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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在职研究生网&#124;在职考研门户 &#187; 资讯中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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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是最大的天津在职研究生招生和在职研究生报名平台，提供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同等学力申硕、GCT考试等在职考研相关政策咨询服务。</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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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通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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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Feb 2012 08:14:32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2012同等学力申硕]]></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8007</guid>
		<description><![CDATA[关于做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人教、科教）司（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3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和要求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每年3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软件工程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二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护理学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 所用语种和学科对应的考试大纲及指南的版本：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经济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以及法学学科使用第五版；俄语使用第六版。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及用人部门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它 （一）“学位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关于做好2012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tdxl.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同等学力</a></span>人员申请硕士学位</strong><br />
<strong>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strong></p>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人教、科教）司（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p>
<p>现将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p>
<p>（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p>
<p>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p>
<p>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p>
<p>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p>
<p>（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p>
<p>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3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p>
<p>二、考试时间</p>
<p>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p>
<p>三、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p>
<p>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p>
<p>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和要求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p>
<p>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p>
<p>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p>
<p>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p>
<p>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每年3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p>
<p>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p>
<p>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p>
<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p>
<p>四、考试大纲及指南</p>
<p>所有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软件工程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二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护理学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p>
<p>所用语种和学科对应的考试大纲及指南的版本：</p>
<p>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经济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以及法学学科使用第五版；俄语使用第六版。</p>
<p>五、成绩下达和公布</p>
<p>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及用人部门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p>
<p>六、其它</p>
<p>（一）“学位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p>
<p>（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p>
<p>（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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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湖北大学2011年在职联考复试通知</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zzlk-news/8006.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zzlk-news/8006.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2 Feb 2012 14:03:34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复试]]></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复试通知]]></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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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Ed.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MA.E）复试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教育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57分（不计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低于5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16分，英语不低于28分； 公共管理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32分，英语不低于27分； 农业推广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74，单科不低于20分； 工程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56，单科不低于22分； 二、复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周六） 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三、复试程序：资格审查—＞缴费—＞复试 1．资格审查 考生到报考学院报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1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 表格内容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并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未经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 （4）学历证明材料 考生应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网页左侧“学历查询”栏目的“本人查询”按钮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应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备案表”或“验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不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应向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 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缴费 复试收费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纳100元复试费。考生凭缴费收据到学院参加复试。 3．复试 （1）复试内容 教育硕士、MBA、MPA：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2）复试办法 政治理论采取开卷方式进行，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4. 图像采集 为便于为新生制作校园卡、学生证，在授予学位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制作学位证书，各位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要求在复试时采集照片。 四、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全面考查，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2年4月中旬寄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strong></p>
<p>各位考生：</p>
