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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在职研究生网&#124;在职考研门户 &#187;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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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是最大的天津在职研究生招生和在职研究生报名平台，提供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同等学力申硕、GCT考试等在职考研相关政策咨询服务。</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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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考试真题及答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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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Aug 2011 08:30: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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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真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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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1 May 2010 01:49:39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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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8年10月在职法律硕士综合考试真题（B卷） 一、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 甲在逛电子市场时，乙偷偷问其要不要市场上禁止销售的针孔摄像机，经询问功效后甲欣然购买一套，甲乙之间的行为效力（    ）。 A 由于乙构成欺诈，因此该买卖行为无效。 B 由于双方存在重大误解，因此该买卖行为可撤销。 C 由于双方的买卖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效。 D 由于乙构成欺诈，因此该买卖行为可撤销。 2. 根据我国《物权法》，以下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查检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资料 B 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C 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D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并且应当实地查看。 3. 以下各项中构成要约的是 A 北京西站始发列车时刻表 B 某杂志社征稿启示：“凡我刊选中者按100元/千字从优支付稿酬” C 某学校发出广告：“高级辅导班1500元/人，随到随学” D 甲跟乙说“打算卖掉我的笔记本电脑，价格2万左右吧” 4. 马某与某影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三年内完成电视连续剧两部，各不少于30集，影视公司支付稿酬共计100万元。后马某拟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同为作家的牛某以抵消个人所负债80万元。则该合同权利（    ）。 A 依该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 B 可以部分转让 C 因违背诚实信用不得转让 D 通知影视公司后即可转让 5. 因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   ） A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免除责任 B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免除责任 C 不能免除责任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2008</strong><strong>年10月在职法律硕士综合考试真题（B卷）</strong></p>
<p><strong>一、 </strong><strong>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strong></p>
<p>1. 甲在逛电子市场时，乙偷偷问其要不要市场上禁止销售的针孔摄像机，经询问功效后甲欣然购买一套，甲乙之间的行为效力（    ）。</p>
<p>A 由于乙构成欺诈，因此该买卖行为无效。</p>
<p>B 由于双方存在重大误解，因此该买卖行为可撤销。</p>
<p>C 由于双方的买卖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效。<span id="more-2444"></span></p>
<p>D 由于乙构成欺诈，因此该买卖行为可撤销。</p>
<p>2. 根据我国《物权法》，以下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p>
<p>A 查检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资料</p>
<p>B 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p>
<p>C 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p>
<p>D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并且应当实地查看。</p>
<p>3. 以下各项中构成要约的是</p>
<p>A 北京西站始发列车时刻表</p>
<p>B 某杂志社征稿启示：“凡我刊选中者按100元/千字从优支付稿酬”</p>
<p>C 某学校发出广告：“高级辅导班1500元/人，随到随学”</p>
<p>D 甲跟乙说“打算卖掉我的笔记本电脑，价格2万左右吧”</p>
<p>4. 马某与某影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三年内完成电视连续剧两部，各不少于30集，影视公司支付稿酬共计100万元。后马某拟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同为作家的牛某以抵消个人所负债80万元。则该合同权利（    ）。</p>
<p>A 依该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p>
<p>B 可以部分转让</p>
<p>C 因违背诚实信用不得转让</p>
<p>D 通知影视公司后即可转让</p>
<p>5. 因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   ）</p>
<p>A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免除责任</p>
<p>B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免除责任</p>
<p>C 不能免除责任</p>
<p>D 可以免除责任</p>
<p>6. 法律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法律可以反复使用而不是仅使用一次，这表明法律具有（    ）</p>
<p>A 规范性</p>
<p>B 可诉性</p>
<p>C 国家性</p>
<p>D 利导性</p>
<p>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p>
<p>A 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p>
<p>B 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p>
<p>C 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p>
<p>D 对法律改革具有导向作用</p>
<p>8.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p>
<p>A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p>
<p>B 权力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地位有主次之分</p>
<p>C 权力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p>
<p>D 义务设定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权利地实现</p>
<p>9.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中共同适用的惩戒措施是（    ）</p>
<p>A 罚款</p>
<p>B 开除</p>
<p>C 警告</p>
<p>D 拘留</p>
<p>10.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这段话的阐述者是（    ）。</p>
<p>A 卢梭</p>
<p>B 庞德</p>
<p>C 奥斯丁</p>
<p>D 亚里士多德</p>
<p>11.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法学体系和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p>
<p>A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的范围广泛</p>
<p>B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体系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律体系会有数个</p>
<p>C 法学体系是法律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p>
<p>D 法学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基础</p>
<p>12. 中国古代的折杖法创始于（   ）</p>
<p>A 两晋</p>
<p>B 唐代</p>
<p>C 宋代</p>
<p>D 明代</p>
<p>13. 明代中央主审机构是（    ）。</p>
<p>A 枢密院</p>
<p>B 刑部</p>
<p>C 审刑院</p>
<p>D 大理寺</p>
<p>14. 清朝的刑罚，不包括（    ）。</p>
<p>A 充军</p>
<p>B 迁徙</p>
<p>C 刺配</p>
<p>D 发遣</p>
<p>15. 武昌革命爆发后，资政院仅用三天时间便颁布了（    ）。</p>
<p>A “十九信条”</p>
<p>B 《钦定宪法大纲》</p>
<p>C 《宣示预备立宪谕》</p>
<p>D 《资政院院章》</p>
<p>16. 对于结果加重犯，应当按照（    ）</p>
<p>A 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从重处罚</p>
<p>B 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加重处罚</p>
<p>C 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法定处罚</p>
<p>D 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p>
<p>17. 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是（    ）</p>
<p>A 重大立功</p>
<p>B 特别重大立功</p>
<p>C 一般立功的重大立功</p>
<p>D 重大立功和特别重大立功</p>
<p>18.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    ）</p>
<p>A 各级安全技术人员</p>
<p>B 地方有关主管工作的人员</p>
<p>C 厂矿企业负责安全的报告人员</p>
<p>D 对安全事故有报告职责的人员</p>
<p>19. 非法拘禁导致被拘禁者重伤的，构成（   ）。</p>
<p>A 非法拘禁罪</p>
<p>B 故意伤害罪</p>
<p>C 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并实行二罪并罚</p>
<p>D 故意伤害罪（吸收了非法拘禁罪）</p>
<p>20.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    ）</p>
