北大法学院出示和提交以下材料：</p>
<p>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p>
<p>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p>
<p>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p>
<p>4．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人事档案公章）；</p>
<p>5．报考知识产权方向的考生，还需另提交详细的工作经历。</p>
<p><strong>四、初试（全国联考）</strong></p>
<p><strong>1．联考考试科目</strong></p>
<p>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和英语两门。</p>
<p><strong>2</strong><strong>．联考考试大纲</strong></p>
<p>《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p>
<p><strong>3．考试时间</strong></p>
<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p>
<p><strong>五、复试</strong></p>
<p>北京大学法学院将以面试形式组织复试，其内容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的时间暂定在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p>
<p><strong>六、录取与入学</strong></p>
<p>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和录取的具体规则将在复试前公布。2012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2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我校将再次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p>
<p><strong>七、培养</strong></p>
<p><strong>1．教学计划</strong></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法律硕士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 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45学分（知识产权方向为57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p>
<p>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的培养计划将在原有在职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增设相应的知识产权方向的专业高级课程，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工业产权法专题、著作权法专题等，并要求学生完成知识产权方向的学位论文。专业高级课程的师资除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现有师资外，还将聘请部分来自知识产权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旨在通过基础法学以及知识产权专业的专门学习，使学生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p>
<p><strong>2．学习方式</strong></p>
<p>学生需切实安排好自身的学习时间，北京地区学生为不脱产学习，非北京地区学生需脱产1－1.5年时间在校上课。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入学后四年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推荐单位在学生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p>
<p>北京大学法学院将在一年半时间里安排教学计划内的所有课程供学生选修，全部必修课将安排在周末和晚上，选修课将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一年半内完不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的，可跟随下一届学员选修需要的课程。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即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p>
<p><strong>3．学习年限</strong></p>
<p>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二至四年的弹性学制，最短学习年限为二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p>
<p><strong>4．住宿</strong></p>
<p>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宿舍，故请学员入学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食宿费用自理。</p>
<p><strong>八、学位授予</strong></p>
<p>学员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p>
<p><strong>九、学习费用</strong></p>
<p>学费为5.1万元。第一学年入学报到时交纳2.6万元，第二学年注册时交纳2.5万元；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学费标准为6万元，第一和第二学年分别交纳3万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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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师范大学2011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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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0 Jun 2011 02:06:0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天津师范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教育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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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17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报名、考试： （一）报名办法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 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30日。 （四）报名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23766155、23766162，23766157 同时可联系购买辅导教材等事宜。 考生欲购复习参考书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办理邮购） （书店邮购网址：www.bsdky.com ，电话：010—58802068）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我校学习课程，修满课程学分后回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本市学员授课采用平时业余时间授课方式，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外省(市)学员到我校集中一年，完成课程学习。 六、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七、全部学费： 20000元／每人 八、2011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方向目录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教育管理       中学教育行政管理       写作 现代教育技术       中学计算机教学    C语言程序设计 学科教学.语文      中学语文教学       中国语言文学基础 学科教学.数学      中学数学教学       高等数学 学科教学.英语      中学英语教学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报考条件</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img title="More..." src="http://www.gct-online.com/wp-includes/js/tinymce/plugins/wordpress/img/trans.gif" alt="" /></p>
<p>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strong>二、招生领域</strong></p>
<p>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17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p>
<p><strong>三、考试科目</strong></p>
<p>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p>
<p><strong>四、报名、考试：</strong></p>
<p><strong>（一）报名办法</strong></p>
<p>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p>
<p>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p>
<p>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p>
<p>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p>
<p>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p>
<p>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p>
<p>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p>
<p><strong>（二）资格审查</strong></p>
<p>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p>
<p>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p>
<p><strong>（三）考试时间</strong></p>
<p><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30日。</p>
<p><strong>（四）报名联系电话：</strong></p>
<p>咨询热线：23766155、23766162，23766157</p>
<p>同时可联系购买辅导教材等事宜。</p>
<p>考生欲购复习参考书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可办理邮购）</p>
<p>（书店邮购网址：www.bsdky.com ，电话：010—58802068）</p>
