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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在职研究生网&#124;在职考研门户 &#187; MPA院校招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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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是最大的天津在职研究生招生和在职研究生报名平台，提供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同等学力申硕、GCT考试等在职考研相关政策咨询服务。</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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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内蒙古大学2011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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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May 2011 06:27:56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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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招生类别 内蒙古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硕士（ J.M ）、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MPA ）。 二、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以下简称 “ 学位网 ” ，http://www.chinadegrees.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使用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和学位证上）。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公共管理硕士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1．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 须 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programe/index.jsp ）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由于相关部门出具认证报告的时间长短不定，请考生尽早准备，无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60; &#160; &#16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招生类别</strong></p>
<p>内蒙古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硕士（ J.M ）、<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公共管理硕士（ <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 ）。</p>
<p><strong> </strong><strong>二、报名办法</strong></p>
<p>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img title="More..." src="http://www.gct-online.com/wp-includes/js/tinymce/plugins/wordpress/img/trans.gif" alt="" /><span id="more-6355"></span></p>
<p>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以下简称 “ 学位网 ” ，http://www.chinadegrees.cn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使用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和学位证上）。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p>
<p>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p>
<p>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p>
<p><strong>三、公共管理硕士报考条件、考试科目</strong></p>
<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p>
<p><strong>1</strong><strong>．报考条件</strong></p>
<p>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p>
<p><strong>2</strong><strong>．考试科目</strong></p>
<p>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p>
<p><strong> </strong><strong>四、资格审查</strong></p>
<p>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 须 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p>
<p>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须持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p>
<p>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programe/index.jsp ）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由于相关部门出具认证报告的时间长短不定，请考生尽早准备，无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p>
<p><strong> </strong><strong>五、录取工作</strong></p>
<p>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p>
<p>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p>
<p>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
<p>&nbsp;</p>
<p>&nbsp;</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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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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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1 Jul 2010 03:55:56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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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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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为50名。 二、学位类别、代码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代码490100） 三、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报考者于7月初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报考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初安排网上报名事宜。 其次，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报考者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最后，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报考者在该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在现场报名时缴纳（北京地区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0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 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10年全国联考于10月30日、31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目一：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 科目二：英语； 科目三：公共管理基础。 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八、复试： 1、复试时间：2011年1月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 4、复试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需在电子照片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其它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十、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食宿问题： 学制：2&#8211;4年； 学费：35000元； 课程学习：在1—1.5年内完成； 学习方式：利用工休日及平时晚上授课或每学期集中授课1个月左右时间。 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具体培养方案等详情，请进入http://www.zfmpa.com.cn网址查询。 十一、考生与我校联系办法 2010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一号办公楼304室。 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zfmpa.com.cn 联系电话：010-58908205、010-58908380 传真：010-58908206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招生名额</strong></p>
<p>招生名额为50名。</p>
<p><strong>二、学位类别、代码</strong></p>
<p>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代码490100）<span id="more-3696"></span></p>
<p><strong>三、报考条件</strong></p>
<p>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p>
<p><strong>四、报名办法</strong></p>
<p>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p>
<p><strong>首先</strong>，报考者于7月初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报考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初安排网上报名事宜。</p>
<p><strong>其次</strong>，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报考者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p>
<p><strong>最后</strong>，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报考者在该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strong>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strong>），逾期不予办理。</p>
<p><strong>五、报名考试费</strong></p>
<p>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在现场报名时缴纳（北京地区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p>
<p>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0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p>
<p><strong>六、外语考试语种</strong></p>
<p><strong>英语</strong></p>
<p><strong>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strong></p>
<p>2010年全国联考于10月30日、31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p>
<p><strong>科目一：</strong>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p>
<p><strong>科目二：</strong>英语；</p>
<p><strong>科目三：</strong>公共管理基础。</p>
<p>参考书目：</p>
<p>《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p>
<p>《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p>
<p><strong>八、复试：</strong></p>
<p>1、复试时间：2011年1月</p>
<p>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p>
<p>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p>
<p>4、复试费：100元。</p>
<p><strong>九、资格审查</strong></p>
<p><strong>我校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strong></p>