<p>A 行为人掌管的公共财物</p>
<p>B 行为人掌管的公私财物</p>
<p>C 行为人所在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财物</p>
<p>D 行为人为他人保管的财物</p>
<p>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p>
<p>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p>
<p>B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p>
<p>C 社会主义制度</p>
<p>D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p>
<p>22.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政策是（    ）</p>
<p>A 鼓励、支持和监督</p>
<p>B 鼓励、支持和引导</p>
<p>C 鼓励、指导和引导</p>
<p>D 鼓励、支持和帮助</p>
<p>2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公民私有财产保障的法律条文表述，正确的是（    ）</p>
<p>A 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p>
<p>B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p>
<p>C 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p>
<p>D 任何人不得侵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p>
<p>24. 下列选项中关于我国现行宪法结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p>
<p>A 序言。第一章是总纲，第二章国家机构，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p>
<p>B 序言，第一章是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国歌</p>
<p>C 序言、第一章是总纲，第二章国家机构，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国歌</p>
<p>D 序言，第一章是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p>
<p>25.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以前，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的领导人是（    ）。</p>
<p>A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p>
<p>B 国务院总理</p>
<p>C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p>
<p>D 全国政协主席</p>
<p>26. 某厂家未经允许将一位已去世的艺术家的肖像用于某壮阳药物的包装盒上，对此行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的是（    ）</p>
<p>A 该艺术家的歌迷会</p>
<p>B 该艺术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p>
<p>C 该艺术家的弟子</p>
<p>D 该艺术家的遗孀</p>
<p>27. 以下关于遗嘱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p>
<p>A 遗嘱能力是设立遗嘱的资格</p>
<p>B 无遗嘱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p>
<p>C 设立遗嘱时无遗憾能力，其后取得行为能力的，可使遗嘱有效</p>
<p>D 设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的，即使其后丧失行为能力，遗嘱仍然有效</p>
<p>28.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准予夫妻双方离婚的标准是（    ）。</p>
<p>A 夫妻感情破裂</p>
<p>B 夫妻关系破裂</p>
<p>C 一方是否有过错</p>
<p>D 是否就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p>
<p>29. 我国刑法的整体框架的组成是（    ）</p>
<p>A 总则、分则</p>
<p>B 通则、分则</p>
<p>C 总则、分则、附则</p>
<p>D 总则、分则、细则</p>
<p>30. 认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    ）。</p>
<p>A 严格把握行为的客观危害的大小</p>
<p>B 注意法律条文的规定</p>
<p>C 注意区分故意罪过与过失罪过</p>
<p>D 结合行为的客观危害的大小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进行考察</p>
<p><strong>二、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0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中有二个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strong></p>
<p>31. 《唐律疏议》指的不是（    ）</p>
<p>A 《武德律》</p>
<p>B 《贞观律》</p>
<p>C 《永徽律》</p>
<p>D 《开元律》</p>
<p>32. 清代在北京进行的重案会审制度不包括（    ）</p>
<p>A 录囚</p>
<p>B 员审</p>
<p>C 秋审</p>
<p>D 朝审</p>
<p>33. 清末官制改革后中央的司法主审机关不是（    ）</p>
<p>A 大理寺</p>
<p>B 大理院</p>
<p>C 法部</p>
<p>D 刑部</p>
<p>34. 下列各项民事权利中，属于学理上所谓“形成权”是（    ）</p>
<p>A 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p>
<p>B 对自有房屋的所有权</p>
<p>C 对重大误解合同的撤销权</p>
<p>D 对侵犯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p>
<p>35. 下列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的诸多说法中，正确的是（    ）</p>
<p>A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p>
<p>B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p>
<p>C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民事法律，补充民事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p>
<p>D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p>
<p>36. 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职责是（    ）</p>
<p>A 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p>
<p>B 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的财产</p>
<p>C 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p>
<p>D 监护人应该对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有限责任</p>
<p>37. 《物权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集体所有，下列事项中依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的是（    ）</p>
<p>A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规定</p>
<p>B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事项</p>
<p>C 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p>
<p>D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承包地的调整</p>
<p>38. 对于住宅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我国《物权法》确立的规则上（    ）</p>
<p>A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p>
<p>B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约定</p>
<p>C 建筑区划内规划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p>
<p>D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属于业主所有</p>
<p>39. 下列当事人中，在同等条件下能够享有优先购买的是（    ）</p>
<p>A 按份共有人</p>
<p>B 房屋抵押权人</p>
<p>C 房屋承担人</p>
<p>D 共同共有人</p>
<p>40.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进行合理解释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适用的规则是（    ）</p>
<p>A 局长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p>
<p>B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除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外，其余在债权人所在地履行</p>
<p>C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履行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履行</p>
<p>D 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债务人承担</p>
<p>41. 下列表述有错误的是（    ）</p>
<p>A 行政规章是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法律文件</p>
<p>B 地方性法规律的效力一般高于部门规责</p>
<p>C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指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p>
<p>D 根本法和普通法的分类仅仅适用于不成文宪法的国家</p>
<p>42. 对于行政规章，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可以“参照”执行</p>
<p>A 审查具合法性</p>
<p>B 宣布其无效</p>
<p>C 在判断书中加以援引</p>
<p>D 审查合理性</p>
<p>43. 下列说法有错误的是（    ）。</p>
<p>A 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只有权利与义务关系</p>
<p>B 法律关系最早来自罗马法中的“法锁”概念</p>
<p>C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p>
<p>D 国家不会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p>
<p>44. 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p>
<p>A 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属于应有的权利的范畴</p>
<p>B 人权为立法和执法提供了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p>
<p>C “人权”的概念起源于西方</p>
<p>D 人权的实现要依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p>
<p>45. 下列选取项中不属于大陆法系特征的是（    ）。</p>
<p>A 法官不仅适用法律，而且在一定范围上创造法律</p>
<p>B 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p>
<p>C 在诉讼中，采取“纠结式”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p>
<p>D 主要采取演绎推理的方式审理案件</p>
