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职研究生网:天津在职考研第一门户网站

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10-07-09  11:55:01   www.kaoyannews.com.cn   在线咨询 

一、 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 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2-4年。凡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上海财经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基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四、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五、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海市网上报名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注意:网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才会开放。上海市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日9:00 – 13日下午17:00,具体报名程序安排请留意国务院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大致安排在2010年7月中旬。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信息报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两阶段进行。 首先,请在2010年9月15日之前(如邮寄以邮戳为准)把下列材料交寄到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四教学楼北楼311室),由中心转交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审核: (一)考生须将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单位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后在面试时,尚需对考生进行第二步资格审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七、考试安排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与31日,30日上午8:30-11:30考综合知识,30日下午14:30-17:00考英语,31日上午8:30-11:30考公共管理基础。具体考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九、学费 教学和论文指导、答辩费总计3.8万。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天津在职研究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