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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在职研究生网&#124;在职考研门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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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是最大的天津在职研究生招生和在职研究生报名平台，提供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同等学力申硕、GCT考试等在职考研相关政策咨询服务。</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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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复习要点宪法（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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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Sep 2010 09:20:08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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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宪法复习要点]]></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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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主要知识点：宪法的定义、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本质、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国美国法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宪法的基本原则、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及协定宪法、宪法关系的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的作用、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 一、简答题 1．简述宪法的特征？ 2．简述宪法的本质？ 3．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4．简述英国宪法的特点？ 5．简述美国宪法的特点？ 6．简述法国宪法的特点？ 7．简述中国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8．简述我国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9．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 10．简述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别？ 11．简述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区别？ 12．简述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及协定宪法的区别？ 13．简述宪法的作用？ 14．简述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 二、选择题 1．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基本法 B．根本法 C．根本大法 D．母法 2．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各种（      ）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A．阶级力量 B．政治力量 C．集团力量 D．党派力量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的宪法。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4．近代宪法的先驱是（      ）的宪法。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5.尽管（　　　）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A. 1701年《王位继承法》 B. 1689年《权利法案》 C．1679年《人身保护法》 D．1215年《自由大宪章》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h1></h1>
<p><strong>第一章 </strong><strong>宪法基本理论<br />
</strong><br />
主要知识点：宪法的定义、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本质、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国美国法国宪法的产生及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宪法的基本原则、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及协定宪法、宪法关系的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的作用、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 <span id="more-3845"></span></p>
<p><strong> 一、简答题<br />
</strong><br />
1．简述宪法的特征？</p>
<p>2．简述宪法的本质？</p>
<p>3．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p>
<p>4．简述英国宪法的特点？</p>
<p>5．简述美国宪法的特点？</p>
<p>6．简述法国宪法的特点？</p>
<p>7．简述中国宪法的内容和特点？</p>
<p>8．简述我国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p>
<p>9．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p>
<p>10．简述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别？</p>
<p>11．简述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区别？</p>
<p>12．简述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及协定宪法的区别？</p>
<p>13．简述宪法的作用？</p>
<p>14．简述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p>
<p><strong>二、选择题<br />
</strong><br />
1．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p>
<p>A．基本法</p>
<p>B．根本法</p>
<p>C．根本大法</p>
<p>D．母法</p>
<p>2．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各种（      ）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p>
<p>A．阶级力量</p>
<p>B．政治力量</p>
<p>C．集团力量</p>
<p>D．党派力量</p>
<p>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的宪法。</p>
<p>A．美国</p>
<p>B．英国</p>
<p>C．法国</p>
<p>D．德国</p>
<p>4．近代宪法的先驱是（      ）的宪法。</p>
<p>A．美国</p>
<p>B．英国</p>
<p>C．法国</p>
<p>D．德国</p>
<p>5.尽管（　　　）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p>
<p>A. 1701年《王位继承法》</p>
<p>B. 1689年《权利法案》</p>
<p>C．1679年《人身保护法》</p>
<p>D．1215年《自由大宪章》</p>
<p>6．（　　　）是欧洲大陆第一个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p>
<p>A．美国</p>
<p>B．英国</p>
<p>C．法国</p>
<p>D．德国</p>
<p>7．英国宪法的主体即由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构成，包括（　　　）。</p>
<p>A.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p>
<p>B.1911年的《国会法》</p>
<p>C.1918年的《国民参政法》</p>
<p>D.1928年的《男女选举平等法》</p>
<p>8．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由序言和（　　　）宪法正文组成。自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以来，至今已通过了（　　　）宪法修正案。</p>
<p>A．27条、27条</p>
<p>B．7条、7条</p>
<p>C．17条、27条</p>
<p>D．7条、27条</p>
<p>9．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      ）。</p>
<p>A．1949年共同纲领</p>
<p>B．1954年宪法</p>
<p>C．1975年宪法</p>
<p>D．1982年宪法</p>
<p>10．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体系是（      ）。</p>
<p>A．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p>
<p>B．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p>
<p>C．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p>
<p>D．序言，总纲，国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p>
<p>11.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　　）的内容。</p>
<p>A.1988年第一次宪法修正案</p>
<p>B.1993第二次宪法修正案</p>
<p>C.1999第三次宪法修正案</p>
<p>D.2004第四次宪法修正案</p>
<p>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p>
<p>12.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　　　）。</p>
<p>A.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p>
<p>B.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p>
<p>C.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p>
<p>D.有无最高法律效力为标准</p>
<p>13.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　　　）。</p>
<p>A.监督原则、分权原则</p>
<p>B.分权原则、监督原则</p>
<p>C.分权原则、制衡原则</p>
<p>D.制衡原则、分权原则</p>
<p>14.“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这是（　　）说的。</p>
<p>A. 卢梭</p>
<p>B. 洛克</p>
<p>C. 潘恩</p>
<p>D. 孟德斯鸠</p>
<p>15.“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这是（　　）说的。</p>
<p>A. 卢梭</p>
<p>B. 洛克</p>
<p>C. 潘恩</p>
<p>D. 孟德斯鸠</p>
<p>16.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　　）所首创的。</p>
<p>A.苏俄</p>
<p>B. 新中国</p>
<p>C.前苏联</p>
<p>D. 巴黎公社</p>
<p>17.为铲除封建制度的束缚，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的（　　）。</p>
<p>A. 人民主权学说</p>
<p>B. 基本人权学说</p>
<p>C. 社会契约论</p>
<p>D. 分权学说</p>
<p>18．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的内容是（　　）。</p>
<p>A.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p>
<p>B.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全国人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p>
<p>C.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p>
<p>D. 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把劳动人民当做“消极公民”而剥夺了其选举权利</p>
<p>19．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是指（　　　）。</p>
<p>A.宪法只是规定国家生活中根本性问题</p>
<p>B.宪法只规定国家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p>
<p>C.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国家未来目标的追求</p>
<p>D.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p>
<p>20．下列那些论断是毛泽东同志指出的（　　　）。</p>
<p>A.宪法的实质在于：国家的一切基本法律和关于选举代议机关的选举权以及代议机关的权限等等的法律，都表现了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p>
<p>B.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以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p>
<p>C.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p>