<p>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p>
<p>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需在电子照片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其它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p>
<p>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p>
<p>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p>
<p><strong>十、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食宿问题：</strong></p>
<p><strong>学制</strong>：2&#8211;4年；</p>
<p><strong>学费：</strong>35000元；</p>
<p><strong>课程学习：</strong>在1—1.5年内完成；</p>
<p><strong>学习方式：</strong>利用工休日及平时晚上授课或每学期集中授课1个月左右时间。</p>
<p>学习期间食宿自理。</p>
<p>具体培养方案等详情，请进入http://www.zfmpa.com.cn网址查询。</p>
<p><strong>十一、考生与我校联系办法</strong></p>
<p>2010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p>
<p>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p>
<p>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p>
<p>联系电话：010-58908070</p>
<p>传真：010-58908074</p>
<p>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p>
<p>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一号办公楼304室。</p>
<p>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zfmpa.com.cn</p>
<p>联系电话：010-58908205、010-58908380</p>
<p>传真：010-58908206</p>
<p>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新一号楼C329</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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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央民族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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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1 Jul 2010 03:50:53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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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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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专业方向（研究领域）： ◆公共组织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政策研究                      ◆公共财政管理 ◆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 ◆地方政府管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制度设计 ◆公共安全管理                      ◆城市与区域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政策分析方法和政策制定技术、精通公共政策运作规律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精神，中央民族大学招收2010级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研究生。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全国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民族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50多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围绕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需要，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已发展成为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体、民族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有覆盖10个学科门类的55个本科专业、2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中央民族大学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培养单位。 一、报名条件 １.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２.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毕业时间须在2007年7月31日以前； ３.有3年（含）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工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 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考生在7月上、中旬，通过互联网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公布的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报名网址，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5）。 2.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10年中旬，详细的时间和地址见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具体安排。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 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三张。 3.考生请于8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邮寄至：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208室 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杨杰 收        邮政编码 100081 四、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管理学、行政学）、英语、综合考试（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其余三门采取全国联考方式。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联考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见下表（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日期 时间 10月30日 10月31日 上午 8：30-11：30 综合知识 公共管理基础 下午 14：30-17：30 英语 3.考试地点：在各省市MPA联考指定地点考试。 4.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strong></p>
<p><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专业方向（研究领域）：</span></strong><strong> </strong></p>
<p><strong>◆公共组织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strong></p>
<p><strong>◆公共政策研究                      ◆公共财政管理<span id="more-3694"></span><br />
</strong></p>
<p><strong>◆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strong><strong>地方政府管理</strong><strong> </strong></p>
<p><strong>◆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制度设计</strong></p>
<p><strong>◆公共安全管理                      ◆城市与区域管理</strong></p>
<p>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主要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政策分析方法和政策制定技术、精通公共政策运作规律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精神，中央民族大学招收2010级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研究生。</p>
<p><strong> </strong></p>
<p>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全国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民族高等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50多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围绕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需要，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已发展成为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体、民族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有覆盖10个学科门类的55个本科专业、2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中央民族大学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培养单位。<strong> </strong></p>
<p><strong>一、报名条件</strong></p>
<p>１.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p>
<p>２.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毕业时间须在2007年7月31日以前；</p>
<p>３.有3年（含）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工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p>
<p>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p>
<p><strong>二、考试报名时间、地点</strong></p>
<p><strong>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strong></p>
<p>1.考生在7月上、中旬，通过互联网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公布的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报名网址，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5）。</p>
<p>2.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10年中旬，<strong><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详细的时间和地址见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具体安排</span></strong>。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p>
<p>3.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strong> </strong></p>
<p><strong>三、资格审查</strong></p>
<p>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p>
<p>2.资格审查资料：</p>
<p>1）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p>
<p>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p>
<p>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p>
<p>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p>
<p>5) 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三张。</p>
<p>3.考生请于8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邮寄至：</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208室</span></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杨杰 收        邮政编</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码</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100081</span></p>
<p><strong>四、入学考试</strong></p>