<p><strong>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strong>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 target="_blank">教育硕士</a></span>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p>
<p>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我校学习课程，修满课程学分后回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本市学员授课采用平时业余时间授课方式，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外省(市)学员到我校集中一年，完成课程学习。</p>
<p><strong>六、颁发证书</strong></p>
<p>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p>
<p><strong>七、全部学费： </strong>20000元／每人</p>
<p><strong>八、2011</strong><strong>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方向目录</strong></p>
<p>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p>
<p>教育管理       中学教育行政管理       写作</p>
<p>现代教育技术       中学计算机教学    C语言程序设计</p>
<p>学科教学.语文      中学语文教学       中国语言文学基础</p>
<p>学科教学.数学      中学数学教学       高等数学</p>
<p>学科教学.英语      中学英语教学       专业英语</p>
<p>学科教学.思政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       思想政治理论基础</p>
<p>学科教学.物理      中学物理教学       普通物理学基础</p>
<p>学科教学.化学      中学化学教学       化学基础</p>
<p>学科教学.历史      中学历史教学       历史学基础</p>
<p>学科教学.地理      中学地理教学       地理学基础</p>
<p>学科教学.生物      中学生物教学       生物学基础</p>
<p>学科教学.音乐      中学音乐教学       音乐学基础</p>
<p>学科教学.美术      中学美术教学       美术学基础</p>
<p>学科教学.体育      中学体育教学       体育学基础</p>
<p>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理论       大学语文基础</p>
<p>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基础</p>
<p>学前教育       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理论基础</p>
<p>注：各专业均参加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专业课考试，共五门考试科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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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师范大学2011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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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0 Jun 2011 02:04:31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天津师范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JM]]></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6380</guid>
		<description><![CDATA[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办法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 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四）报名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23766067，23766224，23766157，23766162 同时可联系法学院购买教材。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五、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六、全部学费： 30000元／每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报考条件</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img title="More..." src="http://www.gct-online.com/wp-includes/js/tinymce/plugins/wordpress/img/trans.gif" alt="" />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strong>二、考试科目</strong></p>
<p>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p>
<p>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p>
<p><strong>三、报名、考试：</strong></p>
<p><strong>（一）报名办法</strong></p>
<p>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p>
<p>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p>
<p>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p>
<p>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p>
<p>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p>
<p>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p>
<p>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p>
<p><strong>（二）资格审查</strong></p>
<p>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p>
<p>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p>
<p><strong>（三）考试时间</strong></p>
<p><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p>
<p><strong>（四）报名联系电话：</strong></p>
<p>咨询热线：23766067，23766224，23766157，23766162</p>
<p>同时可联系法学院购买教材。</p>
<p><strong>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strong>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p>
<p><strong>五、颁发证书</strong></p>
<p>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p>
<p><strong>六、全部学费：</strong> 30000元／每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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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师范大学2011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gct/gct-zs/637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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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9 Jun 2011 00:44:09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MPA]]></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管理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天津师范大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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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办法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 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30日。 （四）报名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23766328，23766320，23766157 同时可联系购买辅导教材等事宜。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五、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六、全部学费： 36000元／每人 七、招生方向： 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党群事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安与司法管理、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市场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组织管理、大众传媒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城乡社会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管理 &#16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报考条件</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img title="More..." src="http://www.gct-online.com/wp-includes/js/tinymce/plugins/wordpress/img/trans.gif" alt="" /></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strong>二、考试科目</strong></p>
<p>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p>
<p><strong>三、报名、考试：</strong></p>
<p><strong>（一）报名办法</strong></p>