<p>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 target="_blank">教育硕士</a></span>（Ed.M）、工商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ba">MBA</a></span>）、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农业推广硕士（MA.E）复试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一、复试分数线</p>
<p>教育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57分（不计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低于50分、英语不低于30分；</p>
<p>工商管理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16分，英语不低于28分；</p>
<p>公共管理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32分，英语不低于27分；</p>
<p>农业推广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74，单科不低于20分；</p>
<p>工程硕士：联考总分不低于156，单科不低于22分；</p>
<p>二、复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周六）</p>
<p>各专业学位类别的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的通知为准。</p>
<p>三、复试程序：资格审查—＞缴费—＞复试</p>
<p>1．资格审查</p>
<p>考生到报考学院报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p>
<p>（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p>
<p>（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p>
<p>（3）《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1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br />
表格内容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并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未经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p>
<p>（4）学历证明材料<br />
考生应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网页左侧“学历查询”栏目的“本人查询”按钮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p>
<p>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应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备案表”或“验证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p>
<p>不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应向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 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p>
<p>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p>
<p>2．缴费<br />
复试收费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纳100元复试费。考生凭缴费收据到学院参加复试。</p>
<p>3．复试</p>
<p>（1）复试内容</p>
<p>教育硕士、MBA、MPA：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p>
<p>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p>
<p>（2）复试办法</p>
<p>政治理论采取开卷方式进行，专业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p>
<p>4. 图像采集</p>
<p>为便于为新生制作校园卡、学生证，在授予学位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制作学位证书，各位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要求在复试时采集照片。</p>
<p>四、录取</p>
<p>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全面考查，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2年4月中旬寄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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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厦门大学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通知</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tdxl-news/80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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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Feb 2012 09:10:38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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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报名]]></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8005</guid>
		<description><![CDATA[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信息平台启用之日起，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使用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同时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报名等考务管理工作。 　　信息平台除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外，还需采集申请人电子照片、图像、指纹等，且申请人的上述信息须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若两门全国统考均已通过，统考成绩及课程成绩有效期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可不必登陆此信息平台，但须于2012年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的工作安排于2012年公布）； 　　二、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申请人（见附件），但全国统考未全部通过者，需完成以下申请手续： 　　1、2011年12月20日——2012年2月22日，登陆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点击“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后，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2、2012年2月23日&#8212;-2012年2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厦门大学明培体育馆一楼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 　　3、若要参加2012年全国统考，采集完图像和指纹后在信息平台完成考试相关手续。 　　三、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目前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申请者，需完成以下申请手续： 　　1、2011年12月20日——2012年2月22日，登陆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点击“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后，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2、2012年2月23日&#8212;-2012年2月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大学明培体育馆一楼进行资格审查：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或出版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3、申请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出示身份证原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 　　4、若要参加2012年全国统考，采集完图像和指纹后在信息平台完成考试相关手续。 　　因此项工作时间较紧、涉及人员较多且分散，请各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申请人，也请申请人相互转告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 　　注：1、申请人所传电子照片将用于以后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 　　2、拟参加201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人员本次必须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否则将无法参加全国统考。 　　3、为避免周末人员过于集中导致拥挤，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争取在正常上班时间（周四、周五）参加图像和指纹采集。采集时间为：上午8:30&#8212;11:30，下午：2:30&#8212;5:00。 　　4、拍摄点在明培体育馆一楼靠近运动场一侧，申请者可从厦门大学西村校门进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各相关学院：</p>
<p>　　根据《关于启用“全国<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tdxl.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同等学力</a></span>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信息平台启用之日起，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使用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同时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报名等考务管理工作。</p>
<p>　　信息平台除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外，还需采集申请人电子照片、图像、指纹等，且申请人的上述信息须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p>
<p>　　一、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若两门全国统考均已通过，统考成绩及课程成绩有效期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可不必登陆此信息平台，但须于2012年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申请的工作安排于2012年公布）；</p>
<p>　　二、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申请人（见附件），但全国统考未全部通过者，需完成以下申请手续：</p>
<p>　　1、2011年12月20日——2012年2月22日，登陆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点击“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后，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p>