<p>D.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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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复习要点法制史（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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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Sep 2010 00:56:38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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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第二节立法活动 一、战国时期的立法概况 战国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也是封建法制的初创时期，与七大诸候都开展了变法活动，进行大量的法制建设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李悝在魏国制定《法经》以及商鞅对秦国法制的重大改革。 (一)《法经》 1．概念。（考试大）《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2．主要内容。从篇目结构上来看，《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捕》二篇多属诉讼法的范围。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3．历史地位。《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二)商鞅变法 1．概述。公元前359年，继李悝在魏国变法、修《法经》之后，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也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笔。史称“商鞅变法”。 2．变法的主要内容。从法律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 （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4）全国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等主张。 3．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浓深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候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 二、秦朝立法概况 （一）主要法律形式 1．诏令。它是皇帝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律，它是国家大法，秦朝法律的主体，带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刑事性特点。     3．廷行事。它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4．法律答问。它是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类似于后世的“律疏”。 5．式。它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 （二）睡虎地秦墓竹简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的秦代竹简，简称云梦秦简，或曰出土秦律。 云梦秦简中的有关法律内容，主要包括： 1．律（单行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律杂抄〉。 2．《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共187条，它主要是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与立法意图以答问形式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包括对诉讼程序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3．《封诊式》。《封诊式》是关于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原因、治狱程式、调查勘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一些具体的案例。 4．《为吏之道》。《为吏之道》是规定官吏应遵循的为官准则和具体要求。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秦朝建立前形成的以刑事法律规范为主，同时也包括其他很多部门法律内容的比较庞杂的法律体系。体现了秦朝“治道运行，皆有法式”的法制特征。 三、汉朝立法概况 （一）主要法律形式     两汉时期，以律、令、科、比为基本的法律形式。 1．律。律是汉代基本的法律形式。包括以刑事法律规范为主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成文法典。 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罪名 （一）侵犯皇帝人身、权力及尊严方面的罪名 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妖言诽谤”罪，犯此罪者处死刑，严重的诛灭三族；“谋反”罪，李斯被赵高陷害，以“谋反”罪被处以“具五刑”且夷灭三族。 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矫制矫诏罪、废格诏令罪、大不敬罪、阑入与失阑罪、祝诅巫蛊罪等。 （二）危害专制集权与封建政权方面的罪名 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 （1）“不道”罪，指操纵国家政务大权，发动政变及其他一些倒行逆施的行为。 （2）“以古非今”罪，指借用前代实事讽喻非议当朝统治的行为，“以古非今者，族”。 （3）“妄言与非所宜言”罪，指煽动反动对或推翻秦朝统治的行为，“秦法，不可妄言，妄言者无类”。“无类”者即灭绝族类也。等等。 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 （1）“左官”罪，指凡官吏违犯法令私自到诸侯国任命者，构成“左官”罪，以《左官律》给予刑事处罚。 （2）“阿党附益”罪，指诸侯官吏与诸侯王结成一党，构成“阿党”罪，官吏与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者，构成“附益”罪，凡犯阿党附益行为者，根据《阿党附益法》给予严厉的刑事处分。 （3）“出界”罪，指诸侯王擅自越出封国疆界者，构成“出界”罪，按照《出界律》或耐为司寇，或被诛杀。 （4）“酎金”罪，指诸侯王在参与祭祀宗庙时，所贡醇酒和黄金以次充好，不够成色者，构成“酎金”罪，按《酎金律》给予削地免除封国的处罚。 （三）官吏渎职方面的罪名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p><strong><br />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第二节立法活动<br />
</strong><br />
<strong> 一、战国时期的立法概况<br />
</strong><br />
战国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也是封建法制的初创时期，<span id="more-3842"></span>与七大诸候都开展了变法活动，进行大量的法制建设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李悝在魏国制定《法经》以及商鞅对秦国法制的重大改革。</p>
<p><strong> (一)《法经》<br />
</strong><br />
1．概念。（考试大）《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p>
<p>2．主要内容。从篇目结构上来看，《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捕》二篇多属诉讼法的范围。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p>
<p>3．历史地位。《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p>
<p><strong> (二)商鞅变法<br />
</strong><br />
1．概述。公元前359年，继李悝在魏国变法、修《法经》之后，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也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笔。史称“商鞅变法”。</p>
<p>2．变法的主要内容。从法律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
<p>（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p>
<p>（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p>
<p>（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p>
<p>（4）全国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等主张。</p>
<p>3．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浓深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候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不仅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封建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p>
<p><strong> 二、秦朝立法概况</p>
<p>（一）主要法律形式<br />
</strong><br />
1．诏令。它是皇帝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p>
<p>2．律，它是国家大法，秦朝法律的主体，带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刑事性特点。     3．廷行事。它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p>
<p>4．法律答问。它是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类似于后世的“律疏”。</p>
<p>5．式。它是关于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p>
<p><strong> （二）睡虎地秦墓竹简<br />
</strong><br />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的秦代竹简，简称云梦秦简，或曰出土秦律。</p>
<p>云梦秦简中的有关法律内容，主要包括：</p>
<p>1．律（单行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律杂抄〉。</p>
<p>2．《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共187条，它主要是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与立法意图以答问形式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包括对诉讼程序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p>
<p>3．《封诊式》。《封诊式》是关于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原因、治狱程式、调查勘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一些具体的案例。</p>
<p>4．《为吏之道》。《为吏之道》是规定官吏应遵循的为官准则和具体要求。</p>
<p>睡虎地秦墓竹简，是秦朝建立前形成的以刑事法律规范为主，同时也包括其他很多部门法律内容的比较庞杂的法律体系。体现了秦朝“治道运行，皆有法式”的法制特征。</p>
<p><strong> 三、汉朝立法概况</p>
<p></strong> （一）主要法律形式     两汉时期，以律、令、科、比为基本的法律形式。</p>
<p>1．律。律是汉代基本的法律形式。包括以刑事法律规范为主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成文法典。</p>
<p><strong>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p>
<p>一、罪名<br />
</strong><br />
<strong> （一）侵犯皇帝人身、权力及尊严方面的罪名<br />
</strong><br />
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妖言诽谤”罪，犯此罪者处死刑，严重的诛灭三族；“谋反”罪，李斯被赵高陷害，以“谋反”罪被处以“具五刑”且夷灭三族。</p>
<p>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矫制矫诏罪、废格诏令罪、大不敬罪、阑入与失阑罪、祝诅巫蛊罪等。</p>
<p><strong> （二）危害专制集权与封建政权方面的罪名<br />
</strong><br />
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p>
<p>（1）“不道”罪，指操纵国家政务大权，发动政变及其他一些倒行逆施的行为。</p>
<p>（2）“以古非今”罪，指借用前代实事讽喻非议当朝统治的行为，“以古非今者，族”。</p>
<p>（3）“妄言与非所宜言”罪，指煽动反动对或推翻秦朝统治的行为，“秦法，不可妄言，妄言者无类”。“无类”者即灭绝族类也。等等。</p>
<p>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p>
<p>（1）“左官”罪，指凡官吏违犯法令私自到诸侯国任命者，构成“左官”罪，以《左官律》给予刑事处罚。</p>
<p>（2）“阿党附益”罪，指诸侯官吏与诸侯王结成一党，构成“阿党”罪，官吏与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者，构成“附益”罪，凡犯阿党附益行为者，根据《阿党附益法》给予严厉的刑事处分。</p>
<p>（3）“出界”罪，指诸侯王擅自越出封国疆界者，构成“出界”罪，按照《出界律》或耐为司寇，或被诛杀。</p>
<p>（4）“酎金”罪，指诸侯王在参与祭祀宗庙时，所贡醇酒和黄金以次充好，不够成色者，构成“酎金”罪，按《酎金律》给予削地免除封国的处罚。</p>
<p><strong> （三）官吏渎职方面的罪名<br />
</strong><br />
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p>
<p>（1）“犯令”罪，《法律答问》解释为“令曰勿为而为之，是犯令”；</p>
<p>（2）“废令”罪，《法律答问》解释为“令曰为之弗为，是为废令”；</p>
<p>（3）“不直”罪，即“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p>
<p>（4）“纵囚”罪，指：“当论而端弗论，及易其狱，端令不至，论出之，是谓纵囚”；</p>
<p>（5）“失刑”罪，指由于过失而造成选用法律的错误。</p>
<p>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p>
<p>（1）“沈命”罪，指治安官吏凡“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弗捕满品者”构成“沈命”罪，依〈沈命法〉二千石以下官吏皆处刑。</p>
<p>（2）“见知故纵”罪，指治安官吏凡得知“贼盗”犯罪真情，不及时举告者，要与罪犯判处同等刑罚，如抓到“贼盗”重犯而不及时严办者，照〈见知故纵法〉判处死刑。</p>
<p><strong> （四）侵犯生命与财产安全方面的罪名<br />
</strong><br />
1．秦代的主要罪名有：</p>
<p>（1）杀人罪，秦代对侵犯生命的“贼杀”人罪，主张严厉制裁，即一律处死刑，同时鼓励告奸，并给告奸者以奖励。</p>