<p>1.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管理学、行政学）、英语、综合考试（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考试；其余三门采取全国联考方式。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p>
<p>2.联考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见下表（如有变动，<strong>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width="112" valign="top">日期</p>
<p>时间</td>
<td width="116">10月30日</td>
<td width="132">10月31日</td>
</tr>
<tr>
<td width="112" valign="top">上午</p>
<p>8：30-11：30</td>
<td width="116">综合知识</td>
<td width="132">公共管理基础</td>
</tr>
<tr>
<td width="112" valign="top">下午</p>
<p>14：30-17：30</td>
<td width="116">英语</td>
<td width="132"></td>
</tr>
</tbody>
</table>
<p>3.考试地点：在各省市MPA联考指定地点考试。</p>
<p>4.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strong> </strong></p>
<p><strong>五、录取</strong></p>
<p>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择优录取。</p>
<p>2.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p>
<p><strong>六、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strong></p>
<p>MPA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 2 － 4 年，一般为 2 年。</p>
<p>每年定期集中进行课程学习。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p>
<p><strong>七、课程设置</strong></p>
<p><strong> </strong><strong>MPA</strong><strong>课程包括核心课、专业方向选修课。</strong></p>
<p><strong>核心课</strong>: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政治学、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英语、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p>
<p><strong>专业方向选修课</strong>：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组织理论、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科学、公共政策专题、公共管理专题、比较政府与政治、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等<strong> </strong></p>
<p><strong>八、学位授予</strong></p>
<p>MPA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p>
<p><strong>九、培养费用</strong></p>
<p>MPA学费2.9万元。学员在培养期间分两年支付。教材资料费按实际费用由学员承担。<strong> </strong></p>
<p><strong>十、联系方式</strong></p>
<p>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208室</p>
<p>中央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p>
<p>邮政编码：100081</p>
<p>咨询电话：010-68931968 （带传真）    13901356626</p>
<p>联 系 人：杨杰老师</p>
<p>Email:    yangjie_mpa@163.com</p>
<p>网 址：   www.ms.cun.edu.cn</p>
<p>Q   Q:    329031520</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中央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0年6月</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strong>2010</strong><strong>年MPA联考及综合知识考试配套用书</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strong>书名</strong></td>
<td width="168" valign="top"><strong>作者</strong></td>
<td width="69" valign="top"><strong>拟定价</strong></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td>
<td width="168" valign="top">国务院学位办</td>
<td width="69">10.00</td>
</tr>
<tr>
<td width="33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td>
<td width="168" valign="top">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td>
<td width="69">98.00</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2010年MPA联考高分突破  公共管理分册</td>
<td rowspan="4" width="168">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td>
<td rowspan="4" width="69">139.00</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2010年MPA联考高分突破  数学分册</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2010年MPA联考高分突破  逻辑分册</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2010年MPA联考高分突破  语文分册</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td>
<td width="168" valign="top">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td>
<td width="69">25.00</td>
</tr>
<tr>
<td width="331" valign="top">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历年真题详解</td>
<td width="168" valign="top">白洁</td>
<td width="69">38.00</td>
</tr>
</tbody>
</table>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zymzdx.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zycd.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zycd.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1 Jul 2010 02:46:23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MPA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MPA]]></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管理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报名]]></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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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央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招生名额 2010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5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 四、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各地具体报名网址及时间请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查看。 （二）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审查时间请关注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网（www.cufempa.com）。 五、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 复试阶段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内容为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MPA教育网上的通知（www.cufempa.com）。 （二）联考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三）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四）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录取、入学与培养方式 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入学时间为2011年上半年。现采用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培养方式（学生自主选择）。 七、授课师资 中央财经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博导为主，另聘请美国Houston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各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兼职授课。 八、费用、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费为人民币3.5万元。实行学分制，学制2年。 在职攻读人员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我院将授予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九、招生咨询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19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289183/62289209 传真：010-62289183 Email：cufezfgl@126.com 网站： www.cufempa.com 欢迎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中央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的办学单位之一。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span id="more-3685"></span>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p>
<p><strong>一、培养目标</strong></p>
<p>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p>
<p><strong>二、招生对象与条件</strong></p>
<p>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p>
<p><strong>三、招生名额</strong></p>
<p>2010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5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p>
<p><strong>四、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strong></p>
<p>（一）报名方法</p>
<p>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p>
<p>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各地具体报名网址及时间请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查看。</p>
<p>（二）资格审查</p>
<p>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审查时间请关注中央财经大学MPA教育网（www.cufempa.com）。</p>
<p><strong>五、入学考试</strong></p>
<p>（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p>
<p>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p>
<p>复试阶段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内容为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MPA教育网上的通知（www.cufempa.com）。</p>
<p>（二）联考考试大纲</p>
<p>《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p>
<p>（三）专业学位代码</p>
<p>490100。</p>
<p>（四）考试地点</p>
<p>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p>
<p><strong>六、录取、入学与培养方式</strong></p>
<p>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入学时间为2011年上半年。现采用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培养方式（学生自主选择）。</p>
<p><strong>七、授课师资</strong></p>
<p>中央财经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博导为主，另聘请美国Houston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各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兼职授课。</p>