<p>　　2、2012年2月23日&#8212;-2012年2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厦门大学明培体育馆一楼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p>
<p>　　3、若要参加2012年全国统考，采集完图像和指纹后在信息平台完成考试相关手续。</p>
<p>　　三、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目前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申请者，需完成以下申请手续：</p>
<p>　　1、2011年12月20日——2012年2月22日，登陆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点击“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后，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p>
<p>　　2、2012年2月23日&#8212;-2012年2月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大学明培体育馆一楼进行资格审查：</p>
<p>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p>
<p>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p>
<p>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p>
<p>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或出版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p>
<p>　　3、申请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出示身份证原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p>
<p>　　4、若要参加2012年全国统考，采集完图像和指纹后在信息平台完成考试相关手续。</p>
<p>　　因此项工作时间较紧、涉及人员较多且分散，请各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申请人，也请申请人相互转告</p>
<p>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2181472</p>
<p>　　注：1、申请人所传电子照片将用于以后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p>
<p>　　2、拟参加201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人员本次必须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否则将无法参加全国统考。</p>
<p>　　3、为避免周末人员过于集中导致拥挤，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争取在正常上班时间（周四、周五）参加图像和指纹采集。采集时间为：上午8:30&#8212;11:30，下午：2:30&#8212;5:00。</p>
<p>　　4、拍摄点在明培体育馆一楼靠近运动场一侧，申请者可从厦门大学西村校门进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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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通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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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1 Jan 2012 05:58:24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报名]]></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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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学位办下发了《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将正式启用。届时，各学位授予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均纳入信息平台统一进行管理。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等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使用对象和功能 信息平台使用对象为自2008年开始，已在我校注册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2011]57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08级开始，将原国家规定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调整为“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信息平台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校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 二、申请人注册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需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0日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注册。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含电子照片，具体规格见附件二），电子照片将用于获得学位后制作学位证书，申请人务必妥善保存。未按要求完成上述事项的申请人将无法报名参加2012年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其它有关申请学位的相关工作。 三、现场确认要求 申请人网上注册后，还须到我校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博学楼202、204室） 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今后申请人参加全国统考和学位申请的各个环节，意义重大。各培养单位从即日起尽快通知本单位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同等学力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如不能完成，由此引起无法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考试、不能授予学位等后果由学员自负。 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金融学院：0411-84710431 工商管理学院：84710440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84710462 公共管理学院：84710562 法学院：84738261 研究生院学位办：84710349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1月4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tdxl.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同等学力</a></span>申请硕士学位学员：</p>
<p>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学位办下发了《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通知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将正式启用。届时，各学位授予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均纳入信息平台统一进行管理。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等工作。</p>
<p>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一、信息平台使用对象和功能</p>
<p>信息平台使用对象为自2008年开始，已在我校注册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2011]57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08级开始，将原国家规定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调整为“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p>
<p>信息平台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校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p>
<p>二、申请人注册时间及要求</p>
<p>申请人需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20日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注册。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含电子照片，具体规格见附件二），电子照片将用于获得学位后制作学位证书，申请人务必妥善保存。未按要求完成上述事项的申请人将无法报名参加2012年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其它有关申请学位的相关工作。</p>
<p>三、现场确认要求</p>
<p>申请人网上注册后，还须到我校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p>
<p>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p>
<p>现场确认地点：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博学楼202、204室）</p>
<p>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今后申请人参加全国统考和学位申请的各个环节，意义重大。各培养单位从即日起尽快通知本单位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同等学力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如不能完成，由此引起无法参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考试、不能授予学位等后果由学员自负。</p>
<p>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p>
<p>金融学院：0411-84710431</p>
<p>工商管理学院：84710440</p>
<p>国际商务外语学院：84710462</p>
<p>公共管理学院：84710562</p>
<p>法学院：84738261</p>
<p>研究生院学位办：84710349</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2年1月4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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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祝大家新春快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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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2 Jan 2012 02:58:02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GCT]]></category>
		<category><![CDATA[资讯中心]]></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研究生]]></category>
