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职研究生网:天津在职考研第一门户网站

西北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07-08  13:49:12   www.kaoyannews.com.cn   在线咨询 

一、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及招生名额

招生类别 代码 招生名额 工程领域(招生专业) 专业领域代码
法律硕士(J.M) 4101 35

二、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1、全国联考时间:

2010年10月30—31日

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4101 法律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3、学校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
J.M 政治理论 11月6日

8:30—11:00

11月6日

14:00—18:00

“政治理论”考试复习大纲请登陆研究生处主页查询。学校考试及面试地点请于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处主页查阅,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4、准考证发放:

陕西省考生登陆陕西省学位办主页http://xwb.shaanxi.gov.cn,按要求下载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请留意研究生处主页发布的通知。

外地考生由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准考证,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外地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学校考试及面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陕西省考区:

考生登录陕西省学位办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址:http://xwb.shaanxi.gov.cn

时间: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15日24:00

外省考区:

考生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打印(一式二份)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交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见报考条件)审核、签字和盖章(要求照片上加盖公章)。

考生网上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网报成功后,考生须记住报名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

2、现场确认

陕西省考区:

现场确认为审核相关材料、缴费、照像、确认报名信息等。

时间:2010年7月17日至19日,

08:00——11:30

14:00——17:00

地点:西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四层,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

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供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及《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进行现场照像,同时现场打印《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外省考区:

考生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

该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仍在我校进行。考生需将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各1份及《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于2010年7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报名信息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再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者本次报名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查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

联系电话:029-88308345

传    真:029-88308345

现场报名电话:029-88302203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0127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nwu.edu.cn

●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9-88303738  13809192650

法学院主页:http://fxy.nwu.edu.cn/default.aspx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天津在职研究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