<p>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p>
<p>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p>
<p>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p>
<p>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p>
<p>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p>
<p>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p>
<p>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p>
<p><strong>（二）资格审查</strong></p>
<p>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p>
<p>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p>
<p><strong>（三）考试时间</strong></p>
<p><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30日。</p>
<p><strong>（四）报名联系电话：</strong></p>
<p>咨询热线：23766328，23766320，23766157</p>
<p>同时可联系购买辅导教材等事宜。</p>
<p><strong>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strong>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p>
<p><strong>五、颁发证书</strong></p>
<p>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p>
<p><strong>六、全部学费：</strong> 36000元／每人</p>
<p><strong>七、招生方向：</strong></p>
<p>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党群事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安与司法管理、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市场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组织管理、大众传媒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城乡社会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管理</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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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gct/gct-zs/636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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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Jun 2011 00:54:29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刑事侦查学院]]></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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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为全国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刑事法律专门人才。至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位于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6000万元人民币，图书馆纸质藏书63万册，电子资源折合馆藏图书58万册。有各种专业实验室56个，用于警察体能、警察战术、模拟犯罪现场勘查、模拟讯问、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训场馆15个。设立了东北亚毒品问题研究中心、刑事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当代犯罪威胁研究所，还有手印显现技术、足迹个体识别关键技术、器械痕迹检验技术、文件形成时间、案件言语识别与鉴定、法庭科学视频和图像技术、现场物证理化检验、字迹色痕形成时间理化鉴定、体内药物毒物检测技术、法医病理学、刑事相貌暨法医人类学等11个研究室。承担了国家、公安部和辽宁省等科研课题近200项（138项科研，57项其他）。每年承办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送检的案件上千起。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已成为我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教师队伍建设与成长的重要途径。 目前，学校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信息安全、法医学、警犬技术、治安学、公安情报学10个本科专业。于199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7年被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现有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和法律硕士7个研究生专业和19个研究方向。有教职员工700余名，其中教授88人，副教授100多人。在校本科生约5000人，研究生300人，在职警察的校内培训规模为每年4000-5000人，此外还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函授站，有在职警察的函授学员6000余名。 我校非常重视对外交流工作，积极实行开放办学。已经同俄罗斯、乌克兰、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荷兰、匈牙利等国家的警察院校和警察部门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 学院校园优美整洁，邻近风景秀丽的北陵公园，是读书治学的胜境。竭诚欢迎具有报考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培养目标 为全国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和军队保卫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1年招收40名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四）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五）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限报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院在复试阶段单独组织；其余2门参加全国联考。 （二）考试时间、地点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生应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考试。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七、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八、培养要求 结合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土专业学位的特点，比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课程成绩合格者方取得相应学分。学习期限3年，课程学习时间2年，每学年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集中脱产学习2—3月。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我院颁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可按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十、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培养费共计35000元人民币。 （二）集中学习期间住宿费等须按学院规定另行交纳。 （三）费用须在报到注册时一次交清。]]></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为全国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刑事法律专门人才。至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img title="More..." src="http://www.gct-online.com/wp-includes/js/tinymce/plugins/wordpress/img/trans.gif" alt="" />学院位于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6000万元人民币，图书馆纸质藏书63万册，电子资源折合馆藏图书58万册。有各种专业实验室56个，用于警察体能、警察战术、模拟犯罪现场勘查、模拟讯问、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训场馆15个。设立了东北亚毒品问题研究中心、刑事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当代犯罪威胁研究所，还有手印显现技术、足迹个体识别关键技术、器械痕迹检验技术、文件形成时间、案件言语识别与鉴定、法庭科学视频和图像技术、现场物证理化检验、字迹色痕形成时间理化鉴定、体内药物毒物检测技术、法医病理学、刑事相貌暨法医人类学等11个研究室。承担了国家、公安部和辽宁省等科研课题近200项（138项科研，57项其他）。每年承办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送检的案件上千起。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已成为我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教师队伍建设与成长的重要途径。</p>
<p>目前，学校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信息安全、法医学、警犬技术、治安学、公安情报学10个本科专业。于199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7年被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现有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军事教育训练学和法律硕士7个研究生专业和19个研究方向。有教职员工700余名，其中教授88人，副教授100多人。在校本科生约5000人，研究生300人，在职警察的校内培训规模为每年4000-5000人，此外还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函授站，有在职警察的函授学员6000余名。</p>
<p>我校非常重视对外交流工作，积极实行开放办学。已经同俄罗斯、乌克兰、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荷兰、匈牙利等国家的警察院校和警察部门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p>