		<category><![CDATA[天津在职研究生网]]></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春快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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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亲爱的考生大家好： 挥别2011，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祝广大考生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们的支持和厚爱。2012年，天津在职研究生网全体工作人员将会更加努力，为大家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回顾2011，在大家的支持下，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有了长足的进步： 2011年11月，天津在职研究生网进行了全方位的改版，从各个方面优化了网站，为广大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带来了更好的访问体验，使我们丰富的内容能够更好、更快的展现给大家。 2011年，天津在职研究生网开通了官方微博，考生们只需一键点击关注，即可从微博上得到最快速、最准确、最详实的在职研究生考试资讯。 2011年，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用最详实地资讯报道、最专业的备考资料、最周到的咨询解答陪同广大考生度过了一月在职研究生联考、五月同等学历申硕全国统考和十月全国在职研究生联考，每一次的考试都饱含了我们不懈的努力。 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的发展，每一步都离不开您的支持。感谢您选择了我们，感谢您让我们陪伴您一起度过这美好的时光。 我们会一如既往的继续努力下去，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加新鲜的在职研究生考试资讯，更多专业的备考资料。我们会以百倍的热情为您创造最完美的学习空间，与您共建一个温馨的在职研究生考试家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亲爱的考生大家好：</p>
<p>挥别2011，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祝广大考生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们的支持和厚爱。2012年，天津在职研究生网全体工作人员将会更加努力，为大家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span id="more-7990"></span></p>
<p>回顾2011，在大家的支持下，天津在职研究生网有了长足的进步： 2011年11月，天津在职研究生网进行了全方位的改版，从各个方面优化了网站，为广大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带来了更好的访问体验，使我们丰富的内容能够更好、更快的展现给大家。</p>
<p>2011年，天津在职研究生网开通了官方微博，考生们只需一键点击关注，即可从微博上得到最快速、最准确、最详实的在职研究生考试资讯。</p>
<p>2011年，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用最详实地资讯报道、最专业的备考资料、最周到的咨询解答陪同广大考生度过了一月在职研究生联考、五月同等学历申硕全国统考和十月全国在职研究生联考，每一次的考试都饱含了我们不懈的努力。</p>
<p>天津在职研究生网的发展，每一步都离不开您的支持。感谢您选择了我们，感谢您让我们陪伴您一起度过这美好的时光。</p>
<p>我们会一如既往的继续努力下去，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加新鲜的在职研究生考试资讯，更多专业的备考资料。我们会以百倍的热情为您创造最完美的学习空间，与您共建一个温馨的在职研究生考试家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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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南京大学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通知</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tdxl-news/7986.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tdxl-news/7986.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0 Jan 2012 02:01:33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报名]]></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7986</guid>
		<description><![CDATA[南京大学启用&#822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8221;及说明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附件一）精神，今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按照提出学位申请、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课程考试与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的程序进行。学位申硕人员、学位授予单位、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均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报名、组考等工作也通过此信息平台进行。根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院系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启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的平稳转变，按照研究生院统一部署，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信息平台启动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各有关院系要认真做好目前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申硕人员员（以下简称申硕人员）的摸查工作，特别是异地申硕人员，认真、仔细核对申硕人员名单和所在省市，做到不遗漏不虚报。各院系务必在12月23日前，将准确的申硕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不在名单之内的人员，不能进入信息平台。 申硕人员的具体条件： １、2009年3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3月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申硕人员）； ２、已在我校修完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或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学人员，已结业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全国统考外语、专业综合成绩四年有效；课程进修班结业三年内，原则上是2009年7月1日以后结业）。 三、申硕人员的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2、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或者依次点击“在职硕士”“同等学力申硕”，在“申硕人员登录”处进行注册。 3、用注册后的用户名进入系统。 4、进入系统后，查看登陆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现场确认。 注意：您所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您的硕士学位证书上，请务必按照片要求和规格拍摄。 四、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定于2012年2月18、19、20日（星期六、日、一）在鼓楼校区费彝民楼A座二楼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 请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申硕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填写并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本人承诺”处必须填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院系审核盖章方可有效。若资格审查表中信息有误，则需本人在现场校对；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持有境外证书的申硕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五、现场确认流程： 申硕人员出示有效证件，提交规定的材料 ↓ 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采集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指纹，至少采集六个指头，每个指头采集四次） ↓ 生成资格审核表，申硕人员确认并签字 六、异地申硕人员原则上要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按时来南京大学采集信息（学校不负责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需要异地进行信息采集的院系，由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协商统一部署安排异地信息采集工作（异地采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办班院系和合作单位承担）。 七、其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文件要求，在册的申硕人员的基础信息及采集信息须在其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前，即2012年2月底前采集完毕。为了保障申硕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全国统考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申硕人尽早登录信息平台，并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信息。 八、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决定了今后申硕人员参加全国考试和学位申请的各环节工作，意义重大。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密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九、本通知的电子版可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www.nju.edu.cn）查阅并下载。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1年12月12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南京大学启用&#8221;全国<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tdxl.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同等学力</a></span>人员申硕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8221;及说明</strong></p>
<p>各有关院系：</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附件一）精神，今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按照提出学位申请、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课程考试与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的程序进行。学位申硕人员、学位授予单位、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均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span id="more-7986"></span>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报名、组考等工作也通过此信息平台进行。根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
<p>一、各有关院系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启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的平稳转变，按照研究生院统一部署，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信息平台启动工作的稳步推进。</p>