<p>46.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p>
<p>A 法律原则允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p>
<p>B 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中</p>
<p>C 法律原则在适用于个案时，有时有效，有时无效</p>
<p>D 法律原则包括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保护</p>
<p>47. 关于法律职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p>
<p>A 法律职业的伦理维系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社会地位和荣誉</p>
<p>B 司法程序的细密化是近代欧洲出现法律职业的原因</p>
<p>C 没有法律教育就没法律职业</p>
<p>D 中国战国时期即出现了法官职业</p>
<p>48.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p>
<p>A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正当法律程序</p>
<p>B 1354年在英国法律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正当法律程序表述</p>
<p>C 正当法律程序是一种有价值倾向的法律程序</p>
<p>D 正当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p>
<p>49.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解释特征的是（    ）。</p>
<p>A 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的关系</p>
<p>B 法律解释受现行法律的约束</p>
<p>C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文本和案件事实</p>
<p>D 法律解释有目的性</p>
<p>50. 西周“五过”中受私人请托而枉法的确良称为（    ）</p>
<p>A 惟反</p>
<p>B惟来</p>
<p>C 惟货</p>
<p>D 惟内</p>
<p>51. 开设赌场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    ）</p>
<p>A 聚众赌博</p>
<p>B 设定赌博方式</p>
<p>C 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筹码、资金</p>
<p>D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p>
<p>52.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是（    ）。</p>
<p>A 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p>
<p>B 犯罪主体不同</p>
<p>C 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p>
<p>D 犯罪的性质不同</p>
<p>53. 玩忽职守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要区别是（    ）。</p>
<p>A 主观罪过不同</p>
<p>B 犯罪主体不同</p>
<p>C 客观要件不同</p>
<p>D 渎职的性质不同</p>
<p>54.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基本表现是（    ）</p>
<p>A 法律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p>
<p>B 宪法的修改必须具有严格的程序</p>
<p>C 宪法的制定必须具有严格的程序</p>
<p>D 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效</p>
<p>55. 我国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它的组成成分包括（    ）。</p>
<p>A 社会主义劳动者</p>
<p>B 知识分子</p>
<p>C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p>
<p>D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p>
<p>56.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长官需要对以下主体负责，这些主体有（    ）</p>
<p>A 中央人民政府</p>
<p>B 香港特别行政区</p>
<p>C 全国人民常委会</p>
<p>D 全国人大</p>
<p>57.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在下列自然资源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p>
<p>A 矿藏</p>
<p>B 森林</p>
<p>C 水流</p>
<p>D 滩涂</p>
<p>58.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中没有选举权的是（    ）</p>
<p>A 不满18岁的公民</p>
<p>B 被贪污剥夺政治权利者</p>
<p>C 非中国公民</p>
<p>D 精神病患者</p>
<p>59.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例行会议上，应当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的国家机关是（    ）</p>
<p>A 全国人大常委会</p>
<p>B 国家主席</p>
<p>C 国务院</p>
<p>D 中央军事委员会</p>
<p>60.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是（    ）</p>
<p>A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p>
<p>B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p>
<p>C 国务院总理</p>
<p>D 国家主席</p>
<p>61. 甲于2000年创作完成一幅油画作品并发表在全国性美术刊物上，2007年，甲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公司主页上使用了该作品，还将该作品改名后用于其公司宣传画册，为此引起纠纷，乙公司可侵犯甲的权利包括（   ）。</p>
<p>A 发表权</p>
<p>B 署名权</p>
<p>C 信息网络传播权</p>
<p>D 获得报酬权</p>
<p>62. 下列各项情形中，属于可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有（    ）</p>
<p>A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p>
<p>B 擅自转让注册商标</p>
<p>C 连续二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p>
<p>D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事项</p>
<p>63.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责任原则的是（    ）</p>
<p>A 产品致人损害</p>
<p>B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p>
<p>C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p>
<p>D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p>
<p>64. 我国刑法规定的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    ）。</p>
<p>A 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p>
<p>B 智障人</p>
<p>C 醉酒的人</p>
<p>D 精神病人</p>
<p>65. 事实上的认识因素是指（    ）</p>
<p>A 行为人对目标的错误认识</p>
<p>B 行为人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p>
<p>C 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p>
<p>D 行为人对行为性质的错误认识</p>
<p>66.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    ）</p>
<p>A 举动犯</p>
<p>B 危险犯</p>
<p>C 行为犯</p>
<p>D 结果犯</p>
<p>67. 在司法实践中，对紧急避险“必要限度”的认定，应掌握的标准有（    ）。</p>
<p>A 一般情况下，人身权益大于财产权益</p>
<p>B 在人身权益中，生命是最高权益</p>
<p>C 在财产权益中，应以财产价值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财产权益的大小</p>
<p>D 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应根据权益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权益的大小</p>
<p>68.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精神，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其合并处罚规则的特点有（    ）。</p>
<p>A 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计算刑期</p>
<p>B 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计算刑期</p>
<p>C 必须是在刑罚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又实施了新的犯罪</p>
<p>D 对于犯罪分子所实施的新罪均应当单独作出判决</p>
<p>69.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观故意内容是（    ）</p>
<p>A 行为人认识到所利用的信息是来自内部且尚未公开</p>
<p>B 行为人认识到所进行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利用了内幕信息</p>
<p>C 行为人明知证券、期货法律规定禁止内幕交易行为</p>
<p>D 行为人实施内幕交易行为是希望获得利益或避免损失结果的发生</p>
<p>70.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方面具备的条件是（    ）</p>
<p>A 行为人必须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p>
<p>B 必须是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其注册商标</p>
<p>C 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p>
<p>D 必须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p>
<p><strong>三、安全分析（每小题15分，共6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strong></p>
<p>71. 甲欲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经多方比较后，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款100万元，首付30万元，余款70万元通过丙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予以支付。甲与乙公司约定房屋应于12个月内交付，如逾期未能交付房屋，甲有权解除合同，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则应退还购房款项及利息。</p>
<p>房屋建设过程中，由于乙房屋开发公司的原因，致使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甲于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退回已付款项及利息。丙银行得知后提出甲只支付了按揭贷款中6万元本息，要求甲与乙房地产公司连带偿还余下的贷款本息，三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纠纷。</p>
<p>问题：</p>
<p>（1）    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法律关系？</p>
<p>（2）    应该如何处理该起按揭贷款合同纠纷？</p>