<p>学院校园优美整洁，邻近风景秀丽的北陵公园，是读书治学的胜境。竭诚欢迎具有报考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p>
<p><strong>一、培养目标</strong><strong> </strong></p>
<p>为全国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和军队保卫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p>
<p><strong>二、招生规模</strong><strong></strong></p>
<p>我校2011年招收40名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p>
<p><strong>三、报考条件</strong><strong></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strong>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strong><strong></strong></p>
<p>（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p>
<p>（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p>
<p>（三）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p>
<p>（四）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p>
<p>（五）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p>
<p><strong>五、资格审查</strong><strong></strong></p>
<p>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p>
<p>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p>
<p><strong>六、入学考试</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考试科目</strong><strong></strong></p>
<p>政治理论、外国语（限报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院在复试阶段单独组织；其余2门参加全国联考。</p>
<p><strong>（二）考试时间、地点</strong><strong></strong></p>
<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生应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考试。</p>
<p><strong>（三）联考考试大纲</strong><strong></strong></p>
<p>《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p>
<p><strong>七、录取工作</strong><strong></strong></p>
<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p>
<p><strong>八、培养要求</strong><strong></strong></p>
<p>结合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土专业学位的特点，比照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课程成绩合格者方取得相应学分。学习期限3年，课程学习时间2年，每学年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集中脱产学习2—3月。</p>
<p><strong>九、学位授予</strong><strong></strong></p>
<p>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我院颁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可按规定授予硕士学位。</p>
<p><strong>十、收费标准</strong><strong></strong></p>
<p>（一）学费标准：培养费共计35000元人民币。</p>
<p>（二）集中学习期间住宿费等须按学院规定另行交纳。</p>
<p>（三）费用须在报到注册时一次交清。</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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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疾控中心2011在职公共卫生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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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Jun 2011 00:51:44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MPH]]></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疾控中心]]></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卫生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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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研究；组织实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大力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加强对全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是融合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雄厚的科研力量，目前拥有67名博士生导师、179名硕士生导师，承担着大量“973”、“863”、“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及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办[2001]）97号文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国首批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之一，于2002年度开始正式招收和培养MPH。经过九年的MPH培养实践，中国疾控中心在MPH培养模式、方向和课程设置以及课题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一套以系统理论学习为基础、案例教学为重点、注重现场实践、重视选题等有特色的MPH培养方案，并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开展了教育合作。 MPH培养方向有别于传统科研型学位人才的培养，其主要任务是面向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系统、医疗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妇幼保健系统、卫生检疫、社区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相关部门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011年，我中心计划根据各选送学员单位培养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招收学员自身的专业背景，开展分专业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各个学员所从事专业的理论水平、强化专业技能，真正使各选送学员的单位和学员个人学有所用、学以置用。 现将2011年招生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2.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3.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4日。 （2）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18日。 （2）地点：由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安排。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供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相关材料证明，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准考证下载： 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 统一参加全国联考（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10100） 1.考试科目：（1）英语（2）流行病学基础（3）社会医学（4）政治理论。 注：政治理论由我中心在复试阶段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三门为全国联考。 2.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3.考试地点：由各省（市）报名点安排并告知考生。 4.考试日程： 时间&#160; 学位名称 10月29日&#160; 8:30-11:30 10月29日&#160; 14:30-17:00 10月30日&#160; 8:30-11:30 备注 公共卫生硕士 流行病学基础 英语 社会医学 考试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我中心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我中心的考生须在8月31日之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将下述报考材料寄至我中心教育培训处：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中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联考考试大纲（请考生自行联系书店或出版社购买）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制2～4年，实行学分制。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在校集中授课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通过社会实践和论文答辩后，授予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在校集中授课的时间：第一学年的3－6月、9－12月。 七、学费：32,000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研究；组织实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大力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加强对全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技术指导、科研培训、质量控制，是融合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img title="More..." src="http://www.gct-online.com/wp-includes/js/tinymce/plugins/wordpress/img/trans.gif" alt="" /></p>