<p>（2）伤害罪，秦代对伤害罪也要给予惩办，但比杀人罪处刑要轻，一般罚作苦役。</p>
<p>（3）盗窃罪，在侵犯财产罪方面，秦律规定盗窃一百一十钱者，耐为隶臣；超过二百二十钱不到六百六十钱者，“黥为城旦”；超过六百六十钱者，“黥劓以为城旦”。盗采桑叶不值一文钱者，也要罚役三十天。</p>
<p>1．汉代的主要罪名有：</p>
<p>（1）杀伤罪，汉代很早就规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书·薛宣传》也记载廷尉直引汉律说：“斗以刀伤人，完以城旦。”</p>
<p>（2）盗窃罪，汉代盗窃罪的法律规定比较复杂，盗窃皇家宗庙园林陵物，处刑很重，如“盗宗庙服御物者”处死刑弃市刑：用武力劫夺或索取他人财物者，处死刑弃市刑。</p>
<p><strong> （五）重罪十条</p>
<p></strong>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罪名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即“重罪十条”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击的对象，并强调“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p>
<p>“重罪十条”具体是指：反逆（造反的行为）、大逆（毁环皇帝宗庙、山陵和官殿的行为）叛（叛变的行为）、降（投降敌国的行为）、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的行为）、不道（凶残杀人的行为）、不敬（盗用皇帝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的行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接礼制服丧的行为）、不义（杀本府长官和授业老师的行为）、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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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复习要点法制史（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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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Sep 2010 01:58:37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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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第六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一)中央司法机关 在中国奴隶制时代，国王或天子作为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掌握最高司法权。 传说舜帝时期的皋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官。 在夏朝，专门的司法官吏称为“士”和“理”，中央的最高司法官叫“大理”，是国王的司法助手。 到商朝，国王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改称“大司寇”（或称“司寇”）。 西周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官仍称“大司寇”，大司寇之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 (二)地方司法机关 自夏朝开始，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地方司法官员大多以“士”命名。有“乡士”“遂士”“县士”“方士”“讶士”等等，分别负责审理不同地区的刑事、民事案件。 二、诉讼制度 (一)天罚与神判 在神权法思想的支配下，夏、商两朝（特别是商朝）将宗教意识与审判精神相结合形成了“天罚”与“神判”制度，这是夏商诉讼制度的根本特征和基本面貌。 首先，统治者利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迷信心理，假托神意进行审判。其次，假托鬼神之意，实施“天罚”。夏商两朝的“天罚”思想和神判制度至春秋以后仍长期残留在中国历代的诉讼文化之中。 (二)“狱”与“讼” 到西周时期，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已有明确的区分，凡民事案件，一般称为“讼”，刑事案件则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受理民事诉讼时要先收取诉讼费，受理刑事诉讼时要收取证据材料。 (三)“五听” “五听”制度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其具体内容是：（1）“辞听”（2）“色听”（3）“气听”（4）“耳听”（5）“目听” “五听”实际上是运用察言观色的办法，通过观察被讯问者感官反应而确定其陈述真假。虽然近于主观，但比起夏、商的“神判”已显然进了一大步，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之中。 (四)“读鞫”与“乞鞫” “读鞫”是指在审判结束后要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读鞫之后，犯人若不服判决，可以要求上诉再审，称为“乞鞫”。 (五)“三刺” 西周时期凡重大疑难案件，要经过“三刺”程序，即“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也就是说，凡重大疑难案件，应首先交给大臣们来讨论，群臣讨论尚不能决定，再交给官吏讨论，还不能决定者，最后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说明西周时期对于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法制指导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三、监狱制度 (一)监狱名称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商周时期也称“囹圄”，到了春秋时，则通称“囹圄”。 (二)监狱管理    西周设有“司圜”与“掌囚”两种监狱管理官员，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监狱管理形式。（1）“圜土”所关押的是特定对象，即未达到处以五刑程度的轻微犯罪者，当时称之为“罢民”。“司圜”专门负责管理圜土。（2）西周还有一种专门关押可能处以五刑等重刑的未决犯的场所，由“掌囚”专职管理。 第二章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战国时期法家的法制思想 主要体现在一些法家代表人物如李悝、吴起、商鞅等人的理论著作和政治实践中，这些法家代表人物的法制思想典型地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律观，并成为战国时期法制发展的主要指导思想。 (一)“以法治国” 在治国的方针策略上，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以法治国’是法家的基本理论，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基本法制原则。这种“以法治国”的原则:第一，国家应制定法律作为全社会的基本准则，第二，国家应依照所制定的法律来处理各种事务，“缘法而治”。第三，以法律作为统一的取舍标准，要求全社会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强调‘事断于法’。 (二)“刑无等级” 在法律的选用上，法家反对宗法制时代的“礼有差等”，而主张‘刑无等级’。即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三)“行刑重轻” 在法律的内容上，法家主张“行刑重轻”即主张用严刑重罚的手段来达到以法治国的目的。“重刑主义”也是法家法律思想的突出内容。他们要求“轻罪重判”，提高量刑幅度，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四)“法布于众” 最后，与“以法治国”等原则的要求相适用，法家也主张“法布于众”即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的法律，认全体臣民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也是“以法治国”方针的必然要求。 法家的上述观点和主张集中反映了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对于法律的看法和认识，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初期的代表性法律思想。这些思想在当时被李悝、商鞅等代表人物贯彻到实际的政治法律之中，深刻影响了战国时期法制的发展与变迁。 二、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法令由一统”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强调“法令出一”，立法权掌握于君主之手，强调法律统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编”，维护君主的最高立法权。 　　(二)“以法为本”、“凡事皆有法式” 主张治国以法，实行‘法治’，特别强调“事断于法”、“缘法而治”，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决定行止赏罚的惟一标准。 (三)弃礼任法，峻法严刑 秦朝奉行法家学说，打击儒家思想，主张峻法严刑，通过“深督轻罪，”使“民不敢犯（罪）”，达到巩固专制统治的目的。 三、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p><strong><br />
</strong></p>
<p><strong>第六节司法制度<br />
</strong><br />
<strong> 一、司法机构</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一)中央司法机关<br />
</strong><br />
在中国奴隶制时代，国王或天子作为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掌握最高司法权。 <span id="more-3839"></span></p>
<p>传说舜帝时期的皋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官。</p>
<p>在夏朝，专门的司法官吏称为“士”和“理”，中央的最高司法官叫“大理”，是国王的司法助手。</p>
<p>到商朝，国王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改称“大司寇”（或称“司寇”）。</p>
<p>西周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官仍称“大司寇”，大司寇之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p>
<p><strong> (二)地方司法机关<br />
</strong><br />
自夏朝开始，中国奴隶制时代的地方司法官员大多以“士”命名。有“乡士”“遂士”“县士”“方士”“讶士”等等，分别负责审理不同地区的刑事、民事案件。</p>
<p><strong> 二、诉讼制度</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一)天罚与神判<br />
</strong><br />
在神权法思想的支配下，夏、商两朝（特别是商朝）将宗教意识与审判精神相结合形成了“天罚”与“神判”制度，这是夏商诉讼制度的根本特征和基本面貌。</p>
<p>首先，统治者利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迷信心理，假托神意进行审判。其次，假托鬼神之意，实施“天罚”。夏商两朝的“天罚”思想和神判制度至春秋以后仍长期残留在中国历代的诉讼文化之中。</p>
<p><strong> (二)“狱”与“讼”<br />
</strong><br />
到西周时期，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已有明确的区分，凡民事案件，一般称为“讼”，刑事案件则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受理民事诉讼时要先收取诉讼费，受理刑事诉讼时要收取证据材料。</p>
<p><strong> (三)“五听”<br />
</strong><br />
“五听”制度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其具体内容是：（1）“辞听”（2）“色听”（3）“气听”（4）“耳听”（5）“目听”</p>
<p>“五听”实际上是运用察言观色的办法，通过观察被讯问者感官反应而确定其陈述真假。虽然近于主观，但比起夏、商的“神判”已显然进了一大步，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之中。</p>
<p><strong> (四)“读鞫”与“乞鞫”<br />
</strong><br />
“读鞫”是指在审判结束后要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读鞫之后，犯人若不服判决，可以要求上诉再审，称为“乞鞫”。<br />
<strong><br />
</strong><strong> (五)“三刺”<br />
</strong><br />
西周时期凡重大疑难案件，要经过“三刺”程序，即“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也就是说，凡重大疑难案件，应首先交给大臣们来讨论，群臣讨论尚不能决定，再交给官吏讨论，还不能决定者，最后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说明西周时期对于司法判案的慎重，是“明德慎罚”法制指导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p>
<p><strong> 三、监狱制度</strong></p>
<p><strong>(一)监狱名称</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商周时期也称“囹圄”，到了春秋时，则通称“囹圄”。</p>
<p>(二)监狱管理    西周设有“司圜”与“掌囚”两种监狱管理官员，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监狱管理形式。（1）“圜土”所关押的是特定对象，即未达到处以五刑程度的轻微犯罪者，当时称之为“罢民”。“司圜”专门负责管理圜土。（2）西周还有一种专门关押可能处以五刑等重刑的未决犯的场所，由“掌囚”专职管理。<br />
第二章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p>
<p><strong> 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一、战国时期法家的法制思想<br />
</strong><br />
主要体现在一些法家代表人物如李悝、吴起、商鞅等人的理论著作和政治实践中，这些法家代表人物的法制思想典型地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律观，并成为战国时期法制发展的主要指导思想。</p>
<p><strong> (一)“以法治国”<br />
</strong><br />
在治国的方针策略上，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以法治国’是法家的基本理论，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基本法制原则。这种“以法治国”的原则:第一，国家应制定法律作为全社会的基本准则，第二，国家应依照所制定的法律来处理各种事务，“缘法而治”。第三，以法律作为统一的取舍标准，要求全社会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强调‘事断于法’。</p>