<p>72. 甲驾车经过一无人看守道口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铁路道口管理的规定，在未经认真观望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贸然驾车闯入该道口，与正常行驶的乙铁路局旅客列车发生碰撞，甲驾驶的汽车被撞出道口，将正在该道口东侧等候通过的丙撞倒，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关部门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认定汽车驾驶员甲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受害人丙的配偶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和乙铁路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p>
<p>问题：</p>
<p>（1）    本案民事侵权责任的认定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请详述理由。</p>
<p>（2）    甲与乙铁路局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请详述理由，甲与乙铁路局应如何承担责任？</p>
<p>（3）    原告同时提起了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请详述理由。</p>
<p>73. 王某（19周岁）与易某（15周岁）是表兄弟，某日二人打碎小区内小卖部的窗户进屋窃得价值2万余元的物品，第二天王又找到易一起在小区内闲逛，见小学生毕某胸前挂一串钥匙，王指使易尾随其后去看看毕某的家在哪里，十分钟后返回告诉了王，王招呼易赶快隐藏起来。一小时后毕某出门玩耍时，二人上前哄骗毕吃了含快速麻醉药的雪糕，毕即刻昏睡倒地，二人趁机取走毕的钥匙。随后，王某、易某跑到毕家门口，用毕的钥匙打开了毕家的房门，易在门口望风，王进屋取走毕甲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价值1万5千元的物品。后二人销赃时被巡逻警察查获而案发。</p>
<p>问题：</p>
<p>（1）    王某、易某的行为构成何犯罪？</p>
<p>（2）    对王某、易某应如何处罚？</p>
<p>74. 韩某系某公司职员，2007年9月至10月间，用刚刚申领的某银行信用卡多次消费透支5000元。在规定时间内，韩某因辞掉工作没有收入而未还款，后经多次催收后仍未偿还。2008年1月5日，韩某在逛商场时，无意间拾得他人信用卡一张，并3次在ATM机上取款6000元。后被查获。</p>
<p>问题：</p>
<p>（1）    对韩某的行为如何认定？</p>
<p>（2）    如构成犯罪，是否适用数罪并罚？</p>
<p><strong>四、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将大难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strong></p>
<p>75. 试述我国立法体制的基本特征及其成因</p>
<p>76. 试述两周礼邢关系的主要内容</p>
<p>77. 试述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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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真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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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8 May 2010 06:20:17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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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发呢） 1. 传统西方法学将自然法与实在法区分开来，自然法是指（   ）。 A 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 B 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 C 法学家们的学说 D 不是调整人类社会，而是调整自然界的法则 2. 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 A 英国历史上的普通法 B 除根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C 罗马帝国的万民法 D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 3.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分类标准是（   ） A 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 B 法律的地位、效力的不同 C 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 D 法律的适用范围的不同 4. 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实际上被人们所遵守、执行或适用，这在法学上称为（   ）。 A 法律效果 B 法律效益 C 法律实效 D 法律效力 5.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道德所许可的行为，必然为法律所许可 B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语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 道德所禁止的行为，必然也为法律所禁止 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发呢）</strong></p>
<p>1. 传统西方法学将自然法与实在法区分开来，自然法是指（   ）。</p>
<p>A 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p>
<p>B 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span id="more-2397"></span></p>
<p>C 法学家们的学说</p>
<p>D 不是调整人类社会，而是调整自然界的法则</p>
<p>2. 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p>
<p>A 英国历史上的普通法</p>
<p>B 除根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p>
<p>C 罗马帝国的万民法</p>
<p>D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p>
<p>3.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分类标准是（   ）</p>
<p>A 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p>
<p>B 法律的地位、效力的不同</p>
<p>C 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p>
<p>D 法律的适用范围的不同</p>
<p>4. 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实际上被人们所遵守、执行或适用，这在法学上称为（   ）。</p>
<p>A 法律效果</p>
<p>B 法律效益</p>
<p>C 法律实效</p>
<p>D 法律效力</p>
<p>5.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p>
<p>A 道德所许可的行为，必然为法律所许可</p>
<p>B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语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p>
<p>C 道德所禁止的行为，必然也为法律所禁止</p>
<p>D 与法律不同，道德实施主要靠人们自觉遵守、舆论强制及内心信念的约束</p>
<p>6. 下列关于权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p>
<p>A 权利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中才能发挥作用</p>
<p>B 权利意味着权力主体行为自由和行为控制的统一</p>
<p>C 权力的正当性的来源必然是国家的法律</p>
<p>D 无论是道德权力、习惯权力还是法律权力，都首先是应有权力</p>
<p>7.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的（   ）。</p>
<p>A 邓析</p>
<p>B 子产</p>
<p>C 赵鞅</p>
<p>D 范宣子</p>
<p>8. 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没有废除的肉刑是（   ）</p>
<p>A 黥</p>
<p>B 斩右趾</p>
<p>C 笞</p>
<p>D 宫</p>
<p>9. 唐代第一部正式的基本法典是（   ）</p>
<p>A 《武德律》</p>
<p>B 《贞观律》</p>
<p>C 《永徽律疏》</p>
<p>D 《唐律疏议》</p>
<p>10. 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典是（   ）</p>
<p>A　《钦定大清会典》</p>
<p>B　《大清律集解附例》</p>
<p>C　《大清律例》</p>
<p>D　《西宁番子治罪条例》</p>
<p>11. 实行典型三权分立，并在三权之间保持平衡，即其中任何一种权力都不得高于另外两种权力的国家是（   ）</p>
<p>A 美国</p>
<p>B 日本</p>
<p>C 德国</p>
<p>D 法国</p>
<p>12. 我国现行宪法通过于（   ）</p>
<p>A 1949年</p>
<p>B 1954年</p>
<p>C 1978年</p>
<p>D 1982年</p>
<p>13. 根据我国宪法，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p>
<p>A　国家主席</p>
<p>B　中央人民政府</p>
<p>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p>
<p>D　最高人民法院</p>
<p>14. 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p>
<p>A 街道办事处</p>
<p>B 派出所</p>
<p>C 区公所</p>
<p>D 居委会</p>
<p>15. 在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主持选举者为（   ）</p>
<p>A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p>
<p>B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p>
<p>C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p>
<p>D　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p>
<p>16. 疫学的因果关系理论可以运用到（   ）</p>
<p>A　一切犯罪的认定中</p>
<p>B　自杀案件的认定中</p>
<p>C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认定中</p>
<p>D　公害犯罪的认定中</p>
<p>17. 特殊防卫的成立须存在防卫（   ）</p>
<p>A　正在实施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p>
<p>B　正在实施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p>
<p>C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p>
<p>D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p>
<p>18. 根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的刑期最高为（   ）</p>
<p>Ａ 1年</p>
<p>Ｂ 2年</p>
<p>Ｃ 3年</p>
<p>Ｄ 6个月</p>
<p>19. 对于继续犯，应当（   ）</p>
<p>Ａ　实行数罪并罚</p>
<p>Ｂ　按重罪论处</p>
<p>Ｃ　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p>
<p>Ｄ　按结果之罪处罚</p>
<p>20. 下列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是（   ）</p>
<p>Ａ 间谍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p>
<p>Ｂ 分裂国家罪、资敌罪</p>
<p>Ｃ 颠覆国家政权罪、武装暴乱罪</p>