<p><strong>八、费用、学制与学位授予</strong></p>
<p>学费为人民币3.5万元。实行学分制，学制2年。 在职攻读人员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我院将授予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p>
<p><strong>九、招生咨询 </strong></p>
<p>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19室</p>
<p>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办公室</p>
<p>邮编：100081</p>
<p>电话：010-62289183/62289209</p>
<p>传真：010-62289183</p>
<p>Email：cufezfgl@126.com</p>
<p>网站： www.cufempa.com</p>
<p><strong>欢迎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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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苏州大学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szdx.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szdx.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9 Jul 2010 08:28:52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MPA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MPA]]></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管理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报名]]></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3658</guid>
		<description><![CDATA[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9个硕士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MPA、MBA、MPH、农业推广、临床医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在校研究生突破12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 苏州大学是全国较早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高校之一。苏州大学MPA教育所依托的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设施一流，教学管理科学，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了大量的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人才，已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MPA教学评估，并得到专家组的好评。 2010年我校继续开展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作。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100人。 三、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13日。 登录网址为http://zzlk.nuaa.edu.cn 2、现场摄像、报名时间和地点：7月15日—18日，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二楼。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着除白色以外其他颜色服装。 3、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 4、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报名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均需原件和二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结束后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将此表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单位无人事权的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政府管理部门人员须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盖章）进行审查盖章（照片上也要加盖），盖章结束后务必于9月1日前将盖好章的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部招生科（邮编：215006）。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全国联考。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 五、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 六、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3、培养费：10000元/年。 七、参考资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八、联系方式 1、苏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0512-65882132 2、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2-65112816（兼FAX）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报成功后要打印资格审查样表，不网报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不接收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大学进行现场拍照和资格确认。 3、请考生仔细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0版）。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6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9个硕士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span id="more-3658"></span><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法律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 target="_blank">教育硕士</a></span>、<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ba">MBA</a></span>、MPH、农业推广、临床医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在校研究生突破12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p>
<p>苏州大学是全国较早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高校之一。苏州大学MPA教育所依托的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设施一流，教学管理科学，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了大量的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人才，已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MPA教学评估，并得到专家组的好评。</p>
<p>2010年我校继续开展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作。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490100。</p>
<p><strong>一、报考条件</strong></p>
<p>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p>
<p><strong>二、招生名额：100人。</strong></p>
<p><strong>三、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strong></p>
<p>1、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13日。</p>
<p>登录网址为<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http://zzlk.nuaa.edu.cn</span></p>
<p>2、现场摄像、报名时间和地点：7月15日—18日，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二楼。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着除白色以外其他颜色服装。</p>
<p>3、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p>
<p>4、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报名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均需原件和二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strong>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strong></p>
<p>现场报名结束后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将此表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单位无人事权的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政府管理部门人员须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盖章）进行审查盖章（照片上也要加盖），盖章结束后务必于9月1日前将盖好章的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部招生科（邮编：215006）。</p>
<p><strong>四、考试科目及时间</strong></p>
<p>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全国联考。</p>
<p>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p>
<p><strong>五、录取工作</strong></p>
<p>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p>
<p><strong>六、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strong><strong> </strong></p>
<p>1、学制：3年</p>
<p>2、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p>
<p>3、培养费：10000元/年。</p>
<p><strong>七、参考资料</strong></p>
<p>《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p>
<p>《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p>
<p><strong>八、联系方式</strong></p>
<p>1、苏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0512-65882132</p>
<p>2、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2-65112816（兼FAX）</p>
<p><strong>九、其他注意事项：</strong></p>
<p>1、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报成功后要打印资格审查样表，不网报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p>
<p>2、<strong>不接收异地报名考试，</strong>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大学进行现场拍照和资格确认。</p>
<p>3、请考生仔细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0版）。</p>