<p><strong> (二)“刑无等级”<br />
</strong><br />
在法律的选用上，法家反对宗法制时代的“礼有差等”，而主张‘刑无等级’。即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p>
<p><strong> (三)“行刑重轻”<br />
</strong><br />
在法律的内容上，法家主张“行刑重轻”即主张用严刑重罚的手段来达到以法治国的目的。“重刑主义”也是法家法律思想的突出内容。他们要求“轻罪重判”，提高量刑幅度，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p>
<p><strong> (四)“法布于众”<br />
</strong><br />
最后，与“以法治国”等原则的要求相适用，法家也主张“法布于众”即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的法律，认全体臣民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也是“以法治国”方针的必然要求。</p>
<p>法家的上述观点和主张集中反映了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对于法律的看法和认识，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初期的代表性法律思想。这些思想在当时被李悝、商鞅等代表人物贯彻到实际的政治法律之中，深刻影响了战国时期法制的发展与变迁。</p>
<p><strong> 二、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br />
</strong><br />
<strong> (一)“法令由一统”<br />
</strong><br />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强调“法令出一”，立法权掌握于君主之手，强调法律统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编”，维护君主的最高立法权。 　　(二)“以法为本”、“凡事皆有法式”</p>
<p>主张治国以法，实行‘法治’，特别强调“事断于法”、“缘法而治”，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决定行止赏罚的惟一标准。</p>
<p><strong> (三)弃礼任法，峻法严刑<br />
</strong><br />
秦朝奉行法家学说，打击儒家思想，主张峻法严刑，通过“深督轻罪，”使“民不敢犯（罪）”，达到巩固专制统治的目的。</p>
<p><strong> 三、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br />
</strong><br />
(一)“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汉初统治阶级开始深刻反思法家思想，严厉批判‘专任刑罚’、‘重刑轻罪’的主张，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确立了黄老学派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宽省刑法”的指导思想。</p>
<p>(二)“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已经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汉武帝决心改“无为而治”为“有为而治”，儒学思想家董仲舒适时地提出了“罢黜百家，独遵儒术”的主张，系统地阐述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法制指导思想，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肯定，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p>
<p>这种思想实质上是对孔子、孟子、荀子儒家思想、商鞅、韩非法家思想和阴阳等家学说的综合继承，从而丰富了儒家的思想体系，不仅对汉朝的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也具有深远的影响。</p>
<p>四、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指导思想    这个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引礼入律”的深化中，突出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政治法律思想，又呈现出阶段发展特点。</p>
<p>三国时期，礼法结合的“法治”主张，实际上与秦汉以来开始形成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发展是一致的。</p>
<p>两晋时期，坚持引礼入律，使法律进一步儒家化，为隋唐“一准乎礼”的封建正统法律的成熟定形奠定了重要的基础。</p>
<p>南北朝时期，南朝法律思想一遵西晋，继续门阀统治，宣扬礼教，北朝虽多为少数民族建国，但入主中原后，很快接受儒家思想，深受汉、晋法律思想的影响，很快确立了以德礼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p>
<blockquote><p>&gt;&gt;点击了解：<a href="http://www.taea.com.cn/qinghua/zaizhishuoshi/falvshuoshi/" target="_blank">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考前辅导班介绍</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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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复习要点法制史（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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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Sep 2010 01:04:17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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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法制史复习要点]]></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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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罪名 (一)夏、商的主要罪名 1.夏时有“昏、墨、贼、杀”的规定，“昏”是自己做了坏事而又掠他人之美名；“墨”是贪得无厌，败坏官位；“贼”是肆无忌惮地杀人。 2.商朝的罪名已明显多于夏朝，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于政治性犯罪的惩罚。镇压“乱政”罪和“疑众”罪，后世历代王朝大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形式上以此来诛杀异已，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西周的主要罪名 西周的罪名比商朝更为发达，分为三类：一是政治性犯罪，如违抗王命罪；二是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如冠攘奸宄（聚众抢劫）罪；三是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 所谓“五过”，其具体内容是 （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 （2）“惟反”指报私怨而枉法； （3）“惟内”，是指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4）“惟货”指贪赃受贿而枉法； （5）“惟来”，指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二、刑罚 (一)“五刑” 其历史发展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两大分阶段。所谓奴隶制五刑，是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常用刑。 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     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非刑，也作刖刑，指砍去受刑人的手或足的重刑。 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二)其他刑罚 1．圜土之制。近似于后世的徒刑， 2．嘉石之制。近似于后世的拘役， 3．赎刑。赎刑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变通办法，即允许受刑人拿出一定的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 三、刑罚适用原则 (一)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 (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 (三)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 (四)宽严适中原则 四、礼刑关系 (一)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 (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庶人以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 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 第五节民事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与契约 (一)所有权：周王对全国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拥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而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但这种局面到西周后期被打破。 (二)契约：西周出现了契约制度。有“质剂”与“傅别”两种契约形式：（1）“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2）“傅别”是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 二、婚姻 (一)婚姻原则：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二)“六礼”：“六礼”也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吉凶；（3）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定婚；（4）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5）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取女子至家。 (三)“七出”与“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注意三不去优于七去。 三、宗法继承 (一)西周的宗法制度     所谓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发展起来，经夏商两代至西周时期达到完备的程度。     西周的宗法制有三个基本原则；其一，从周天子到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其三，各级诸侯、卿大夫、士即是一种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向最高宗子——周天子负责。 (二)宗法制下的继承     商朝前期实行父死子继与兄终弟继二者并存的继承制度。到商朝晚期，嫡长子继承制度已牢牢确立。 &#62;&#62;点击了解：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考前辅导班介绍 &#62;&#62;点击进入：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考前辅导班在线试听]]></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p><strong><br />
</strong></p>
<p><strong> </strong><strong>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p>
<p></strong><strong> 一、罪名<br />
</strong><br />
<strong> (</strong><strong>一)</strong><strong>夏、商的主要罪名 <span id="more-3836"></span><br />
</strong><br />
1.夏时有“昏、墨、贼、杀”的规定，“昏”是自己做了坏事而又掠他人之美名；“墨”是贪得无厌，败坏官位；“贼”是肆无忌惮地杀人。</p>
<p>2.商朝的罪名已明显多于夏朝，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于政治性犯罪的惩罚。镇压“乱政”罪和“疑众”罪，后世历代王朝大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形式上以此来诛杀异已，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p>
<p><strong> (</strong><strong>二)</strong><strong>西周的主要罪名<br />
</strong><br />
西周的罪名比商朝更为发达，分为三类：一是政治性犯罪，如违抗王命罪；二是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如冠攘奸宄（聚众抢劫）罪；三是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p>
<p><strong> 所谓“</strong><strong>五过”</strong><strong>，其具体内容是<br />
</strong><br />
（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p>
<p>（2）“惟反”指报私怨而枉法；</p>
<p>（3）“惟内”，是指为亲属裙带而徇私；</p>
<p>（4）“惟货”指贪赃受贿而枉法；</p>
<p>（5）“惟来”，指受私人请托而枉法。</p>
<p><strong> 二、刑罚</p>
<p></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一)“</strong><strong>五刑”<br />
</strong><br />
其历史发展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两大分阶段。所谓奴隶制五刑，是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常用刑。</p>
<p>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     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非刑，也作刖刑，指砍去受刑人的手或足的重刑。</p>