<p>二、各有关院系要认真做好目前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申硕人员员（以下简称申硕人员）的摸查工作，特别是异地申硕人员，认真、仔细核对申硕人员名单和所在省市，做到不遗漏不虚报。各院系务必在12月23日前，将准确的申硕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不在名单之内的人员，不能进入信息平台。</p>
<p>申硕人员的具体条件：</p>
<p>１、2009年3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3月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申硕人员）；</p>
<p>２、已在我校修完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或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学人员，已结业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全国统考外语、专业综合成绩四年有效；课程进修班结业三年内，原则上是2009年7月1日以后结业）。</p>
<p>三、申硕人员的报名流程</p>
<p>1、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p>
<p>2、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或者依次点击“在职硕士”“同等学力申硕”，在“申硕人员登录”处进行注册。</p>
<p>3、用注册后的用户名进入系统。</p>
<p>4、进入系统后，查看登陆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现场确认。</p>
<p>注意：您所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您的硕士学位证书上，请务必按照片要求和规格拍摄。</p>
<p>四、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定于2012年2月18、19、20日（星期六、日、一）在鼓楼校区费彝民楼A座二楼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p>
<p>请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申硕人员准备以下材料：</p>
<p>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件）；</p>
<p>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p>
<p>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填写并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本人承诺”处必须填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院系审核盖章方可有效。若资格审查表中信息有误，则需本人在现场校对；</p>
<p>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p>
<p>5、持有境外证书的申硕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p>
<p>6、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p>
<p>五、现场确认流程：</p>
<p>申硕人员出示有效证件，提交规定的材料</p>
<p>↓</p>
<p>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采集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指纹，至少采集六个指头，每个指头采集四次）</p>
<p>↓</p>
<p>生成资格审核表，申硕人员确认并签字</p>
<p>六、异地申硕人员原则上要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按时来南京大学采集信息（学校不负责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需要异地进行信息采集的院系，由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协商统一部署安排异地信息采集工作（异地采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办班院系和合作单位承担）。</p>
<p>七、其他</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文件要求，在册的申硕人员的基础信息及采集信息须在其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前，即2012年2月底前采集完毕。为了保障申硕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全国统考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申硕人尽早登录信息平台，并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信息。</p>
<p>八、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决定了今后申硕人员参加全国考试和学位申请的各环节工作，意义重大。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密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p>
<p>九、本通知的电子版可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www.nju.edu.cn）查阅并下载。</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1年12月12日</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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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华侨大学2011年在职联考复试通知</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zzlk-news/798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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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Jan 2012 08:44:1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复试]]></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复试通知]]></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7981</guid>
		<description><![CDATA[关于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育中心)，在职考生： 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的全国统考已经结束，今年我校共有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等11个专业(领域)招收在职研究生，现将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有关笔试和复试（测试）的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类别复试最低分数线： 1．法律硕士：总分198，英语42 2．公共管理硕士：总分166，英语39 3．工商管理硕士：总分130，英语36 4．工程硕士：总分178(百分位30%) 具备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工程硕士第一批) 具备复试资格人员名单(J.M、MPA、MBA第一批) 二、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测试。 1．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链接),以报名时申请的用户名登录报名平台并下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泉州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均需泉州市检察院审批盖章方有效（按照去年要求）。其他单位的考生请按主管部门意见办理审批手续、盖章。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复印纸张以A4为准） ①《资格审查表》1份(如个人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底)；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2012年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楼会议室(进校大门右手边第一栋楼)。 三、复试(测试)安排： （一）复试(测试)时间： 1．工程硕士(暂定全部于泉州校区进行，如个别专业领域安排于厦门校区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领域专业课笔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 考试形式：闭卷 面试(测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下午 面试(测试)地点：各学院安排 面试形式(内容)：各学院确定 2．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政治理论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 考试形式：开卷 面试(测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下午 面试(测试)地点：各教育中心安排 面试形式(内容)：各教育中心确定 （二）笔试地点： 待定，请关注网站最新通知(2月8日左右公布)，或进行资格审查时告知具体地点。 （三）复试(测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工程硕士各专业领域的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查阅《华侨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政治理论考试科目参考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8221;三个代表&#8221;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四、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请查阅《华侨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考生的联系电话以网上报考时所留的电话号码为准，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学院联系更改。 五、有关调剂事项 （一）接受校外考生调剂条件 2011年未报考我校但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申请调剂： 1．符合报考条件者，且在原报考单位分数线下的考生 2．不接收跨省调剂申请，只接收2011年报考福建省内院校在职考生的申请。 3．法律硕士调剂条件：总分210及以上，英语42及以上。 4．公共管理硕士调剂条件：总分166及以上，英语39及以上。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关于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strong></p>
<p>各学院(教育中心)，在职考生：</p>
<p>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的全国统考已经结束，今年我校共有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pa" rel="nofollow">MPA</a></span>) 、工商管理硕士(<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mba">MBA</a></span>)和<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等11个专业(领域)招收在职研究生，现将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有关笔试和复试（测试）的有事宜通知如下：</p>
<p>一、各专业类别复试最低分数线：</p>
<p>1．法律硕士：总分198，英语42</p>
<p>2．公共管理硕士：总分166，英语39</p>
<p>3．工商管理硕士：总分130，英语36</p>