<p>Ｄ 背叛国家罪、叛逃罪</p>
<p>21.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侵犯的客体是（   ）</p>
<p>Ａ 金融机构的财产利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p>
<p>Ｂ 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p>
<p>Ｃ 国有金融资产利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p>
<p>Ｄ 社会公众资金的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p>
<p>22.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  ）</p>
<p>Ａ 国家工作人员</p>
<p>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p>
<p>Ｃ 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p>
<p>Ｄ 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员</p>
<p>2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
<p>Ａ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亲自接受赠与，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接受赠与，否则行为无效</p>
<p>Ｂ 张某今年19岁，其从事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有效</p>
<p>Ｃ 在一场事故中，李某的父母不幸全部死去，而李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早已去世，此时应当由李某已经成年的姐姐作为其监护人</p>
<p>Ｄ 甲与乙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乙抚养，此时，甲即丧失了对孩子的监护权</p>
<p>24. 关于个人合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
<p>Ａ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能够以劳务出资</p>
<p>Ｂ 在个人合伙成立之后，如果要增加新合伙人，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原合伙人的同意</p>
<p>Ｃ 对于非以现金出资的合伙人而言，无需对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p>
<p>Ｄ 某合伙人即使在退伙时已分担了个人合伙的债务，他仍然需要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p>
<p>25. 下列有关合同要约和承诺的表述，正确的是（   ）。</p>
<p>A 悬赏广告不是针对特定对象发出，不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p>
<p>B 某公司公布招股说明书的行为构成要约，股民申购股票的行为构成承诺</p>
<p>C 某房地产广告称：“皇家园林、王侯享受、恭迎入住！”，该公告构成要约</p>
<p>D 某公司向某印刷厂发送如下传真：“我司急需宣传资料10000张，样本见附后，价格盼与以往相同。如无异议，请速回复。”该传真构成有效的要约</p>
<p>26. 关于合同债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
<p>A 债权转让行为必须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生效</p>
<p>B 债权转让行为必须在信贷征信机构办理登记，才可以对抗第三人</p>
<p>C 债权转让时，如果该债权上有担保，那么必须经担保人同意，担保权才相应转让</p>
<p>D 甲乙互负债权债务，当甲将对乙债权转让给丙后，乙不得向丙主张抵消</p>
<p>27. 关于赠与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
<p>A 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p>
<p>B 一旦赠与合同生效，赠与人即无权撤销赠与</p>
<p>C 如果甲事先答应赠与乙一座房屋，后台却又反悔，甲的行为可能构成缔约过失</p>
<p>D 赠与不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视为买卖</p>
<p>28. 关于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
<p>A 特定物买卖中，合同一经成立，特定物的物有权就发生转移</p>
<p>B 买受人若无合理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接受货物，则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p>
<p>C 种类物买卖中，合同一经成立，种类物所产生的孽息即归买受人享有</p>
<p>D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则标的物上的专利权也相应转移</p>
<p>29. 关于地役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p>
<p>A 地役权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p>
<p>B 地役权自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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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历年真题下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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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7:41:54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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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历年真题下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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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历年真题下载 以下是对历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的真题汇总，可以点击下载进行系统复习，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 法律硕士在职联考历年真题，由环球卓越提供，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独家发布，更多资料免费索取请联系QQ：896750539/909878033。天津在职研究生网（GCT考试网）www.kaoyannews.com.cn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A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B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2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 2000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点击下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在职联考法律硕士历年真题下载</h3>
<p>以下是对历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的真题汇总，可以点击下载进行系统复习，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p>
<blockquote><p>法律硕士在职联考历年真题，由环球卓越提供，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独家发布，更多资料免费索取请联系QQ：896750539/909878033。天津在职研究生网（<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GCT考试</a></span>网）<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www.kaoyannews.com.cn</a><span id="more-852"></span></p></blockquote>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A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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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B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9.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7.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6.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5.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4.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3.pdf">点击下载</a></p>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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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2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2.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1.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r>
<td width="284" valign="top">2000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td>
<td width="284" valign="top">
<p align="center"><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0.pdf">点击下载</a></p>
</td>
</tr>
</tbody>
</table>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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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0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0.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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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2:27:16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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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硕士全国联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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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真题下载]]></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822</guid>