<p>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大辟，是死刑的总称。</p>
<p><strong> (</strong><strong>二)</strong><strong>其他刑罚<br />
</strong><br />
1．圜土之制。近似于后世的徒刑，</p>
<p>2．嘉石之制。近似于后世的拘役，</p>
<p>3．赎刑。赎刑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变通办法，即允许受刑人拿出一定的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p>
<p><strong> 三、刑罚适用原则<br />
</strong><br />
(一)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p>
<p>(二)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p>
<p>(三)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p>
<p>(四)宽严适中原则</p>
<p><strong> 四、礼刑关系<br />
</strong><br />
(一)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p>
<p>(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庶人以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 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p>
<p><strong> </strong><strong>第五节民事法律制度<br />
</strong><br />
<strong> 一、所有权与契约<br />
</strong><br />
(一)所有权：周王对全国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拥有最高所有权。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而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但这种局面到西周后期被打破。</p>
<p>(二)契约：西周出现了契约制度。有“质剂”与“傅别”两种契约形式：（1）“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2）“傅别”是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p>
<p><strong> 二、婚姻<br />
</strong><br />
(一)婚姻原则：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p>
<p>(二)“六礼”：“六礼”也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1）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宗庙以定吉凶；（3）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定婚；（4）纳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5）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取女子至家。</p>
<p>(三)“七出”与“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注意三不去优于七去。</p>
<p><strong> 三、宗法继承<br />
</strong><br />
(一)西周的宗法制度     所谓宗法制度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发展起来，经夏商两代至西周时期达到完备的程度。     西周的宗法制有三个基本原则；其一，从周天子到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二，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其三，各级诸侯、卿大夫、士即是一种家族组织，又各自构成一级国家政权，共同向最高宗子——周天子负责。</p>
<p>(二)宗法制下的继承     商朝前期实行父死子继与兄终弟继二者并存的继承制度。到商朝晚期，嫡长子继承制度已牢牢确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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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复习要点法制史（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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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Aug 2010 06:44:33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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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导论  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 一、中国早期法制 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 三、近现代法制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 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这是国家产生依据 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 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 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 (一)王权神授 (二)天讨与天罚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 (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 第三节立法活动 一、夏、商立法概况 在夏、商两代，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夏王、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以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 (一)“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或代称，并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夏朝的法律除大量属于代代相传的习惯法以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 (二)“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商王朝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重。除此以外，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 二、两周立法概况 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除传统的“誓”“诰”“命”等王命以外，不公开的刑书和“礼”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宗族习惯法等也占有相当的比重。 (一)周公制礼：相传周公在摄政期间，曾将夏、商两代礼制加以折中损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的周礼。周礼实际上已作为一种积极规范调整着西周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周礼也是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西周时期的“礼”    礼”与“法”的关系是中国法制史上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 1．礼的概念。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 2．礼的内容。两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之下，又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吉，凶，军，宾，嘉。  吉礼是祭祀之礼，凶礼是丧葬之礼；军礼是行军打仗之礼；宾礼是迎宾待客之礼；嘉礼是冠婚之礼。 3．周礼的性质和作用。西周时期，礼作为一种积极的规范，已具备法的性质和作用。完全具备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 (三)吕刑：西周穆王时，令司寇吕侯作“吕刑”，此次法律改革的基本精神在于贯彻周初“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 (四)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西周的刑罚、即墨、劓、刖、官、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五)遗训、殷彝：遗训即指先王留下的遗制，也包括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某些习惯。殷彝即商朝的某些有利于周朝统治者法律。 三、春秋时期的立法概况 秋中期以后，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便在一些诸侯国中出现。 (一)郑国“铸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铜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h1></h1>
<p>导论  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p>
<p>一、中国早期法制</p>
<p>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 <span id="more-3833"></span></p>
<p>三、近现代法制</p>
<p><strong>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p>
<p></strong><strong>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br />
</strong><br />
<strong> 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br />
</strong><br />
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p>
<p>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p>
<p>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这是国家产生依据</p>
<p>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p>
<p>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p>
<p><strong>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br />
</strong><br />
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p>
<p>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p>
<p><strong>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br />
</strong><br />
<strong>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br />
</strong><br />
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p>
<p>(一)王权神授</p>
<p>(二)天讨与天罚</p>
<p><strong>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br />
</strong><br />
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p>
<p>(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p>
<p>(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p>
<p>(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p>
<p>“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p>
<p><strong>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br />
</strong><br />
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p>
<p>第三节立法活动</p>
<p><strong> 一、夏、商立法概况<br />
</strong><br />
在夏、商两代，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夏王、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以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p>
<p>(一)“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或代称，并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夏朝的法律除大量属于代代相传的习惯法以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p>
<p>(二)“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商王朝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重。除此以外，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p>
<p><strong> 二、两周立法概况<br />
</strong><br />
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除传统的“誓”“诰”“命”等王命以外，不公开的刑书和“礼”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宗族习惯法等也占有相当的比重。</p>
<p>(一)周公制礼：相传周公在摄政期间，曾将夏、商两代礼制加以折中损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的周礼。周礼实际上已作为一种积极规范调整着西周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周礼也是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重要形式之一。</p>