<p style="text-align: right;">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0年6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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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shcd.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shcd.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9 Jul 2010 03:55:01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MPA院校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MPA]]></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管理硕士]]></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报名]]></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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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 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 培养方式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2-4年。凡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上海财经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基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四、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五、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海市网上报名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注意：网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才会开放。上海市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日9:00 &#8211; 13日下午17:00，具体报名程序安排请留意国务院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大致安排在2010年7月中旬。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信息报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两阶段进行。 首先，请在2010年9月15日之前（如邮寄以邮戳为准）把下列材料交寄到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四教学楼北楼311室），由中心转交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审核： （一）考生须将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单位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后在面试时，尚需对考生进行第二步资格审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七、考试安排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与31日，30日上午8:30-11:30考综合知识，30日下午14:30-17:00考英语，31日上午8:30-11:30考公共管理基础。具体考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九、学费 教学和论文指导、答辩费总计3.8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 </strong><strong>报考条件 </strong></p>
<p>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span id="more-3635"></span></p>
<p><strong>二、 </strong><strong>培养方式 </strong></p>
<p>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2-4年。凡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上海财经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p>
<p><strong>三、 </strong><strong>考试科目 </strong></p>
<p>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基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p>
<p><strong>四、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strong></p>
<p><strong>五、报名方法 </strong></p>
<p>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海市网上报名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务请阅读相关规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注意：网址要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才会开放。上海市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日9:00 &#8211; 13日下午17:00，具体报名程序安排请留意国务院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大致安排在2010年7月中旬。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和网报编号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注意：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拍照。现场报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信息报名。</p>
<p><strong>六、资格审查 </strong></p>
<p>资格审查分两阶段进行。 首先，请在2010年9月15日之前（如邮寄以邮戳为准）把下列材料交寄到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第四教学楼北楼311室），由中心转交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审核： （一）考生须将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单位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后在面试时，尚需对考生进行第二步资格审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p>
<p><strong>七、考试安排 </strong></p>
<p>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与31日，30日上午8:30-11:30考综合知识，30日下午14:30-17:00考英语，31日上午8:30-11:30考公共管理基础。具体考试地点请参见准考证。</p>
<p><strong>八、录取办法 </strong></p>
<p>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九、学费 教学和论文指导、答辩费总计3.8万。</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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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mpa-zs/2010mpaxbgd.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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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Jul 2010 08:13:14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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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MPA]]></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管理硕士]]></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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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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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为培养社会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管理人才，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报考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务员系列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军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2.考生报名必须参加7月份的网报。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上报名的网站 (陕西省考生登陆http://xwb.shaanxi.gov.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用、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 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8:00~2010年7月15日24:00。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7月17~19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东馆三楼会议室。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由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在现场确认的时打印出来，考生仔细检查报名信息，如果有误，及时修改。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4. 所有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工作的安排：正式资格审查设在2010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单位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超时不予办理。 资格审查地点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已盖公章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办理资格验证。 注：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5. 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程考试、面试，请考生联考结束后自行与人文与经法学院MPA教育中心联系。复试工作计划于2010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进行。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英语、公共管理基础共三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学院单独组织。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下旬，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为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待联考后另行通知（详见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pu.edu.cn/）。届时达到西北工业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2011年4月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到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本校招生人数限制而不能录取者，如达到其它院校复试分数线，可调剂到相关院校。 六、学制与培养 学制2~4年,学习形式采取在职攻读（利用双休日和晚上时间）和定期集中授课两种模式，由学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采取课堂讲授、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及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置的专业方向有：政府运作与人事管理、政府公共关系、就业与社会保障、国防公共项目管理，电子政务等。 主要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电子政务与信息技术、英语等核心课程和政府管理的理论与方法、政府公共关系导论、公共事业管理研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等方向必修课程以及多门任意选修课程。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西北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来爽       咨询电话：029-88460641 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52号信箱 邮政编码：710072 人文与经法学院网址：http://www.nwpu.edu.cn/renwen/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负责人： 侯俊     咨询电话：029-88460213  88493042  88494042 传真：029-88491142 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2 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yzb.nwpu.edu.c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为培养社会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管理人才，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报考事宜如下：  <span id="more-3606"></span><br />
<strong>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strong><br />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br />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br />
二<strong>、报名办法</strong><br />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务员系列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军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strong>490100</strong>。</p>