		<description><![CDATA[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部分 一、填空题(本题共6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 【答案】国家工作人员军人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对属人原则的规定。《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中的属人原则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普通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适用，限制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适用，对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犯罪，可不予追究。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则不论法定刑的轻重，都适用我国刑法。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考生注意】现在的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已经没有填空题题型，但历年试题中填空题所考查的知识点仍然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部分的重要内容。在历年试题中，填空题一般都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准确记忆，故填空题都是法条题。例如，本题就是一道法条题，较为简单。类似题目，目前的考试中法条题一般量不大。考生应注意的是对重点法条的准确记忆，如本条中不能将“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混淆。 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处罚。 【答案】免除；减轻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处罚。《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犯罪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免其刑。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则应当减轻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免除和减轻。 【考生注意】本题同样是一道法条题。考生应注意的是对法条的准确记忆。 点击下载完整版：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刑法学部分</strong></p>
<p><strong>一、填空题(本题共6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strong></p>
<p>1<strong>．</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p>
<p>【<strong>答案</strong>】国家工作人员军人</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对属人原则的规定。《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span id="more-822"></span>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中的属人原则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普通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适用，限制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适用，对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犯罪，可不予追究。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则不论法定刑的轻重，都适用我国刑法。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p>
<p>【<strong>考生注意</strong>】现在的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已经没有填空题题型，但历年试题中填空题所考查的知识点仍然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部分的重要内容。在历年试题中，填空题一般都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准确记忆，故填空题都是法条题。例如，本题就是一道法条题，较为简单。类似题目，目前的考试中法条题一般量不大。考生应注意的是对重点法条的准确记忆，如本条中不能将“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混淆。<strong></strong></p>
<p>2<strong>．</strong>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处罚。</p>
<p>【<strong>答案</strong>】免除；减轻</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处罚。《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犯罪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免其刑。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则应当减轻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免除和减轻。</p>
<p>【<strong>考生注意</strong>】本题同样是一道法条题。考生应注意的是对法条的准确记忆。</p>
<blockquote><p><strong>点击下载完整版：</strong><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0.pdf">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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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2001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1.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2:24:32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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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2009在职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硕士全国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真题下载]]></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820</guid>
		<description><![CDATA[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部分 一、填空题(本题共5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 1．享有(   )和(   )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外交特权豁免权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考生注意】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 )犯罪，可以(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盲人从轻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生理缺陷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盲人和从轻。 3．管制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答案】三个月二年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管制刑的期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三个月和二年。 【考生注意】本题是一道法条题的题目。对于直接复述法条内容的法条题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要作到一字不错。以本题为例，有考生作答：三月、两年，这样的回答，两个填空都是错误的，尽管该考生可能对管制刑的期限问题非常清楚，但由于没有作到回答精确，白白丢失了两分。 4．追诉期限从(    )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 )起计算。 【答案】犯罪之日终了之日 点击下载完整版：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 style="text-align: center">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h2>
<p align="center"><strong>刑法学部分</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填空题(本题共5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strong></p>
<p>1．享有(   )和(   )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p>
<p>【<strong>答案</strong>】外交特权豁免权</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span id="more-820"></span></p>
<p>【<strong>考生注意</strong>】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p>
<p>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 )犯罪，可以(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p>
<p>【<strong>答案</strong>】盲人从轻</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生理缺陷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盲人和从轻。</p>
<p>3．管制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p>
<p>【<strong>答案</strong>】三个月二年</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管制刑的期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三个月和二年。</p>
<p>【<strong>考生注意</strong>】本题是一道法条题的题目。对于直接复述法条内容的法条题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要作到一字不错。以本题为例，有考生作答：三月、两年，这样的回答，两个填空都是错误的，尽管该考生可能对管制刑的期限问题非常清楚，但由于没有作到回答精确，白白丢失了两分。</p>
<p>4．追诉期限从(    )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 )起计算。</p>
<p>【<strong>答案</strong>】犯罪之日终了之日</p>
<blockquote><p><strong>点击下载完整版：</strong><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1.pdf">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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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2002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2.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2.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2:21:29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历年真题]]></category>