<p>(二)西周时期的“礼”    礼”与“法”的关系是中国法制史上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p>
<p>1．礼的概念。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p>
<p>2．礼的内容。两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之下，又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吉，凶，军，宾，嘉。  吉礼是祭祀之礼，凶礼是丧葬之礼；军礼是行军打仗之礼；宾礼是迎宾待客之礼；嘉礼是冠婚之礼。</p>
<p>3．周礼的性质和作用。西周时期，礼作为一种积极的规范，已具备法的性质和作用。完全具备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p>
<p>(三)吕刑：西周穆王时，令司寇吕侯作“吕刑”，此次法律改革的基本精神在于贯彻周初“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p>
<p>(四)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的刑书。另一种含义是西周的刑罚、即墨、劓、刖、官、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p>
<p>(五)遗训、殷彝：遗训即指先王留下的遗制，也包括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某些习惯。殷彝即商朝的某些有利于周朝统治者法律。</p>
<p><strong> 三、春秋时期的立法概况<br />
</strong><br />
秋中期以后，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便在一些诸侯国中出现。</p>
<p>(一)郑国“铸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铜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p>
<p>(二)邓析的“竹刑”：公元前530年，邓析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之上，称为“竹刑”。最初属私人著作，后来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从而成为官方的法律。</p>
<p>(三)晋国“铸刑鼎”：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p>
<p>(四)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p>
<p>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变革。成文法的公布，标志着奴隶制的法律体系在走向瓦解，封建制法律体系逐步形成。</p>
<p>1．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对传统的法律观念、传统的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p>
<p>2．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在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p>
<p>3．成文法的公布，也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p>
<p>4．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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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名词解释汇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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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Aug 2010 02:26:4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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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blockquote><p>现在距离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联考还有2个月的时间，考生都正在紧张的复习当中，在此<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天津在职研究生网</a>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联考，特整理汇总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名词解释，希望能助广大考生一臂之力！</p></blockquote>
<p><strong>名词解释：<span id="more-3828"></span><br />
</strong><br />
1、民法</p>
<p>2、民事法律关系</p>
<p>3、监护</p>
<p>4、民事权利能力</p>
<p>5、民事法律事实</p>
<p>6、诉讼时效</p>
<p>7、法定代理</p>
<p>8、复代理</p>
<p>9、表见代理</p>
<p>10、种类物</p>
<p>11、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p>
<p>1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p>
<p>13、善意取得</p>
<p>14、用益物权</p>
<p>15、抵押权</p>
<p>16、动产质押</p>
<p>17、财产所有权</p>
<p>18、相邻权</p>
<p>19、共同共有</p>
<p>20、要约</p>
<p>21、合同</p>
<p>22、缔约过失责任</p>
<p>23、不当得利</p>
<p>24、无因管理</p>
<p>25、留置权</p>
<p>26、提存</p>
<p>27、人身权</p>
<p>28、名誉权</p>
<p>29、合伙</p>
<p>30、代位继承</p>
<p><strong> 答案：<br />
</strong><br />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p>
<p>2、民法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p>
<p>3、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p>
<p>4、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p>
<p>5、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p>
<p>6、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p>
<p>7、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p>
<p>8、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的代理行为。</p>
<p>9、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p>
<p>10、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或度量蘅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代替性。</p>
<p>11、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p>
<p>12、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p>
<p>13、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p>
<p>14、指以物的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p>
<p>15、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履行债务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p>
<p>16、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热闹有权将该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p>
<p>17、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p>
<p>18、指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依法行使其权利，要求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提供方便的权利。</p>
<p>19、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对共同财产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p>
<p>20、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p>
<p>21、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
<p>22、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为其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负担的义务，导致对方利益的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p>
<p>23、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p>
<p>24、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行为。</p>
<p>25、非因侵权行为而占有他人财产时，同该财产有关联的债权在获得清偿前，对该财产享有扣留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p>
<p>26、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项制度。</p>
<p>27、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p>
<p>28、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p>
<p>29、指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p>
<p>30、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p>
<blockquote><p>&gt;&gt;点击进入：<a href="http://www.taea.com.cn/qinghua/zaizhishuoshi/falvshuoshi/" target="_blank">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考前辅导汇总</a></p>
<p>&gt;&gt;点击进入：<a href="http://www.gct-online.com/course/preview.html" target="_blank">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考前辅导试听专区</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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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华在线2010在职硕士英语联考口语交际经典句型汇总</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beikao/2010zzlkyycy.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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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Aug 2010 02:30:05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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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英语联考辅导]]></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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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现在距离2010年在职硕士联考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考生目前为止差不多已经看完一定的单词和词汇，但是阅读差不多都是刚刚开始，其整体上都了解了在职英语联考考试的难度和题型，在此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整理了英语口语交际当中的常用的经典句型，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一定的帮助，针对这类考试题可以顺利作答！ １．李明是个败家子。 Li ming is the black sheep of his family. ２．她是个天生爱哭的人。 She‘s a natural crier. ３．他真是个不知羞耻的家伙。 He‘s really a law-down dirty shame. ４．他可是个乐天派，整天无忧无虑的。 He‘s good-time Charlie, feeling no worries and anxieties. ５．论开车技术，小李和小王那真是不分上下。 In the skills of driving, Xiao Li and Xiao Wang are neck and neck. ６．他已绞尽了脑汁。 He had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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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p>
<p>现在距离2010年<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zzlk/2010">在职硕士联考</a>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考生目前为止差不多已经看完一定的单词和词汇，但是阅读差不多都是刚刚开始，其整体上都了解了在职英语联考考试的难度和题型，在此<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天津在职研究生网</a>整理了英语口语交际当中的常用的经典句型，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一定的帮助，针对这类考试题可以顺利作答！<span id="more-3825"></span></p>
<p>１．李明是个败家子。</p>
<p>Li ming is the black sheep of his family.</p>