<p>4．工程硕士：总分178(百分位30%)</p>
<p>具备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工程硕士第一批)</p>
<p>具备复试资格人员名单(J.M、MPA、MBA第一批)</p>
<p>二、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p>
<p>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测试。</p>
<p>1．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链接),以报名时申请的用户名登录报名平台并下载《2011年<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p>
<p>▲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泉州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均需泉州市检察院审批盖章方有效（按照去年要求）。其他单位的考生请按主管部门意见办理审批手续、盖章。</p>
<p>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复印纸张以A4为准）</p>
<p>①《资格审查表》1份(如个人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底)；</p>
<p>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p>
<p>③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p>
<p>④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p>
<p>3．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p>
<p>2012年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楼会议室(进校大门右手边第一栋楼)。</p>
<p>三、复试(测试)安排：</p>
<p>（一）复试(测试)时间：</p>
<p>1．工程硕士(暂定全部于泉州校区进行，如个别专业领域安排于厦门校区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p>
<p>各领域专业课笔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p>
<p>考试形式：闭卷</p>
<p>面试(测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下午</p>
<p>面试(测试)地点：各学院安排</p>
<p>面试形式(内容)：各学院确定</p>
<p>2．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p>
<p>政治理论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p>
<p>考试形式：开卷</p>
<p>面试(测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下午</p>
<p>面试(测试)地点：各教育中心安排</p>
<p>面试形式(内容)：各教育中心确定</p>
<p>（二）笔试地点：</p>
<p>待定，请关注网站最新通知(2月8日左右公布)，或进行资格审查时告知具体地点。</p>
<p>（三）复试(测试)科目及参考书目：</p>
<p>1．工程硕士各专业领域的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查阅《华侨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p>
<p>2．政治理论考试科目参考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8221;三个代表&#8221;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p>
<p>四、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p>
<p>请查阅《华侨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p>
<p>考生的联系电话以网上报考时所留的电话号码为准，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学院联系更改。</p>
<p>五、有关调剂事项</p>
<p>（一）接受校外考生调剂条件</p>
<p>2011年未报考我校但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申请调剂：</p>
<p>1．符合报考条件者，且在原报考单位分数线下的考生</p>
<p>2．不接收跨省调剂申请，只接收2011年报考福建省内院校在职考生的申请。</p>
<p>3．法律硕士调剂条件：总分210及以上，英语42及以上。</p>
<p>4．公共管理硕士调剂条件：总分166及以上，英语39及以上。</p>
<p>5．工程硕士：总分178及以上，单科不限。不能跨领域调剂。</p>
<p>（二）调剂程序</p>
<p>1．调剂申请时间：调剂考生于2012年2月6日前递交申请材料。</p>
<p>考生下载《调剂申请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将表格含所需材料寄往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收件人：陈洪峰。</p>
<p>2．通知参加复试：根据考生的申请表进行复核，在2012年2月7日前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p>
<p>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p>
<p>①调剂申请表原件（原报考单位盖章，表中本人签字处需签字）</p>
<p>②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确认）；</p>
<p>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携带原件核对）</p>
<p>上述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p>
<p>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p>
<p>4．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复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招生名额择优录取。</p>
<p>（三）调剂咨询电话：0595-22692539 陈老师</p>
<p>六、其他</p>
<p>1．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填写《第二阶段复试（测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在复试时交给学院(中心)复试主考老师。</p>
<p>2．工程硕士录取无本科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工程硕士录取总数的10%。</p>
<p>按照学位办文件要求，2011年工程硕士考生不能转领域调剂、录取。</p>
<p>3．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复试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宜。复试（面试）安排尽可能上网公布，并通知所有进入复试考生。<br />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数据)将与今日发给各学院(中心) 领导、研究生秘书，如未收到，请与研招办联系。</p>
<p>4．请各位考生按照本通知要求，尽早做好资格审查、复试前期准备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学院(中心)、学校研招办咨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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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通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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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Jan 2012 12:36:06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2012同等学力申硕]]></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报名]]></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7980</guid>
		<description><![CDATA[关于启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及学位申请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我校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申请人范围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为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以单科进修形式修读研究生课程的学员，且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目前至少有一门全国统考尚未通过； 3.2009年3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申请人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学位申请环节（详细流程见“信息平台”）后，于指定的时间至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湖厅三楼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承诺书，并采集申请人的图像和指纹，该图像与指纹信息将作为个人特征信息纳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全国统考考务管理和学位授予单位课程管理、学位管理工作等。 1.时间安排 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20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预约时间：请申请人与学院联系人预约时间，并按预约的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学员证（或听课证、或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最后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3.学院联系人 工商管理学院：戴老师，电话：02087114969，15914323525； 经济与贸易学院：周老师，电话：02038632813，13824464926； 其他学院申请人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10725，Email:A09xwb@scut.edu.cn。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务必符合“电子照片规格”（详见信息平台）的要求，否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信息平台中提交学位申请时，“申请学位时间”请填写开始第一门课程学习的年月。 请相关学院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及时登录信息平台，并分批进行现场确认，以保证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顺利进行。 学位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关于启用“<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tdxl.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同等学力</a></span>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及学位申请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left;">各有关学院及人员：</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我校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
<p>一、适用申请人范围</p>
<p>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p>
<p>1.为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以单科进修形式修读研究生课程的学员，且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p>