<p>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雄厚的科研力量，目前拥有67名博士生导师、179名硕士生导师，承担着大量“973”、“863”、“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及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办[2001]）97号文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国首批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之一，于2002年度开始正式招收和培养MPH。经过九年的MPH培养实践，中国疾控中心在MPH培养模式、方向和课程设置以及课题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一套以系统理论学习为基础、案例教学为重点、注重现场实践、重视选题等有特色的MPH培养方案，并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开展了教育合作。</p>
<p>MPH培养方向有别于传统科研型学位人才的培养，其主要任务是面向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系统、医疗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妇幼保健系统、卫生检疫、社区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相关部门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011年，我中心计划根据各选送学员单位培养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招收学员自身的专业背景，开展分专业培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高各个学员所从事专业的理论水平、强化专业技能，真正使各选送学员的单位和学员个人学有所用、学以置用。</p>
<p>现将2011年招生通知如下：</p>
<p>一、招生对象</p>
<p>1.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p>
<p>2.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p>
<p>3.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p>
<p>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二、报名方法</p>
<p>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p>
<p>1.网上报名：</p>
<p>（1）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4日。</p>
<p>（2）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p>
<p>2.现场确认：</p>
<p>（1）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18日。</p>
<p>（2）地点：由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安排。</p>
<p>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供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相关材料证明，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p>
<p>3.准考证下载：</p>
<p>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p>
<p>三、考试方法</p>
<p>统一参加全国联考（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代码：510100）</p>
<p>1.考试科目：（1）英语（2）流行病学基础（3）社会医学（4）政治理论。</p>
<p>注：政治理论由我中心在复试阶段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三门为全国联考。</p>
<p>2.联考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p>
<p>3.考试地点：由各省（市）报名点安排并告知考生。</p>
<p>4.考试日程：</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37">
<tbody>
<tr>
<td width="100" valign="top">时间&nbsp;</p>
<p>学位名称</td>
<td width="93" valign="top">10月29日&nbsp;</p>
<p>8:30-11:30</td>
<td width="91" valign="top">10月29日&nbsp;</p>
<p>14:30-17:00</td>
<td width="94" valign="top">10月30日&nbsp;</p>
<p>8:30-11:30</td>
<td width="158" valign="top">备注</td>
</tr>
<tr>
<td width="100" valign="top">公共卫生硕士</td>
<td width="93" valign="top">流行病学基础</td>
<td width="91" valign="top">英语</td>
<td width="94" valign="top">社会医学</td>
<td width="158" valign="top">考试具体要求见《准考证》</td>
</tr>
</tbody>
</table>
<p>四、资格审查</p>
<p>我中心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我中心的考生须在8月31日之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将下述报考材料寄至我中心教育培训处：</p>
<p>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p>
<p>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p>
<p>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p>
<p>注：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中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p>
<p>五、联考考试大纲（请考生自行联系书店或出版社购买）</p>
<p>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p>
<p>2.《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p>
<p>六、培养与学位授予</p>
<p>学制2～4年，实行学分制。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在校集中授课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题，通过社会实践和论文答辩后，授予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p>
<p>在校集中授课的时间：第一学年的3－6月、9－12月。</p>
<p>七、学费：32,000元人民币</p>
<p>八、联系方式</p>
<p>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培训处（邮编：102206）；</p>
<p>查询网址：http://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或http://ccdcet.blog.163.com；</p>
<p>咨询邮箱：ccdcet@163.com。</p>
<p>&nbsp;</p>
<p>&nbsp;</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二○一一年六月</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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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天津科技大学2011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gct/gct-zs/6363.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gct/gct-zs/636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2 Jun 2011 08:20:57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ME]]></category>
		<category><![CDATA[天津科技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工程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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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精神, 我校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 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 2.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国民教育学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 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工程领域 轻工技术与工程（涵盖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包装与印刷工程、皮革与化学工程方向）、化学工程、食品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动力工程、环境工程。 三、招生名额 校方自定。 四、培养方式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采取半脱产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完成学业，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方可进行论文开题。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选题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 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感强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年限为2至5年，一般为3年。 4.我校异地教学中心的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须严格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考生需于每年7月份左右先后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参见网址：http://www.cdgdc.edu.cn/。考生需下载并在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全国联考科目：每年10月左右参加GCT-ME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学校单考科目：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测试，一般于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考务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七、收费标准 直接报考我校且在我校上课的考生学费三年全程20000元/人，被录取后一次性交齐，个别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缓交或分期付款。书费、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邮局汇款: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处（300222），请注明:XXX工程硕士学位款。 银行汇款:户名：天津科技大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长青支行。帐号：02180301040000857    请注明:XXX工程硕士学位款]]></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精神, 我校招收在职攻读<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p>