<p>２．她是个天生爱哭的人。</p>
<p>She‘s a natural crier.</p>
<p>３．他真是个不知羞耻的家伙。</p>
<p>He‘s really a law-down dirty shame.</p>
<p>４．他可是个乐天派，整天无忧无虑的。</p>
<p>He‘s good-time Charlie, feeling no worries and anxieties.</p>
<p>５．论开车技术，小李和小王那真是不分上下。</p>
<p>In the skills of driving, Xiao Li and Xiao Wang are neck and neck.</p>
<p>６．他已绞尽了脑汁。</p>
<p>He had racked his brain.</p>
<p>７．他可是个有头脑的人。</p>
<p>He‘s a brain.</p>
<p>８．李明很能干。</p>
<p>Li ming has a lot on the ball.</p>
<p>９．你刚才提到的那个作家只不过是个有名无实的人。</p>
<p>The man you‘ve just mentioned is but a poor apology for a writer.</p>
<p>１０．他真的太没骨气了。</p>
<p>He really has no guts.</p>
<p>１１．昙花一现</p>
<p>A flash in the pan</p>
<p>１２．他对保险业务一窍不通。</p>
<p>He doesn‘t know beans about insurance business at all.</p>
<p>１３．她很勇敢，但终因寡不敌众，被那帮人打晕过去。</p>
<p>The girl was brave enough, but as being outnumbered,she was finally knocked into the middle of next week by the gang.</p>
<p>１４．他喜欢单枪匹马地去干。</p>
<p>He always likes to play a lone hand.</p>
<p>１５．他一开始就出师不利。</p>
<p>He got off on the wrong foot when he started doing it.</p>
<p>１６．你还嫩点儿。</p>
<p>You‘re still wet behind the ears.</p>
<p>１７．她的饭量特别小。</p>
<p>She eats like a bird.</p>
<p>１８．那个孩子的嘴特别硬。</p>
<p>That boy never says uncle.</p>
<p>１９．我们队占上风。</p>
<p>Our team gained the upper hand.</p>
<p>２０．你中圈套了。</p>
<p>You rose to the bait.</p>
<p>２１．你骗不了我。</p>
<p>I‘m from Missouri.</p>
<p>２２．见机行事</p>
<p>Play to the score.</p>
<p>２３．肯定有人唆使他去干那件事。</p>
<p>There must be someone who had put him up to that.(正式：唆使＝instigate)</p>
<blockquote><p>&gt;&gt;点击了解：<a href="http://www.taea.com.cn/qinghua/zaizhishuoshi/liankao/">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硕士英语联考考前辅导班介绍</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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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2010年GCT英语阅读理解大纲解析及答题技巧</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gct/beikao/2010gctyydg.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gct/beikao/2010gctyydg.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3 Aug 2010 01:06:49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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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2010GCT考试]]></category>
		<category><![CDATA[GCT答题技巧]]></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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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GCT阅读理解]]></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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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是对考生的实际英语水平、阅读英语能力和运用英语能力的测试。试卷包括语法与词汇结构、阅读理解、完形填空和会话技能四部分，其中阅读理解涉及面宽，题量较多，时间较紧，所占分值比例最大，所以掌握好的答题方法非常关键。 对于英语阅读理解部分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快速阅读，掌握大意。 由于时间有限，为了正确而快速的完成题目没有必要弄清文章的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每一个细节这种所谓的100%理解，而是在准确掌握文章大意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地针对文章后面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回答。 2、 掌握突破生词的技巧。 面对文中的生词不要成为影响阅读的心理障碍，生词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影响对于文章的正确理解。在平日的复习中还要坚持背单词以及掌握一些破解生词的技巧。 3、 不要被生词绊住，理解大意最重要。 在阅读中学会做到在不影响理解的情况下忽略一些单词，以便提高速度，为后面的题目争取时间。 坚持了上述三点，在阅读中根据题目选取关键词，再根据关键词寻找依据句，最终锁定正确答案。 上述是GCT考试网（www.gct-online.com）对于英语考试中阅读理解部分的分析以及答题技巧的概括，希望可以帮助考生对于阅读理解知识的复习。最后，祝愿大家在GCT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62;&#62;点击了解详情：清华在线2010年GCT考试考前辅导班介绍 &#62;&#62;点击进入：清华在线2010年GCT考试辅导班在线试听]]></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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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id="more-3821"></span></p>
<p><strong>对于英语阅读理解部分要注意以下几点：</strong></p>
<p><strong>1</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快速阅读，掌握大意。</strong></p>
<p>由于时间有限，为了正确而快速的完成题目没有必要弄清文章的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每一个细节这种所谓的100%理解，而是在准确掌握文章大意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地针对文章后面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回答。</p>
<p><strong>2</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掌握突破生词的技巧。</strong></p>
<p>面对文中的生词不要成为影响阅读的心理障碍，生词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影响对于文章的正确理解。在平日的复习中还要坚持背单词以及掌握一些破解生词的技巧。</p>
<p><strong>3</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不要被生词绊住，理解大意最重要。</strong></p>
<p>在阅读中学会做到在不影响理解的情况下忽略一些单词，以便提高速度，为后面的题目争取时间。</p>
<p>坚持了上述三点，在阅读中根据题目选取关键词，再根据关键词寻找依据句，最终锁定正确答案。</p>
<p>上述是GCT考试网（<a href="http://www.gct-online.com/">www.gct-online.com</a>）对于英语考试中阅读理解部分的分析以及答题技巧的概括，希望可以帮助考生对于阅读理解知识的复习。最后，祝愿大家在GCT考试中取得好成绩！</p>
<blockquote><p>&gt;&gt;点击了解详情：<a href="http://www.gct-online.com/course/2010gctclass.html">清华在线2010年GCT考试考前辅导班介绍</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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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备考复习资料汇总</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2010edmzl.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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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2 Aug 2010 01:31:2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教育硕士备考专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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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教育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教育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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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现在距离2010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考试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考生的备考复习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忙完工作还要忙考试复习，还是相当吃力的，在此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把在职教育硕士考试的备考复习资料做一汇总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到广大考生。另外，如果觉得在职教育硕士的专业课知识点比较多，英语复习又比较容易遗忘，那么建议考生可以考虑报个清华在线的考前辅导班强化学习一下，这样争取今年一次性通过考试。 &#62;&#62;点击了解：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考前辅导班介绍 &#62;&#62;点击进入：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在线试听 2010在职联考英语写作经典句型汇总（二） 2010在职联考英语写作经典句型汇总（一） 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教育学试题及答案（二） 2010在职教育硕士教育学试题及答案（一） 2010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整体复习规划 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复习规划 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教育学原理重难点解析 清华在线2010在职联考英语大纲词汇mp3版免费下载 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联考英语考前百天复习指导 在职联考英语复习方法推荐 2010年在职联考考前百天数学备考指导]]></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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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p>
<p>现在距离2010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考试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考生的备考复习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忙完工作还要忙考试复习，还是相当吃力的，在此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把<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 target="_blank">在职教育硕士考试</a>的备考复习资料做一汇总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到广大考生。另外，如果觉得在职教育硕士的专业课知识点比较多，<span id="more-3818"></span>英语复习又比较容易遗忘，那么建议考生可以考虑报个清华在线的考前辅导班强化学习一下，这样争取今年一次性通过考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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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2010zzlkyyjx.html">2010在职联考英语写作经典句型汇总（二）</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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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2010zzyylkxz.html">2010在职联考英语写作经典句型汇总（一）</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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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2010edmjyxfx2.html">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教育学试题及答案（二）</a></td>