		<category><![CDATA[2009在职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硕士全国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真题下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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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溯及力原则。《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所采用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 【答案】A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含义。《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13条，是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的规定，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但书”明确规定符合犯罪定性描述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出犯罪的范围。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考生注意】刑法第13条“但书”中“不认为是犯罪”的含义，就是不是犯罪，不构成犯罪，不是免除处罚。符合“但书”规定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因而也谈不上刑罚处罚的问题，这是初学刑法学的人常常混淆的问题。 3．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根据是(　　)。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 【答案】B 点击下载完整版：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刑法学部分</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strong></p>
<p>1．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p>
<p>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p>
<p>【<strong>答案</strong>】D</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溯及力原则。<span id="more-815"></span>《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所采用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p>
<p>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p>
<p>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p>
<p>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p>
<p>【<strong>答案</strong>】A</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含义。《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13条，是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的规定，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但书”明确规定符合犯罪定性描述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出犯罪的范围。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p>
<p>【<strong>考生注意</strong>】刑法第13条“但书”中“不认为是犯罪”的含义，就是不是犯罪，不构成犯罪，不是免除处罚。符合“但书”规定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因而也谈不上刑罚处罚的问题，这是初学刑法学的人常常混淆的问题。</p>
<p>3．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根据是(　　)。</p>
<p>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p>
<p>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p>
<p>【<strong>答案</strong>】B</p>
<blockquote><p><strong>点击下载完整版：</strong><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2.pdf">2002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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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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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3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3.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2:18:01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历年真题]]></category>
		<category><![CDATA[2009在职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硕士全国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真题下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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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3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考生注意】在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法条题的重复率较高，例如本题就曾多次考到，因此，考生对于类似于本题的重点法条一定要准确记忆。 2．某甲在一胡同口抢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点击下载完整版：2003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 style="text-align: center">2003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h2>
<p align="center"><strong>刑法学部分</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strong></p>
<p>1．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p>
<p>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
<p>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p>
<p>【<strong>答案</strong>】D<span id="more-811"></span></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p>
<p>【<strong>考生注意</strong>】在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法条题的重复率较高，例如本题就曾多次考到，因此，考生对于类似于本题的重点法条一定要准确记忆。</p>
<p>2．某甲在一胡同口抢抢劫一女青年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女青年是自己的邻居，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女青年，声称刚才的行为是开玩笑。某甲的行为是(  )。</p>
<p>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p>
<p>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p>
<p>【<strong>答案</strong>】D</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时空性特征。《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活动开始实施至该犯罪构成要件完成为止的动态过程之中。这是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客观特征，从行为人开始犯罪预备行为，一直到犯罪既遂发生之前的一段时期内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有效时区。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达到既遂程度或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进入终局的，尽管行为人出于悔过心理而自动恢复原状的，也不能再视为中止，只能表明犯罪人的悔罪态度。如盗窃、抢夺、贪污犯罪既遂之后主动返赃的，便不能再认定为犯罪中止。同样，行为人在尚未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之前，即自动放弃犯罪意图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p>
<blockquote><p><strong>点击下载完整版：</strong><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3.pdf">2003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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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4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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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2:15:05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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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808</guid>
		<description><![CDATA[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答案】B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在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决水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贩卖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答案】A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犯罪客体的功能。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要侵害一定的客体，如果某种行为没有或者不可能侵害任何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揭示了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具体性质和种类，是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犯罪客体的社会政治意义越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5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　　　　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C.纯正的作为犯　　　　　D.结果加重犯 【答案】B 点击下载完整版：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3 style="text-align: center">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h3>
