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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律硕士联考真题A(专业基础课)

2009-08-06作者:天津在职研究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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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A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试卷

考生须知

1.本试卷满分300分。

2. 请考生务必将本人考号最后两位数字填写在本页右上角方框内。

3.本试卷为A型试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第1-70题)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

  在A型答题卡上,做在其它类型答题卡或试卷上的无效。答题前,请核对答题卡是否A

  型卡,若不是,请要求监考员予以更换。

4.在答题卡上正确的填涂方法为在答案所代表的字母上划线,如【A】【B】【C】【D】。

5.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必须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按规定要求作答,未

  做在指定位置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6. 交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并请监考员在准考证上签字(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

  否则,若发生答卷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法律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法律可以反复适用而不是仅适用一次,这表明法律具有(    )。

A.规范性    B.可诉性

C.国家性    D.利导性

答案:A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并以此指引人们行为的性质。从效力上看,具有规范性的法律,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而制定的,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它不仅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间反复适用。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

A.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B.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C.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D.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答案:B因为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是法律原则对法律创制的作用之一。不是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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