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硕士(MSE)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学位论文答辩是整个软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为了更好地规范论文答辩各个环节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和工作量,特制订如下答辩流程:
一、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软件工程硕士学制2.5—3年,按入学时间计算,工程硕士论文答辩最早可于入学后两年半举行,最晚不迟于入学后第四年末举行。提前修过课程班的学员可在入学后满2年申请论文答辩。(前提:已向我院综合科提出提前开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开题报告者。)
二、提交答辩材料和电子论文
1、各培养点必须在学位答辩前两个月将具有答辩资格且申请答辩的人员名单报软件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备案,并由培养科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未备案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答辩。
2、各培养点负责收集申请答辩学生的答辩材料和电子论文,在上报答辩人员名单的同时提交电子论文,邮寄打印好并经过培养点整理审核的答辩材料。
注意:电子论文必须事先已通过校内指导老师的审核认可。
3、软件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在收到电子论文后会一一和学生的指导老师联系,确认学生的论文是否已通过老师审核,随后将对导师同意进行论文答辩的学术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该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范围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论文网络出版总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网络出版总库、中国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成果数据库、中国年鉴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工具书数据库、中国标准数据库等。将任意一篇需要检测的文章,与比对资源库中的文献进行比对,检测系统在对论文进行检测之后,生成检测报告,为判断论文性质提供相关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论文重复率低于30%的视为重复率合格,可以参加答辩。凡论文重复率超过60%(含60%)的学位论文不予参加本次答辩,请培养点负责人通知学生本人整改论文,参加下次答辩申请。凡论文重复率在30%-60%之间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整改,并于接到整改通知后10天内将整改后的论文发给学院,待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参加本次答辩。
三、论文的形式审查及论文评阅
1、凡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生自行打印一本论文交培养点,由培养点汇总后邮寄给软件学院。学院将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并将专家的审查意见返回给培养点,由培养点返给相关学生。学生收到形审意见后必须认真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于一周内将改好的论文重新打印两本交培养点寄出。
注意:由于论文答辩采取盲审盲答,因此打印的论文只能在封面出现学号和论文题目,论文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出现导师和学生的信息(包括封面、扉页及致谢)。
2、由软件学院负责组织2位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其中一位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方专家,2位评阅人均对论文无异议,方可进行答辩;若其中有1人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3、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对答辩人员提交的答辩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将对评阅通过的论文进行抽查,即由专业学位办将抽查论文送给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学生,将延期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
1、论文评阅通过后,由软件学院负责安排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位专家组成。答辩时由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为10-15分钟,要求言简意赅,PPT中应包括研究背景、相关技术、研究或设计内容,重点介绍自已在论文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及结果。然后由答辩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提问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2、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做出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合格者,需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对论文再一次进行修改定稿,不合格者应与导师联系重新撰写论文参加下次答辩。
3、由软件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将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审查,随后将通过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4、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通过院学位分委会审查的论文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最终授位人员名单。









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属于国民教育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