<p>2.目前至少有一门全国统考尚未通过；</p>
<p>3.2009年3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p>
<p>二、现场确认工作安排</p>
<p>申请人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学位申请环节（详细流程见“信息平台”）后，于指定的时间至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湖厅三楼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承诺书，并采集申请人的图像和指纹，该图像与指纹信息将作为个人特征信息纳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全国统考考务管理和学位授予单位课程管理、学位管理工作等。</p>
<p>1.时间安排</p>
<p>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p>
<p>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20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p>
<p>现场确认预约时间：请申请人与学院联系人预约时间，并按预约的时间前往现场确认。</p>
<p>2.需携带的材料</p>
<p>身份证、学员证（或听课证、或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最后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p>
<p>3.学院联系人</p>
<p>工商管理学院：戴老师，电话：02087114969，15914323525；</p>
<p>经济与贸易学院：周老师，电话：02038632813，13824464926；</p>
<p>其他学院申请人请与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10725，Email:A09xwb@scut.edu.cn。</p>
<p>三、注意事项</p>
<p>1.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务必符合“电子照片规格”（详见信息平台）的要求，否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p>
<p>2.信息平台中提交学位申请时，“申请学位时间”请填写开始第一门课程学习的年月。</p>
<p>请相关学院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及时登录信息平台，并分批进行现场确认，以保证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顺利进行。</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学位办公室</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二○一二年一月五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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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通知</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tdxl-news/7978.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tdxl-news/797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5 Jan 2012 09:09:30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category>
		<category><![CDATA[同等学力申硕报名]]></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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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各相关院（系、所）：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并进一步规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现决定自2012年开始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发，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务工作。 依据以上精神，现将我校启用信息平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院（系、所）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启用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的平稳转变。 二、核实基础数据。 1、学科信息核实。请各相关院（系、所）认真核实本单位招生学科信息。 2、申硕人员信息核实。各相关院（系、所）要认真做好目前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申硕人员（以下简称申硕人员）的摸查工作，特别是异地申硕人员，认真、仔细核对申硕人员名单和所在省市，做到不遗漏不虚报。各院（系、所）务必在2012年1月13日前，将准确的申硕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不在名单之内的人员，不能进入信息平台，亦无法参加全国统考及申请学位。 三、申硕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通知信息核实通过的申硕人员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或者依次点击“在职硕士”“同等学力申硕”，在“申请人登录”处注册。 2、信息录入。申硕人员进入系统后，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我校所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中选取本人所申请的专业、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务必按照国家要求的规格准备。 四、现场报名确认流程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7日至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待定 3、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印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填写并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本人承诺”处必须填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相关院（系、所）审核盖章方可有效。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持有境外证书的申硕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决定了今后申硕人员参加全国考试和学位申请的各环节工作，意义重大。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密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1年12月28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各相关院（系、所）：</p>
<p>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tdxl.kaoyannews.com.cn/" target="_blank">同等学力</a></span>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并进一步规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现决定自2012年开始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br />
信息平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发，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务工作。</p>
<p>依据以上精神，现将我校启用信息平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
<p>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院（系、所）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启用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的平稳转变。</p>
<p>二、核实基础数据。</p>
<p>1、学科信息核实。请各相关院（系、所）认真核实本单位招生学科信息。</p>
<p>2、申硕人员信息核实。各相关院（系、所）要认真做好目前还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申硕人员（以下简称申硕人员）的摸查工作，特别是异地申硕人员，认真、仔细核对申硕人员名单和所在省市，做到不遗漏不虚报。各院（系、所）务必在2012年1月13日前，将准确的申硕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不在名单之内的人员，不能进入信息平台，亦无法参加全国统考及申请学位。</p>
<p>三、申硕人员网上报名流程</p>
<p>1、注册。通知信息核实通过的申硕人员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或者依次点击“在职硕士”“同等学力申硕”，在“申请人登录”处注册。</p>
<p>2、信息录入。申硕人员进入系统后，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我校所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中选取本人所申请的专业、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请务必按照国家要求的规格准备。</p>
<p>四、现场报名确认流程</p>
<p>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7日至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p>
<p>2、现场确认地点：待定</p>
<p>3、提交材料</p>
<p>（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p>
<p>（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印复印件；</p>
<p>（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填写并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本人承诺”处必须填写本人承诺并签名，经相关院（系、所）审核盖章方可有效。</p>
<p>（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p>
<p>（5）持有境外证书的申硕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p>
<p>（6）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p>
<p>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决定了今后申硕人员参加全国考试和学位申请的各环节工作，意义重大。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密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p>
<p style="text-align: right;">研究生院培养处</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1年12月28日</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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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在职联考复试通知</title>
		<link>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zzlk-news/7977.html</link>
		<comments>http://www.kaoyannews.com.cn/news/zzlk-news/7977.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5 Jan 2012 09:00:11 +0000</pubDate>