<p>2.考生报名必须参加7月份的网报。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上报名的网站 (陕西省考生登陆<strong>http://xwb.shaanxi.gov.cn</strong>)，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用、照相、确认报名信息。</p>
<p>3. 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8:00~2010年7月15日24:00。</p>
<p>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7月17~19日9:00~17:00。</p>
<p>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东馆三楼会议室。</p>
<p>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由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在现场确认的时打印出来，考生仔细检查报名信息，如果有误，及时修改。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p>
<p>4.<strong> </strong>所有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资格审查。</p>
<p>我校资格审查工作的安排：正式资格审查设在2010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单位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超时不予办理。</p>
<p>资格审查地点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已盖公章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办理资格验证。</p>
<p>注：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p>
<p>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p>
<p>5. 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程考试、面试，请考生联考结束后自行与人文与经法学院MPA教育中心联系。复试工作计划于2010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进行。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br />
<strong>三、考试科目</strong><br />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英语、公共管理基础共三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学院单独组织。<br />
<strong>四、考试时间及地点</strong><br />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下旬，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br />
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为10月下旬到1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待联考后另行通知（详见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pu.edu.cn/）。届时达到西北工业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br />
<strong>五、录取与入学<br />
</strong>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2011年4月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报到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本校招生人数限制而不能录取者，如达到其它院校复试分数线，可调剂到相关院校。</p>
<p><strong>六、学制与培养</strong></p>
<p>学制2~4年,学习形式采取在职攻读（利用双休日和晚上时间）和定期集中授课两种模式，由学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采取课堂讲授、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及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置的专业方向有：政府运作与人事管理、政府公共关系、就业与社会保障、国防公共项目管理，电子政务等。</p>
<p>主要课程包括<strong>:</strong><strong>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电子政务与信息技术、英语等核心课程和政府管理的理论与方法、政府公共关系导论、公共事业管理研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等方向必修课程以及多门任意选修课程。<br />
</strong><strong>七、学位授予<br />
</strong>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西北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西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br />
<strong>八</strong>、<strong>联系方式</strong></p>
<p>西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p>
<p>联系人：来爽       咨询电话：029-88460641</p>
<p>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52号信箱</p>
<p>邮政编码：710072</p>
<p>人文与经法学院网址：http://www.nwpu.edu.cn/renwen/</p>
<p>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p>
<p>负责人： 侯俊     咨询电话：029-88460213  88493042  88494042</p>
<p>传真：029-88491142</p>
<p>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
<p>邮政编码：710072</p>
<p>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yzb.nwpu.edu.c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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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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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Jul 2010 07:52:35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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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旨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的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公务员的一种专业学位；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和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及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大举措。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试点MPA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学校整合全校师资力量和资源，依托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教育学等多种学科的整体优势，运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料，全力创造一流的教学与科研环境，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MPA专业学位点。为进一步促进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提升我校公共管理学科的综合实力，学校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两个学科的基础上组建了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学院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和顾问。 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攻读MPA专业学位人员。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法 具体报名方法见通知内容。 联系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MPA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668031，029-82665934 ，029-83395133（周六、日） 邮编：710049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本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三门全国联考。 3.准考证发放：陕西省考生届时登陆陕西省学位办主页（http://xwb.shaanxi.gov.cn/），输入报名号及证件号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在考场上换取加盖陕西省学位办公章的准考证；外地考生准考证由当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发放。 四、录取 我校自主设定录取标准，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等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100人。 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11年3月份入学。 五、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 MPA专业学位实行委托培养方式，并与考生单位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学制二——四年，根据生源情况分为半脱产和业余两种学习方式，教学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 英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及应用、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公共经济学、定量分析方法。 2.必修课程： 组织行为与发展、公共预算与财政、人力资源管理与发展。 3.选修课程： 公共政策分析、地方政府管理、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电子政务、卫生管理与政策、社会保障、管理沟通、领导学、管理哲学、公共项目评价、绩效测量、行政法等。 4.专业社会实践 课程学习完成后到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部分大中型企业参与管理实践，实践单位由MPA中心、学员及有关方面共同商定。 六、学位授予 学员在西安交通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论文评审，按规定程序授予MPA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制。 七、参考书目 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3．其它相关辅导教材 咨询其它事宜请与公管学院联系   Email：mpa@mail.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65934， 029－82668031，029-83395133（周六、日） ； 网址：http://sppa.xjtu.edu.c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专业学位代码：490100）</strong></p>
<p>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旨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的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公务员的一种专业学位；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span id="more-3594"></span>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和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及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大举措。</p>
<p>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试点MPA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学校整合全校师资力量和资源，依托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学、教育学等多种学科的整体优势，运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料，全力创造一流的教学与科研环境，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MPA专业学位点。为进一步促进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提升我校公共管理学科的综合实力，学校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两个学科的基础上组建了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学院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和顾问。</p>
