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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0在职联考GCT复试通知

2011-01-02  13:47:57   来源: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在线咨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文件精神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MPA、法律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1、教育硕士:

复试分数线:联考总分不低于191分,联考单科不低于30,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复试办法:符合条件考生于2011年1月15日之前向报考院系邮寄复试资料(逾期以放弃录取处理)。复试资料含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表(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之类的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

注:若有是特级教师的考生,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7—67867707

2、农业推广硕士:

分数线: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7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复试办法:符合条件考生于2011年1月15日向报考院系邮寄复试资料(逾期以放弃录取处理)。复试资料含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表(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有关开展农业推广教育的意义为主题的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

3、法律硕士:

待收到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再行公布。

4、公共管理硕士:

待收到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再行公布。

华中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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