		<dc:creator>天津在职研究生网</dc:creator>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复试]]></category>
		<category><![CDATA[在职联考复试通知]]></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kaoyannews.com.cn/?p=7977</guid>
		<description><![CDATA[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特殊问题的处理及录取名单的审定。 2、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各教指委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各招生院（系、所）的分管领导为院（系、所）复试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三、基本复试分数要求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职业教师等专业复试录取分数要求如下： 1、风景园林硕士 GCT总分 174分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公共卫生硕士 联考总分 流行病学基础 英语 社会医学 136分 30分 37分 30分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3、职业教师 GCT总分 162分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4、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外） GCT总分 有学士学位 178分 无学士学位 202分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5、工程硕士（项目管理） GCT总分 有学士学位 204分 无学士学位 230分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四、关于报考资格审查 1.所有线上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2、报考资格审查要求 招生院（系、所）要认真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报考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 （1）查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考生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招生院（系、所）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貌、年龄等是否相符，杜绝复试中的代考等违规行为。 （2）查验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获得证书年限要求（除个别专业领域外）： 具有学士学位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没有学士学证者：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各招生院（系、所）须查验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论证报告（见相关通知）。 （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a></span>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p>
<p>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p>
<p>1、坚持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p>
<p>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p>
<p>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p>
<p>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p>
<p>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特殊问题的处理及录取名单的审定。</p>
<p>2、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各教指委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p>
<p>3、各招生院（系、所）的分管领导为院（系、所）复试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p>
<p>三、基本复试分数要求</p>
<p>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职攻读<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gct.kaoyannews.com.cn/">工程硕士</a></span>、职业教师等专业复试录取分数要求如下：</p>
<p>1、风景园林硕士</p>
<table width="100%" border="1">
<tbody>
<tr>
<td>GCT总分</td>
</tr>
<tr>
<td>174分</td>
</tr>
</tbody>
</table>
<p>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p>
<p>2、公共卫生硕士</p>
<table width="100%" border="1">
<tbody>
<tr>
<td>联考总分</td>
<td>流行病学基础</td>
<td>英语</td>
<td>社会医学</td>
</tr>
<tr>
<td>136分</td>
<td>30分</td>
<td>37分</td>
<td>30分</td>
</tr>
</tbody>
</table>
<p>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p>
<p>3、职业教师</p>
<table width="100%" border="1">
<tbody>
<tr>
<td>GCT总分</td>
</tr>
<tr>
<td>162分</td>
</tr>
</tbody>
</table>
<p>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p>
<p>4、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外）</p>
<table width="100%" border="1">
<tbody>
<tr>
<td></td>
<td>GCT总分</td>
</tr>
<tr>
<td>有学士学位</td>
<td>178分</td>
</tr>
<tr>
<td>无学士学位</td>
<td>202分</td>
</tr>
</tbody>
</table>
<p>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p>
<p>5、工程硕士（项目管理）</p>
<table width="100%" border="1">
<tbody>
<tr>
<td></td>
<td>GCT总分</td>
</tr>
<tr>
<td>有学士学位</td>
<td>204分</td>
</tr>
<tr>
<td>无学士学位</td>
<td>230分</td>
</tr>
</tbody>
</table>
<p>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p>
<p>四、关于报考资格审查</p>
<p>1.所有线上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p>
<p>2、报考资格审查要求</p>
<p>招生院（系、所）要认真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报考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p>
<p>（1）查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p>
<p>考生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招生院（系、所）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貌、年龄等是否相符，杜绝复试中的代考等违规行为。</p>
<p>（2）查验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p>
<p>考生获得证书年限要求（除个别专业领域外）：</p>
<p>具有学士学位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p>
<p>没有学士学证者：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p>
<p>（3）各招生院（系、所）须查验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论证报告（见相关通知）。</p>
<p>（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p>
<p>3.院（系、所）工作人员须在审查合格考生《___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署名，分管领导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加盖招生院（系、所）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遵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p>
<p>招生院（系、所）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p>
<p>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p>
<p>五、复试相关要求</p>
<p>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p>
<p>各招生院（系、所）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务必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招生院（系、所）在组织复试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失误。</p>
<p>其余事项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文执行。</p>
<p>六、违规处理</p>
<p>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p>
<p>1.2012年1月 9 日，公布复试分数线。</p>
<p>2.2012年1月9日―10日,院（系、所）报送院（系、所）复试细则，发邮件ylzha@mail.hust.edu.cn 。</p>
<p>3．2012年1月11日–2月12日,院（系、所）公布复试细则并组织复试和录取。</p>
<p>4.复试成绩提交：</p>
<p>2012年2月 12 日前填写复试考生《2011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单》并交研招办。</p>
<p>5.网上录取系统：</p>
<p>2012年2月10日—12日，各院（系、所）网上提交录取名单。</p>
<p>网上录取系统网址：http://202.114.15.170/zzlk/</p>
<p>6.录取名单校对返回：</p>
<p>2012年2月12日－13日，研招办打印录取名单，院（系、所）校对返回。</p>
<p>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打印并发放到各院（系、所）核对无误，由院（系、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上报。</p>
<p>同时，院（系、所）提交第二阶段复试试卷和录取考生《资格审查表》交研究生院备案。</p>
<p>各院（系、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并按照学校要求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完成各项工作。所有从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政策的解释要严谨，对本职工作应切实负起责任。</p>
<p>另：<span class='bm_keywordlink'><a href="http://www.kaoyannews.com.cn/edm" target="_blank">教育硕士</a></span>、职业教师在外省报考的考生需交纳30元/人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费，由院（系、所）集中收齐后交研究生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2年1月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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