<p><strong>一、 </strong><strong>报考条件</strong></p>
<p>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span id="more-6363"></span></p>
<p>1.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p>
<p>2.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国民教育学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p>
<p>报考控制工程领域的考生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p>
<p><strong>二、工程领域</strong></p>
<p>轻工技术与工程（涵盖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包装与印刷工程、皮革与化学工程方向）、化学工程、食品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动力工程、环境工程。</p>
<p><strong>三、招生名额</strong></p>
<p>校方自定。</p>
<p><strong>四、培养方式</strong></p>
<p>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采取半脱产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完成学业，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方可进行论文开题。</p>
<p>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选题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 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感强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p>
<p>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年限为2至5年，一般为3年。</p>
<p>4.我校异地教学中心的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须严格参照上述规定执行。</p>
<p><strong>五、报名程序 </strong></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考生需于每年7月份左右先后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参见网址：http://www.cdgdc.edu.cn/。考生需下载并在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p>
<p><strong>六、考试方式</strong></p>
<p>全国联考科目：每年10月左右参加GCT-ME考试。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p>
<p>学校单考科目：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测试，一般于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考务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p>
<p><strong>七、收费标准</strong></p>
<p>直接报考我校且在我校上课的考生学费三年全程20000元/人，被录取后一次性交齐，个别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缓交或分期付款。书费、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p>
<p>邮局汇款: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处（300222），请注明:XXX工程硕士学位款。</p>
<p>银行汇款:户名：天津科技大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长青支行。帐号：02180301040000857    请注明:XXX工程硕士学位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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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内蒙古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s/635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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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May 2011 06:30:16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内蒙古大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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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招生类别 内蒙古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硕士（ J.M ）、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MPA ）。 二、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以下简称 “ 学位网 ” ， http://www.chinadegrees.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使用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和学位证上）。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法律硕士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1．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 须 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programe/index.jsp ）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由于相关部门出具认证报告的时间长短不定，请考生尽早准备，无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6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 </strong><strong>一、招生类别 </strong></p>
<p>内蒙古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硕士（ J.M ）、<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公共管理硕士（ <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 ）。</p>
<p><strong>二、报名办法 </strong></p>
<p>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span id="more-6358"></span></p>
<p>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以下简称 “ 学位网 ” ， http://www.chinadegrees.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使用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和学位证上）。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p>
<p>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p>
<p>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p>
<p><strong>三、法律硕士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strong></p>
<p><strong>1</strong><strong>．报考条件 </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p>
<p><strong>2</strong><strong>．考试科目 </strong></p>
<p>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p>
<p><strong>四、资格审查 </strong></p>
<p>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 须 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p>
<p>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p>
<p>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programe/index.jsp ）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由于相关部门出具认证报告的时间长短不定，请考生尽早准备，无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p>
<p><strong>五、录取工作 </strong></p>
<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p>
<p>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p>
<p>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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