</tr>
<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2010edmjyx1.html">2010在职教育硕士教育学试题及答案（一）</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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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ba/beikao-mba/fxguihua.html">2010年在职硕士全国联考整体复习规划</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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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edmfxplan.html">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复习规划</a></td>
</tr>
<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edm-beikao/2010jyssjyxylfx.html">2010年在职教育硕士教育学原理重难点解析</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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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2010lkyychxz.html">清华在线2010在职联考英语大纲词汇mp3版免费下载</a></td>
</tr>
<tr>
<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beikao/2010zzlkyyfx.html">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联考英语考前百天复习指导</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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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ba/beikao-mba/liankao-english.html">在职联考英语复习方法推荐</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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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568" valign="top"><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ba/beikao-mba/2010zzssbk.html">2010年在职联考考前百天数学备考指导</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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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华在线2010在职MBA写作高分指导：七大法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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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0 Aug 2010 00:55:48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MBA备考专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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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60;Powered by Max Banner Ads&#160; &#8220;离开学校很多年了，平时工作又很少涉及，所以对于写作文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怎么才能打动阅卷老师，拿个比较高的分数呢？&#8221;这是许多考生提出的困惑。在此清华在线的专家辅导老师针对大多数考生的这种担忧，总结出写作高分七大法宝，帮助因写作而发愁的考生（此方法亦适用于MPA、MPAcc专业硕士考试）！ 在写文章之前，解决理念问题，树立几个意识，对MBA作文拿高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感动第一读者意识 记叙文、议论文都要有感情蕴涵其中。想感动别人，首先要感动自己，所以不要编造；尽量写自己，突出个性。如可写自己的善良，或写自己的爱心等。因为在老师心目中，首先你是个好人，你才有可能写出好文章。记叙文，要让别人感受人生的美好；写议论文，要让别人感受真理的力量。所谓&#8221;让别人感受人生的美好&#8221;，就是要写人性的真和善，真的、善的就是美的；所谓&#8221;要让别人感受真理的力量&#8221;，就要主持正义、大公无私、是非分明、有血性。 多愁善感的人适合写记叙文，思维缜密的人适合写议论文。高考一般要求写议论文。如果题干上没注明文体，那就尽量写记叙文（更容易感动人）。能感动人的作文自然是好作文。注意：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写法：叫&#8221;抒情性议论文&#8221;（见2008上海高考唯一满分作文《他们》）。这种写法，既不像记叙文那样铺陈展开，也不像议论文那样严肃刻板，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字里行间饱含着感情，这样的作文自然能打动阅卷老师。 二．多种能力意识 写作不仅仅是文字表达问题。 写作领域有个理论叫&#8221;双重转化论&#8221;：写作有三个环节物、意、文&#8211;即从物&#8221;眼中之竹&#8221;到意&#8221;胸中之竹&#8221;；从意&#8221;胸中之竹&#8221;到文&#8221;笔下之竹&#8221;。即感受→分析→判断→概括→表达（最后一个环节）。要想提高写作水平，必须在这样几个环节上同时下功夫。 三．&#8220;一棵菜&#8221;（艺术品）意识（源自对老舍《茶馆》的评价） 老舍《茶馆》中，无论主角、配角，还是大人物、小人物，组成一个完美的艺术品，完美无缺无可挑剔，被评论家誉为&#8221;一棵菜&#8221;。要求我们建立整体意识和完美意识。 阅卷老师也是以这种标准来判我们作文的：有一点缺点就丢分。虽然没有满分作文，但尽量少丢分是可以做到的，因此方方面面都要小心。 四．&#8220;一边倒&#8221;意识 反对就谈反对的理由，支持就说支持的根据。反对就反对到底（阐述反对的理由），支持就支持到底（阐述支持的理由）。千万不要说又对又不对（先虽然，后但是）。无论反对还是支持，本着&#8221;持之有据，自圆其说&#8221;八个字。写作文跟在单位发言不一样，不求面面俱到。如果一篇文章中，既说支持的理由，又谈反对的理由，无形中就形成多中心（作文之大忌）。 五．心态意识 写作文时，心态要平和，切忌偏激冲动。善良、好奇、单纯。多写正面的，多写善心、童心、爱心。社会腐败现象可以写，但要注意适度（点到即止），更让人看到光明。千万不要利用考试发牢骚（不少考生的教训）。智商+情商+心态+文学感觉=一篇好作文。 六．以小见大意识（以小见大能力） 俗话说&#8221;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8221;，说说容易做到难。表述过程中，道理要大，材料要小（不怕小，但要典型）。道理要大，不是口气越大越好，而是要有道理、立得住。 七．远离考场意识 作文中严禁提考场，干脆说一个字都别提。比如有人说：&#8221;考试进行了30分钟，我才看到上述作文资料，不由得想起一件往事．．．．．．&#8221;；在将近结尾时，有人这样写：&#8221;作文写到这里，本来该结尾了，可是．．．．．．&#8221;这样写，会让人觉得你太稚嫩，干脆说还没&#8221;断奶&#8221;哩。 最后清华在线专家老师希望考生掌握以上几种方法的同时，多加练习，再认真比对优秀写作范文找到自己的不足，查漏补缺最后取得一个满意的写作分数。 &#62;&#62;点击了解详情：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MBA考前辅导班介绍 &#62;&#62;点击进入：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MBA考前辅导班试听专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padding:5px 0 5px 0; text-align:right; float:right;"><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plugins/max-banner-ads/max-banner-ads-lib/include/redirect.php?id=8"  rel="nofollow"><img src="http://www.kaoyannews.com.cn/wp-content/uploads/2009/10/gctonline_ad135.png"  title="GCT Online：www.gct-online.com" /></a><br />&nbsp;<font size="1">Powered by <a style="color:#0000ff;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href="http://www.maxblogpress.com/go.php?offer=niceart&pid=12" target="_blank" onmouseover="self.status='MaxBlogPress.com';return true;" onmouseout="self.status=''">Max Banner Ads</a></font>&nbsp;</div><p><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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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8220;离开学校很多年了，平时工作又很少涉及，所以对于写作文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怎么才能打动阅卷老师，拿个比较高的分数呢？&#8221;这是许多考生提出的困惑。在此清华在线的专家辅导老师针对大多数考生的这种担忧，总结出写作高分七大法宝，<span id="more-3814"></span>帮助因写作而发愁的考生（此方法亦适用于MPA、MPAcc专业硕士考试）！</p>
<p>在写文章之前，解决理念问题，树立几个意识，对MBA作文拿高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p>
<p><strong>一．感动第一读者意识</strong></p>
<p>记叙文、议论文都要有感情蕴涵其中。想感动别人，首先要感动自己，所以不要编造；尽量写自己，突出个性。如可写自己的善良，或写自己的爱心等。因为在老师心目中，首先你是个好人，你才有可能写出好文章。记叙文，要让别人感受人生的美好；写议论文，要让别人感受真理的力量。所谓&#8221;让别人感受人生的美好&#8221;，就是要写人性的真和善，真的、善的就是美的；所谓&#8221;要让别人感受真理的力量&#8221;，就要主持正义、大公无私、是非分明、有血性。</p>
<p>多愁善感的人适合写记叙文，思维缜密的人适合写议论文。高考一般要求写议论文。如果题干上没注明文体，那就尽量写记叙文（更容易感动人）。能感动人的作文自然是好作文。注意：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写法：叫&#8221;抒情性议论文&#8221;（见2008上海高考唯一满分作文《他们》）。这种写法，既不像记叙文那样铺陈展开，也不像议论文那样严肃刻板，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字里行间饱含着感情，这样的作文自然能打动阅卷老师。</p>
<p><strong>二．多种能力意识</strong></p>
<p>写作不仅仅是文字表达问题。</p>
<p>写作领域有个理论叫&#8221;双重转化论&#8221;：写作有三个环节物、意、文&#8211;即从物&#8221;眼中之竹&#8221;到意&#8221;胸中之竹&#8221;；从意&#8221;胸中之竹&#8221;到文&#8221;笔下之竹&#8221;。即感受→分析→判断→概括→表达（最后一个环节）。要想提高写作水平，必须在这样几个环节上同时下功夫。</p>
<p><strong>三．</strong><strong>&#8220;</strong><strong>一棵菜&#8221;</strong><strong>（艺术品）意识</strong>（源自对老舍《茶馆》的评价）</p>
<p>老舍《茶馆》中，无论主角、配角，还是大人物、小人物，组成一个完美的艺术品，完美无缺无可挑剔，被评论家誉为&#8221;一棵菜&#8221;。要求我们建立整体意识和完美意识。</p>
<p>阅卷老师也是以这种标准来判我们作文的：有一点缺点就丢分。虽然没有满分作文，但尽量少丢分是可以做到的，因此方方面面都要小心。</p>
<p><strong>四．</strong><strong>&#8220;</strong><strong>一边倒&#8221;</strong><strong>意识</strong></p>
<p>反对就谈反对的理由，支持就说支持的根据。反对就反对到底（阐述反对的理由），支持就支持到底（阐述支持的理由）。千万不要说又对又不对（先虽然，后但是）。无论反对还是支持，本着&#8221;持之有据，自圆其说&#8221;八个字。写作文跟在单位发言不一样，不求面面俱到。如果一篇文章中，既说支持的理由，又谈反对的理由，无形中就形成多中心（作文之大忌）。</p>
<p><strong>五．心态意识</strong></p>
<p>写作文时，心态要平和，切忌偏激冲动。善良、好奇、单纯。多写正面的，多写善心、童心、爱心。社会腐败现象可以写，但要注意适度（点到即止），更让人看到光明。千万不要利用考试发牢骚（不少考生的教训）。智商+情商+心态+文学感觉=一篇好作文。</p>
<p><strong>六．以小见大意识</strong>（以小见大能力）</p>
<p>俗话说&#8221;一滴水反映太阳的光辉&#8221;，说说容易做到难。表述过程中，道理要大，材料要小（不怕小，但要典型）。道理要大，不是口气越大越好，而是要有道理、立得住。</p>
<p><strong>七．远离考场意识</strong></p>
<p>作文中严禁提考场，干脆说一个字都别提。比如有人说：&#8221;考试进行了30分钟，我才看到上述作文资料，不由得想起一件往事．．．．．．&#8221;；在将近结尾时，有人这样写：&#8221;作文写到这里，本来该结尾了，可是．．．．．．&#8221;这样写，会让人觉得你太稚嫩，干脆说还没&#8221;断奶&#8221;哩。</p>
<p>最后<a href="http://www.taea.com.cn/qinghua">清华在线</a>专家老师希望考生掌握以上几种方法的同时，多加练习，再认真比对优秀写作范文找到自己的不足，查漏补缺最后取得一个满意的写作分数。</p>
<blockquote><p>&gt;&gt;点击了解详情：<a href="http://www.taea.com.cn/qinghua/zaizhishuoshi/mba/">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MBA考前辅导班介绍</a></p>
<p>&gt;&gt;点击进入：<a href="http://www.gct-online.com/course/preview.html">清华在线2010年在职MBA考前辅导班试听专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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