<p align="center"><strong>刑法学部分</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strong></p>
<p>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p>
<p>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p>
<p>【<strong>答案</strong>】B</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span id="more-808"></span>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在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决水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贩卖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p>
<p>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p>
<p>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p>
<p>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p>
<p>【<strong>答案</strong>】A</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犯罪客体的功能。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要侵害一定的客体，如果某种行为没有或者不可能侵害任何客体，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揭示了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具体性质和种类，是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犯罪客体的社会政治意义越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p>
<p>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5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p>
<p>A.纯正的不作为犯　　　　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p>
<p>C.纯正的作为犯　　　　　D.结果加重犯</p>
<p>【<strong>答案</strong>】B</p>
<blockquote><p><strong>点击下载完整版：</strong><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4.pdf">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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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05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jm/jm-zhenti-jm/20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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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Aug 2009 02:11:22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历年真题]]></category>
		<category><![CDATA[2009在职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硕士全国联考]]></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法律硕士真题下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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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 法理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1．关于法律的起源与演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 B．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法律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 C．社会公共事务的简化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是促进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 但这些因素又是在政治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的 【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考点分析】尽管世界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同，但是法的产生都有一般规律可循。概括而言，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个方面：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长期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 2．关于资本主义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带有资本主义的因素的法律，在本质上已经属于 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法律了 B．各国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虽然在时间上有先有后，但其法律的产生却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 C、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始终不变的核心 D、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答案】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历史类型中，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特征 【考点分析】法的历史类型的含义是与社会历史形态相联系的概念，根据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不同，对法所做的一种历史分类。实质就是法的一种分类方式，分类标准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存在并运行的，不同的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法律的产生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 点击下载完整版：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4 style="text-align: center">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h4>
<p align="center"><strong>法理学部分</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单项选择题(</strong>每小题1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p>
<p>1．关于法律的起源与演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p>
<p>A．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p>
<p>B．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法律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p>
<p>C．社会公共事务的简化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是促进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p>
<p>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span id="more-805"></span></p>
<p>但这些因素又是在政治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的</p>
<p><strong>【答案】</strong>B</p>
<p>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尽管世界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同，但是法的产生都有一般规律可循。概括而言，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个方面：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长期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p>
<p>2．关于资本主义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p>
<p>A、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带有资本主义的因素的法律，在本质上已经属于</p>
<p>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法律了</p>
<p>B．各国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虽然在时间上有先有后，但其法律的产生却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p>
<p>C、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始终不变的核心</p>
<p>D、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共意志的体现</p>
<p><strong>【答案】</strong>C</p>
<p>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历史类型中，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特征</p>
<p><strong>【考点分析】</strong>法的历史类型的含义是与社会历史形态相联系的概念，根据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不同，对法所做的一种历史分类。实质就是法的一种分类方式，分类标准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存在并运行的，不同的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法律的产生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p>
<blockquote><p><strong>点击下载完整版：</strong><a href="http://gct-online.blogbus.com/files/12495211955.pdf">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a></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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