<p>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攻读MPA专业学位人员。</p>
<p><strong>一、报考条件</strong></p>
<p>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p>
<p><strong>二．报名</strong><strong>方法</strong></p>
<p><strong> </strong>具体报名方法见通知内容。</p>
<p>联系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MPA办公室。</p>
<p>联系电话：029－82668031，029-82665934 ，<strong>029-83395133</strong><strong>（周六、日）</strong> 邮编：710049</p>
<p><strong>三、考试</strong></p>
<p>1.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p>
<p>考试地点：见准考证。</p>
<p>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本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三门全国联考。</p>
<p>3.准考证发放：陕西省考生届时登陆陕西省学位办主页（http://xwb.shaanxi.gov.cn/），输入报名号及证件号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在考场上换取加盖陕西省学位办公章的准考证；外地考生准考证由当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发放。</p>
<p><strong>四、录取</strong></p>
<p>我校自主设定录取标准，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等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100人。</p>
<p>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11年3月份入学。</p>
<p><strong>五、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strong></p>
<p>MPA专业学位实行委托培养方式，并与考生单位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学制二——四年，根据生源情况分为半脱产和业余两种学习方式，教学地点西安交通大学。</p>
<p>课程设置：</p>
<p>1.核心课程：</p>
<p>英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及应用、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公共经济学、定量分析方法。</p>
<p>2.必修课程：</p>
<p>组织行为与发展、公共预算与财政、人力资源管理与发展。</p>
<p>3.选修课程：</p>
<p>公共政策分析、地方政府管理、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电子政务、卫生管理与政策、社会保障、管理沟通、领导学、管理哲学、公共项目评价、绩效测量、行政法等。</p>
<p>4.专业社会实践</p>
<p>课程学习完成后到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部分大中型企业参与管理实践，实践单位由MPA中心、学员及有关方面共同商定。</p>
<p><strong>六、学位授予</strong></p>
<p>学员在西安交通大学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论文评审，按规定程序授予MPA专业学位。</p>
<p>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制。</p>
<p><strong>七、参考书目</strong></p>
<p>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p>
<p>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p>
<p>3．其它相关辅导教材</p>
<p>咨询其它事宜请与公管学院联系   Email：mpa@mail.xjtu.edu.cn</p>
<p>咨询电话：029-82665934， 029－82668031，029-83395133（周六、日） ；</p>
<p>网址：http://sppa.xjtu.edu.c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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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西北大学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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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Jul 2010 05:55:5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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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及招生名额 招生类别 代码 招生名额 工程领域（招生专业） 专业领域代码 公共管理硕士（MPA） 4901 50 二、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1、全国联考时间： 2010年10月30—31日 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全国联考科目： 代 码 类 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4901 公共管理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综合知识 3、学校考试科目及时间： 类 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 MPA 政治理论 11月6日 8：30—11：00 11月6日 14：00—18：00 “政治理论”考试复习大纲请登陆研究生处主页查询。学校考试及面试地点请于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处主页查阅，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4、准考证发放： 陕西省考生登陆陕西省学位办主页http://xwb.shaanxi.gov.cn，按要求下载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请留意研究生处主页发布的通知。 外地考生由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准考证，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外地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学校考试及面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陕西省考区： 考生登录陕西省学位办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网址：http://xwb.shaanxi.gov.cn 时间：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15日24：00 外省考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一、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及招生名额</strong><span id="more-3586"></span></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width="160"><strong>招生类别</strong></td>
<td width="62"><strong>代码</strong></td>
<td width="58"><strong>招生名额</strong></td>
<td width="219"><strong>工程领域（招生专业）</strong></td>
<td width="78"><strong>专业领域代码</strong></td>
</tr>
<tr>
<td width="160">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td>
<td width="62">4901</td>
<td width="58">50</td>
<td width="219"></td>
<td width="78"></td>
</tr>
</tbody>
</table>
<p><strong> </strong></p>
<p><strong>二、报考条件</strong></p>
<p>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p>
<p>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p>
<p>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p>
<p><strong>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strong></p>
<p><strong>1</strong><strong>、全国联考时间：</strong></p>
<p>2010年10月30—31日</p>
<p>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p>
<p><strong>2</strong><strong>、全国联考科目：</strong></p>
<p><strong> </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head>
<tr>
<td width="67"><strong>代 </strong><strong>码</strong></td>
<td width="96"><strong>类 </strong><strong>别</strong></td>
<td width="96"><strong>联考科目</strong></td>
<td width="324"><strong>考试大纲</strong></td>
</tr>
</thead>
<tbody>
<tr>
<td rowspan="3" width="67">4901</td>
<td rowspan="3" width="96">公共管理硕士</td>
<td width="96">英语</td>
<td width="32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td>
</tr>
<tr>
<td width="96">公共管理基础</td>
<td rowspan="2" width="324">《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td>
</tr>
<tr>
<td width="96">综合知识</td>
</tr>
</tbody>
</table>
<p><strong>3</strong><strong>、学校考试科目及时间：</strong></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width="151"><strong>类 </strong><strong>别</strong></td>
<td width="149"><strong>考试科目</strong></td>
<td width="134"><strong>考试时间</strong></td>
<td width="130"><strong>面试时间</strong></td>
</tr>
<tr>
<td width="151">MPA</td>
<td width="149">政治理论</td>
<td width="134">11月6日</p>
<p>8：30—11：00</td>
<td width="130">11月6日</p>
<p>14：00—18：00</td>
</tr>
</tbody>
</table>
<p>“政治理论”考试复习大纲请登陆研究生处主页查询。学校考试及面试地点请于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处主页查阅，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p>
<p><strong>4</strong><strong>、准考证发放：</strong></p>
<p>陕西省考生登陆陕西省学位办主页http://xwb.shaanxi.gov.cn，按要求下载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请留意研究生处主页发布的通知。</p>
<p>外地考生由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准考证，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外地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学校考试及面试。</p>
<p><strong>四、报名办法</strong></p>
<p>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p>
<p><strong>1</strong><strong>、网上报名</strong></p>
<p><strong>陕西省考区：</strong></p>
<p>考生登录陕西省学位办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p>
<p>网址：http://xwb.shaanxi.gov.cn</p>
<p>时间：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15日24：00</p>
<p><strong>外省考区：</strong></p>
<p>考生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p>
<p>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p>
<p>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打印（一式二份）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交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要求见报考条件）审核、签字和盖章（要求照片上加盖公章）。</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考生网上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考生自负。 </span><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网报成功后，考生须记住报名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span></p>
<p><strong>2</strong><strong>、现场确认</strong></p>
<p><strong>陕西省考区：</strong></p>
