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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09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复试安排

2009-12-26  10:18:23   www.kaoyannews.com.cn   在线咨询 

重庆大学2009年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规则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GCT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GCT成绩要求:

1、有学士学位考生:GCT联考总分≥182分;

2、无学士学位考生:GCT联考总分≥203分;

3、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申请报名参加我校2009年工程硕士入学第二阶段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GCT成绩不低于195分,且应符合《重庆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审查与考试登记时间安排于2009年12月29日,过时不再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二条、第1款。

二、第二阶段考试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GCT成绩符合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10年1月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现场报名生成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二阶段考试准考证。异地办学点考生资格审查在办学点当地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请与办学点联系。

2、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笔试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我校专业笔试全国统一时间为2010年1月3日上午8:30-11:30,其中建筑城规学院设计考试时间为8:30-14:30。

专业综合考试地点为各学院,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异地办学点的二阶段考试在办学点当地进行,具体相关事宜与办学点负责人联系。专业综合考试前应将填写完好的《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交给学院(或办学点)。

三、其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第二阶段考试手续或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24日

附件: 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高校教师复试信息:http://zaizhi.eol.cn/gct_bao_kao_6400/20091228/t20091228_4350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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