<p>现场确认为审核相关材料、缴费、照像、确认报名信息等。</p>
<p>时间：2010年7月17日至19日，</p>
<p>08：00——11：30</p>
<p>14：00——17：00</p>
<p>地点：西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四层，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p>
<p>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供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及《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进行现场照像，同时现场打印《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p>
<p>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p>
<p><strong>外省考区：</strong></p>
<p>考生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p>
<p>该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仍在我校进行。考生需将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各1份及《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于2010年7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不予认可。</p>
<p><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报名信息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再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者本次报名无效。</span></p>
<p>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查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p>
<p><strong>五、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strong></p>
<p>●西北大学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科</p>
<p>联系电话：029－88308345</p>
<p>传    真：029-88308345</p>
<p>现场报名电话：029－88302203</p>
<p>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研究生处</p>
<p>邮政编码：710127</p>
<p>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nwu.edu.cn</p>
<p>●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p>
<p>联系电话：029－88302906  88303536</p>
<p>公共管理学院主页：http://pms.nwu.edu.cn/index.ph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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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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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Jul 2010 02:06:42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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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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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北京师范大学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建立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标志着我校在公共管理领域已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政府行政管理与创新、公共政策与决策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慈善事业管理、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等。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所学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亲自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0年6月30日前在其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报名、考试。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须将审核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公务员证的复印件（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交我校管理学院(主楼A区524室)。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10年9月3日至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考生也可将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176)。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 英语(不考听力)、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4门。前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 2、联考时间 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计划招收65人，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的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1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3.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2万元，论文阶段学费1.5万元)。 六、复习教材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21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span id="more-3560"></span></p>
<p>北京师范大学与<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资源丰富，200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首批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200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建立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标志着我校在公共管理领域已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我校MPA专业学位的研究方向有政府行政管理与创新、公共政策与决策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国土资源与城市土地管理、慈善事业管理、公共事业与城市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等。<br />
<strong> </strong><strong>一、招生宗旨 </strong><br />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br />
<strong> </strong><strong>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strong><br />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制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2个学分。<br />
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撰写，其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br />
所学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br />
<strong> </strong><strong>三、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strong><br />
<strong> 1</strong><strong>、报考条件 </strong><br />
<strong>2007</strong><strong>年7</strong><strong>月31</strong><strong>日</strong>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br />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br />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br />
<strong> 2</strong><strong>、报名办法</strong><br />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br />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亲自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p>
<p>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p>
<p>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0年6月30日前在其网址（<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span>）公布。<br />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报名、考试。<br />
<strong>3</strong><strong>、资格审查 </strong><br />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br />
考生须将审核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公务员证的复印件（或参照、依照公务员对待的证明）交我校管理学院(主楼A区524室)。<br />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10年9月3日至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br />
考生也可将上述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176)。<br />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br />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br />
<strong> </strong><strong>四、入学考试</strong><br />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管理学院组织实施。<br />
<strong>1</strong><strong>、考试科目 </strong><br />
英语(不考听力)、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共计4门。前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在复试期间进行(复试安排以后另行通知)。<br />
<strong>2</strong><strong>、联考时间</strong><br />
<strong>2010</strong><strong>年10</strong><strong>月30</strong><strong>日、10</strong><strong>月31</strong><strong>日</strong>，具体安排见准考证。<br />
<strong>3</strong><strong>、考试地点</strong><br />
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br />
<strong> </strong><strong>五、录取</strong><br />
我校计划招收<strong>65</strong><strong>人</strong>，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北京市的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br />
考生被录取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1年春季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学费总计<strong>3.5</strong><strong>万</strong>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strong>2</strong><strong>万</strong>元，论文阶段学费<strong>1.5</strong><strong>万</strong>元)。<br />
<strong> </strong><strong>六、复习教材 </strong><br />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br />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br />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br />
2010年6月2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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